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的人――愛默生
愛默生拉爾夫·瓦爾多·愛默森(Ra1pc.{0,10}o.{0,10}m年5月6日出生於馬薩諸塞州波士頓附近的康考德村,1882年4月27日在波士頓逝世。他的生命幾乎橫貫19世紀的美國,他出生時候的美國熱鬧卻混沌,一些人意識到它代表着某種新力量的崛起,卻無人能夠清晰的表達出來。它此時缺乏統一的政體,更沒有相對一致的意識形態。在他去世的時候美國不但因為南北戰爭而統一,而且它的個性卻逐漸鮮明起來,除了物質力量引人注目,它的文化也正在竭力走出歐洲的陰影。1837年愛默生以《美國學者》為題表了一篇著名的演講辭,宣告美國文學已脫離英國文學而獨立,告誡美國學者不要讓學究習氣蔓延,不要盲目地追隨傳統,不要進行純粹的摹仿。另外這篇講辭還抨擊了美國社會的拜金主義,強調人的價值。被譽為美國思想文化領域的“獨立宣言”。一年之後,愛默生在《神學院獻辭》中批評了基督教唯一神教派死氣沉沉的局面,竭力推崇人的至高無上,提倡靠直覺認識真理。“相信你自己的思想,相信你內心深處認為對你合適的東西對一切人都適用……”文學批評家勞倫斯.布爾在《愛默生傳》所說,愛默生與他的學說,是美國最重要的世俗宗教。
愛默生出身牧師家庭,自幼喪父,由母親和姑母撫養他**。曾就讀於哈佛大學,在校期間,他閱讀了大量英國浪漫主義作家的作品,豐富了思想,開闊了視野。畢業后曾執教兩年,之後進入哈佛神學院,擔任基督教唯一的神教派牧師,並開始佈道。1832年以後,愛默生到歐洲各國遊歷,結識了浪漫主義先驅華滋華斯和柯爾律治,接受了他們的先驗論思想,對他思想體系的形成具有很大影響。
愛默生回到波土頓后,在康考德一帶從事佈道。這時他的演說更接近於亞里士多德學派風格,重要講演稿有《歷史的哲學》、《人類文化》、《目前時代》等。愛默生經常和他的朋友梭羅、霍桑、阿爾柯、瑪格利特等人舉行小型聚會,探討神學、哲學和社會學問題。這種聚會當時被稱為“驗主義俱樂部”,愛默生也自然而然地成為驗主義的領袖。
184o年愛默生任驗主義刊物《日晷》的主編,進一步宣揚驗主義思想。後來他把自己的演講彙編成書,這就是著名的《論文集》。《論文集》第一集於1841年表,包括《論自助》、《論靈》、《論補償》、《論愛》、《論友誼》等12篇論文。三年後,《論文集》第二集也出版了。這部著作為愛默贏得了巨大的聲譽,他的思想被稱為驗主義的核心,他本人則被冠以“美國的文藝復興領袖”之美譽。
愛默生的《論文集》讚美了人要信賴自我的主張,這樣的人相信自己是所有人的代表,因為他感知到了普遍的真理。愛默生以一個驗主義名的口吻,平靜地敘說著他對世界的看法、驗主義結合併滲透了新柏拉圖主義和類似加爾文教派的一種嚴肅道德觀和那種能在一切自然中現上帝之愛的浪漫派樂觀主義。
愛默生喜歡演講,面對人群令他興奮不已,他說他感覺到一種偉大的情感在召喚,他的主要聲譽和成就建立於此。他通過自己的論文和演說成為美國驗主義的領袖,並且成為非正式哲學家中最重要的一個。他的哲學精神表現在對邏輯學、經驗論的卓越見解上,他輕視純理論的探索,信奉自然界,認為它體現了上帝和上帝的法則。
除《論文集》之外,愛默生的作品還行《代表人物》、《英國人的特性》、《詩集》、《五日節及其他詩》。
愛默生集散文作家、思想家、詩人於一身,他的詩歌、散文獨具特色,注重思想內容而沒有過分注重詞藻的華麗,行文猶如格言,哲理深入淺出,說服力強,且有典型的“愛默生風格”。有人這樣評價他的文字“愛默生似乎只寫警句”,他的文字所透出的氣質難以形容:既充滿**式的不容置疑,又具有開放式的民主精神;既有貴族式的傲慢,更具有平民式的直接;既清晰易懂,又常常夾雜着某種神秘主義一個人能在一篇文章中塞入那麼多的警句實在是了不起的,那些值得在清晨誦讀的句子為什麼總能夠振奮人心,歲月不是為他蒙上灰塵,而是映襯得他熠熠閃光。
附愛默生一些言論:關於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愛默生說:“人不是在自然里,而是在自身中看到—切都是美好而有價值的。世界非常空虛,它卻從這種虛飾的外觀中得到好處,使靈魂驕傲地得意揚揚。”
愛默生讚美了人的偉大,他說:“每個真正的人都是—個事業、一個國家和—個時代;他們需要無限的空間、無數的人和無限的時間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子孫後代似乎象一排門客,跟隨在他的身後。偉人凱撒,他是為後來時代而生的,我們從他那裏得到了羅馬帝國。基督出生了,成千上萬的人緊緊依附着他的才華成長起來,人們認為他就是美德,就是人存在的原因。制度是一個人的身影的延長。”
愛默生在《自信》一文中對自知與自愛作了較為詳細地論述:“相信你自己的思想,相信你內心深處認為是正確的,對所有的人也是正確的——那就是天才。說你潛在地有罪,是有普通意義的;因為最內心的東西在適合的的候會成為最表面的東西,當末日審判來臨時,我們最初的思想復歸於我們。正如心靈的呼聲屬於每個人,我們認為最高的功績屬於摩西、柏拉圖和彌爾頓,他們蔑視任何書籍和傳統,講的不是人們的想法,而是他們自己的想法。一個人應該學會現和觀察自己內心深處閃爍的微弱的光亮,而不僅僅是注意詩人和聖賢者輝耀天空的光彩。他也不可忽視自己的思想,因為它是他自己的。在天才的每個作品中,我們都會看到我們自己拋棄了的想法;但當它們回到我們這裏時卻帶上了某種陌生的崇高感。藝術的偉大作品並不會對我們有更多的教益。它們教導我們,當所有喊聲都在另一方時,要心平氣和地、堅定不移地堅持我們自己的看法。而明天一個外鄉客會非常高明地說出恰恰是我們一宜想到和感到的東西,我們會被迫為我們的意見來自他人而感羞赧。”
愛默生對於經驗,愛默生認為:“在我看來,沒有神聖的事實,也沒有不神聖的事實。我只是試驗者,我是個永不停息追索者,在我身後永遠不存在‘過去’”。
關於所有權的問題,愛默生說;“當人人權利都平等的時候,從道德、理智上講,人們在財產方面則是非常不平等的,—個人擁有衣服,另一個擁有一片土地。”
愛默生對法律的看法有一種近乎嘲諷的意味,他說;“法律只不過是—種備忘錄。我們很迷信,並多少有點尊重法規:它以活着的人的資格所具有的活力就是它的效力。該法規一直在那裏說,昨天我們同意如此這般,但你如今認為這一法規如何呢?我們的法規是印上我們自己的相片的通貨:它很快就變得無法辨認,經過—段時間將返回造幣廠。”
在《書籍》一文中,愛默生為讀者提供了三點可借鑒的原則:“我必須提供的三條實用準則是:第一,決不閱讀任何寫出來不到一年的書;第二,不是名著不讀;第三,只讀你喜歡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