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你可真會挑時間。」江冬茉離開飯廳后,耿耀馬上炮轟李思本,他仍是笑嘻嘻。

「我怎麼知道會剛好撞見你們正在吃鴛鴦餐?」李思本消遣耿耀。「你喂我,我喂你,嘴巴打開,嗯——真甜蜜!」

他說就算了,還兼做動作,氣壞耿耀。

「知道我們甜蜜,你還來當電燈泡!」耿耀免費奉送李思本一拳,被他躲開。

「切,你以為我是自己心甘情願來的嗎?」李思本嚷嚷。「要不是你失聯,大伙兒怕你被外星人抓走,我也不想破壞你們的好事。」他猜吃完水餃後下一步是接吻,羨煞他們這些單身漢。

「你們幹嘛找我?」他倒情願自己被外星人抓走,至少他們上不了外層空間,不會在他和江冬茉調情時突然出現。

「練團。」李思本提醒他還有兄弟,不要色字頭上一把刀,把他們全忘光光。

「練什麼團?」耿耀皺眉。「大雄還在住院,楚堂也還沒回國,只有我們兩個人能搞出什麼名堂。」

「拜託!」李思本聞言叫道。「你的日子還停留在土撥鼠節,永遠都是同一天嗎?」(註:有一部美國喜劇電影名為:土撥鼠節「GroundhogDay」,片中男主角因為出言不遜觸怒了土撥鼠神,每天醒來都是土撥鼠節,永遠過同一天,直到他有所領悟才脫離這個懲罰。)

「大雄出院了?」這麼快?

「早就出院了。」李思本翻白眼。「他已經夠倒霉了,你還希望他躺在醫院多久?」

「一輩子。」耿耀回答得簡單利落,超級沒良心。

「另外楚堂也回來了。」李思本嘆氣。「他叫我不要打擾你,問題是他下個月初又要出國,他這一走可比大雄住院的日子還久,我們的樂團要不要乾脆解散算了?」每次練團不是缺這個人,就是缺那個人,只有他一個人堅守崗位,永垂不朽。

「開玩笑,怎麼可以解散?」這是他畫畫以外唯一的娛樂,說什麼都不能放棄。

「那我們什麼時候練團?」李思本抱怨。「好不容易我們的主唱和貝斯手都回來了,卻換成鼓手缺席,永遠湊不齊四個人。」

「這幾天。」

「這幾天是哪幾天,星期幾?」李思本緊抓着耿耀不放,終於把他惹毛。

「你是在審犯人嗎,幹嘛問得這麼仔細?」耿耀最怕束縛,偏偏李思本最擅長此道,真的很煩。

「因為你看起來就一副不想練團的樣子。」李思本收斂起笑容,表情轉為嚴肅,不再嘻嘻哈哈。

「我沒說我不練團。」耿耀反駁。

「你不用開口說,你的表情已經告訴了我。」李思本挑眉。「耿耀,我問你,你打算怎麼處理江冬茉?」

「處理?」耿耀愣了一下。「她又不是貨物,還處理咧!」切!

「你別跟我裝傻。」這不是他的長項,別硬撐。「你扣留人家這麼久,總該給人家一個交代。」

「我要給她什麼交代?」可笑。「我又沒有對她做什麼,頂多只是——」

「接個小吻,偶爾吃一下豆腐,你是不是想這麼回答我?」

「……」

李思本對耿耀了如指掌,幾句話就可以讓他陷入沉默,完全說不出話。

「讓我換個方式問你好了,你喜歡江冬茉嗎?」雖然看耿耀難堪很有趣,卻不是李思本的目的,他希望他毫無保留坦白真心,不要打混。

「當然喜歡。」不喜歡的話他會將她留在身邊?簡直是廢話。

「有多喜歡?」偏偏李思本就是喜歡追根究抵,某方面很惹人嫌。

「就……」他也說不上來,別逼他。

「有到愛的地步嗎?」耿耀說不出來,李思本幫他說,這才叫做好朋友。

「我對她很有感覺。」耿耀的回答過於狡猾,至少在李思本聽起來是如此。

「Feeling。」李思本猛點頭,語氣再嘲諷不過。「這是最不可靠的東西,說消失就消失,留下的只有傷痛。」

「你的意思是,我會傷害小茉?」耿耀不悅地看着李思本,覺得他管得太多了,超越了朋友的範圍。

「肯定會傷害她。」李思本答道。「如果你無法確定自己的心意,她最終只有受傷離開。」

愛情不是搞藝術,靈感來了,就鋪天蓋地把人卷進去,也不管人家願不願意。那太可惡,也太自私,他不希望他的朋友成為那樣的混帳。

面對好友的質疑,耿耀多希望自己能夠反駁,然而不幸的是,他竟想不出一句可以挑戰李思本的話!難道他就像李思本所說那麼可惡,那麼自私?他真的不知道。

「我先走了,你好好想想我的話。」李思本相信他的朋友並不是混帳,只是需要時間解開心中的結,他會耐心等待。

「等你想練團的時候再call我。」李思本臨走前交代耿耀。「不過,一定要趕在下個月初之前,別忘了我們的貝斯手又要出國。」

話畢,李思本隨即閃人,留下耿耀一個人獨自陷入長考。

在和李思本短暫且丟人的會面之後,江冬茉選擇一個人到鬧區逛街兼散心,免得留在屋子裏再次碰見李思本,到時候又得尷尬一次。

以前,要她一個人在人群中穿梭根本是天方夜譚,萬萬不可能。然而自從和耿耀在一起以後,她漸漸變得不怕人群,甚至偶爾還會停下腳步,觀察人們臉上的表情。

「See,這些人的臉就像畫布,隨着情緒變化,五官也會有所改變。有的是快樂祥和,色彩瑰麗像是印象派,有的則憤怒扭曲,強烈的情感表現宛如抽象派,是不是很有意思?」

耿耀從不畫人物,卻對人群觀察入微,說得頭頭是道。

江冬茉是藝術白痴,不懂得藝術派別,但她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觀察人群確實會給自己帶來樂趣,特別在觀察對象具有鮮明特色時,會更有樂趣。

她打算找一間咖啡館,坐下來好好觀察來往的人群,最好是有整片落地窗的咖啡館,會讓她的觀察工作更為簡單一些。

她走着走着,終於讓她找到一家符合理想的咖啡館,還沒能走到門口,赫然發現靠窗的位子上,坐着一道似曾相識的人影。

說是似曾相識,是因為她有十多年沒再見過他,不確定自己是否認錯人。

隔着落地窗,江冬茉的心情是矛盾的,是不安的,因為坐在咖啡館裏頭的不是別人,而是害她得到恐男症的罪魁禍首——任戴維。

她就這麼獃獃站立,不知如何是好,落地窗內的任戴維渾然不覺有人在看他,只是冷着臉,低頭看數據。

十幾年的時間很漫長,足以使一個男孩變成男人,任戴維便是如此。

坦白說,江冬茉無法確定眼前的男人真的是任戴維。他的五官依然立體,像是混血兒,卻是百分之百的台裔。

他的肩膀比起國中時要寬上許多,身高還得再多一些,不過手長腳長媲美雜誌上的男模特兒,這點倒是沒改變。

不,他變了。

江冬茉觀察任戴維,得到這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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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太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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