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顏里花必須承認,她一直不是很喜歡醫院這個充滿消毒水的味道跟生離死別氛圍的地方,但是今天被叫到澄新醫院,她內心卻翻騰着一股想尖叫的快感,她超快樂的,可是她不能彰顯於外,反而要用力壓下已經爬到嘴角的笑意,努力堆出悲傷,甚至是難以置信的表情。
她想,現在大家應該期待着她聽到方喬韋失憶時,該有的反應。
比如大聲慘叫着──
「什麽?方喬韋失憶了?!」
「他忘了我?!」
「OhmyGod!」
「怎麽會發生這樣的事?!」
諸如此類的誇張表情,更甚者是撲到病榻前,哭得涕淚縱橫的說:「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唉,可惜她天生就不是當演員的料,所以演不來那樣的戲碼,因此只好眼觀鼻,鼻觀心,看方喬韋那位大少爺耍脾氣,不滿地指着方家小媽,以難以置信的口吻再問一次。
「你是我媽?」
「是小媽。」
雖說方家主母已經過世四年,但礙於方喬韋的壞脾氣跟方家外戚那股財大氣粗的囂張勁,方家小媽依舊不敢認了方家主母那個位置。
方喬韋那隻憤怨的手指再度轉向,指着他身邊那個弔兒郎當的大男孩,用難以相信的口吻再問一次。
「你是我弟?」
「欸。」方友達莫可奈何地點頭。
席間被點到名的人都很惶恐,因為聽方大少爺的語氣,便曉得他對老天爺這樣的安排十分不滿意,而最讓他不滿意的是──
「我喜歡你?」
那根怒氣沖沖的手指倏地轉向,快指到里花的鼻尖上,但里花依舊鎮定,穩如泰山,一點也沒被方喬韋的壞脾氣給影響到。
「Why?Why?Why?」方喬韋氣到連英語都飆出來了,因為當他聽到自己有一個他受傷不來看他,還忙着賺錢的父親就已經夠嘔的了,現在還有一個不是他母親的小媽跟一個跟他非常不像的弟弟,再加上一個他看起來就不會愛的女朋友!
頓時他超想罵髒話的,偏偏他問的那句「為什麽喜歡她?」根本就沒人敢回答他。
於是方喬韋深呼吸了兩回,勉強穩住自己的壞脾氣,這才又拿起放在柜子上的娛樂周刊,他翻翻翻,翻到清涼有料的那一頁,再瞪着同父異母的弟弟方友達。
「你剛剛明明跟我說過,照片上這個女的喜歡我。」
「是啊,汪小模的確是來過我們家兩次,而且每一次都盡她所能的表現出她對你的興趣。」咦?還是性趣?不管。
「總之,我拿我項上人頭跟你保證,她對你有意思。」方友達拍胸脯再三保證,要這個壞脾氣的哥哥相信他的說詞,他這個做弟弟的,絕不會欺騙他。
「我不要你的人頭,我只要真相。」
「真相?什麽真相?」方友達很單純,直到現在仍看不出方喬韋到底在氣什麽,又或者是不滿什麽。
「你告訴我,這個女的……」方喬韋的手指又戳在照片上,用力地點了兩下,「她的臉……」
「很漂亮。」
「她的胸部……」
「很大。」
「她的腰……」
「很細。」
不管方喬韋問什麽,方友達那隻哈巴狗總是涎着笑臉有問必答。
沒辦法,他老爸不在,所以方大少爺比誰都來得大,而且就算方喬韋現在失憶了,但方喬韋後頭有他外公在撐腰,根本就沒人敢小看方喬韋,因此對方喬韋這個同父異母、壞脾氣的哥哥,他是盡量能狗腿就狗腿。
「那你告訴我,她……」方喬韋的手指再度指向里花的臉,這個壞脾氣的大少爺一點也不在乎他這個舉動是不是太沒家教,太沒禮貌,總之,他現在十分火大,所以什麽家教、禮數,全被他丟到馬桶裏頭去了,他指着里花,問着他同父異母的弟弟,「她哪裏比得上照片上的這個女人?」
「呃……」幹嘛教他回答這麽難的問題?方友達一臉為難。
「你再告訴我,我為什麽我沒愛上照片中的這個女人,反而是愛她愛得死去活來的?」
「這個……」這個問題,方友達也很難替他回答,因為若是讓他來選,他也會選貌美,身材又好的汪小模,不選里花,可這種事,他可以大方的拿出來講嗎?
他雖然不知道當初方喬韋是怎麽愛上里花的,但這些年,里花被方喬韋養在他豐厚的羽翼下,吃的穿的用的,可比他這個方家二少爺來得好,萬一他現在真把里花比不上汪小模的想法照實說出,哪天方喬韋恢復記憶後會怎麽清算他的罪?所以這種男女感情的事,真的不要拿來問他啦。
方友達表現得像個俗辣,方喬韋實在是懶得理他。
他轉過頭,再度瞧着里花。
打從她進到他的病房,她就安靜得像個隱形人,就算剛剛他很沒禮貌地批評了她的樣貌跟身材,她也無動於衷。
老實說,這個素着臉,模樣看起來……年紀他估量着,絕不會超過二十二歲的大女孩,他對她,真的提不起一點興趣,所以就算他的小媽跟同父異母的弟弟一直跟他強調,他有多愛她,他都很難接受他方喬韋喜歡的會是這麽平凡的一個女孩。
他不是說她不好看,只是她真的不是他的菜,因此他總不能因為自己失憶了,就委屈自己去愛一個他不愛的人吧?所以,就算他的決定是要與她分手,他也不算太超過是吧?
經過幾番思量,方喬韋終於開口問她,「要多少錢,你才願意分手?」
方喬韋提起了錢。
雖然他失去記憶,但他不是笨蛋,仍然知道錢很好用,而從稍早之前,方友達拿給他看的商業周刊,那上頭有他的照片,還刊着他的專訪。倘若他的家世真如上頭所寫的那樣,那麽他想,他應該還算是個有錢又有勢的人吧,所以有錢人做事絕不拖泥帶水,而錢是解決事情最快速的方式。
「你要用錢打發她?!」方友達尖叫,像是方喬韋做了什麽殺人放火的事一樣。
方喬韋禁不住地皺緊了眉頭,「怎麽,你有意見?」
「我不是有意見,是……是怕你日後會後悔。」
「我會後悔?」方喬韋幾乎是在冷笑了,「我為什麽要後悔?」
「因為……」這事可以講嗎?
講了,方喬韋會很沒面子,可是不講,倘若里花真的走了,方喬韋又恢復記憶,那當年的苦日子會再來一遍。
噢,不,他不想過那種苦日子,所以,他還是鼓起勇氣地提起當年的事。
「有一次,我不知道顏里花到底怎麽了,總之,她突然消失三天,才短短的三天,你沒見到她的人,然後我們就慘了。」
「慘了?」
「你脾氣惡劣,看誰都不順眼,到了公司還亂髮脾氣。」
「你忘了說,他還把我們家祖傳的瓷器花瓶給摔碎了。」方家小媽連忙補充。
方喬韋皺眉,顯然是對那花瓶沒什麽興趣。
方家小媽見了,嘴裏還小小聲地犯嘀咕着說:「那花瓶是你爺爺的爺爺的爺爺留下來的,價值六百萬。」
六百萬耶!
那壞脾氣的方喬韋一個不爽,就摔沒了,說到底,還是要怪里花,她沒事幹嘛悶聲不響地離家三天,害慘大家了。
所以,方家小媽捱着里花,悄聲地問:「你那一次到底去哪了?」
方家小媽很好奇。
方喬韋卻橫了方家小媽一眼,「那不重要。」
「你不想知道喔?」
「不想。」
「可是你當初很想知道耶。」
「當初是當初,現在是現在。」方喬韋快被他的小媽跟方友達給氣死了。這兩人是怎樣?凈扯他後腿。
「我要她走。」他不想愛里花,所以,他再次轉頭看向里花,問她,「到底要多少錢,你才願意離開?」
他把愛情用錢來衡量,原以為里花會發脾氣,畢竟,如果他們兩個真愛過,那麽提到愛情又提到了錢,任誰都會感覺被污辱了,可這個顏里花,非常的不一樣。
她的表情始終如一,不曾因他的失憶而驚慌,且不曾因他想買她的愛情而憤怒,她只是默默的接受他的說法。
不愛了,強留那段感情沒有意義,所以他跟她的感情,她賣了。
「給我三十萬吧。」
「三十萬?」方喬韋揚了揚眉。
好吧,他承認,他的確被她的好打發給嚇了一跳。
他跟她不是在談戀愛嗎?那為什麽他用錢打發她,她怎麽會一點脾氣都沒有?
停停停,方喬韋,追根究柢不是你該做的事,你要的不就是給她錢,讓她爽快地走人嗎?那現在你如願以償了,幹嘛還追問她為何沒大發雷霆?
於是方喬韋勉強壓抑他滿筐的好奇,硬是點頭,教方友達去提領現金。
「三十萬?」方友達好好奇喔,他問里花,「為什麽是三十萬?」
可里花除了方喬韋,誰也不理,畢竟打從她跟在方喬韋身邊的那一刻起,她可是沒看過方家任何人的臉色。
方友達想必是被裏花當成空氣看待慣了,所以里花不理他,他也逆來順受地認了,不敢有任何的意見。
在方家,方喬韋身邊的傭人都比他方友達來得位高權重,於是他立刻去領三十萬的現金來給里花。
但,他真的很好奇啊,為什麽是三十萬這個數字?
為什麽是三十萬?
因為方喬韋每個月給她的零用錢就是三十萬,所以,她不是方喬韋的女朋友,而是方喬韋養在豪宅里的女人,這也就是方喬韋失憶,她沒痛哭流涕,反倒是順其自然地與他分手的理由,畢竟打從一開始,她就不是心甘情願地跟他在一起。
她會當他的女人,完全是他用錢砸她的結果,他忘了她,很好,他不要她,那更好,她完全解脫,她自由了。
里花打從離開方喬韋的那一刻起,就快樂得跟只小鳥似的,一向沒什麽表情的臉,眼裏眉梢都藏着笑。
那跟他在醫院裏看到的里花很不一樣啊!
方喬韋的黑頭轎車就停在C大門口,他像個跟蹤狂似的拿着望遠鏡看着每一個走出C大門口的女學生,他原以為要找到里花那個平凡到很一般的女生應該很難,沒想到里花一出現,他的雷達就搜尋到她的蹤跡。
她穿着白襯衫、牛仔褲,背着布制的手工包包,就像平常的女大學生那樣平凡又不出色,可他怎麽會這麽快就認出她來?方喬韋想破頭也想不通。
但他是做大事的人,從不浪費時間在這種小事上頭,所以很快的,他就丟開這個煩人的問題,自然地走下車,人依着車,等着里花走向他。
里花看到他時,很明顯地嚇了一跳。
他幹嘛來C大?
找她?
為什麽?
里花腦子裏閃過一堆疑問,卻不主動開口去問他。或許是當他女人三年的關係使然,讓她比一般的大三學生早熟又老成,她習慣性地藏住自己真實的情緒,不讓方喬韋看出她內心真正的想法,這也就是為什麽,她明明不喜歡當他的女人,卻依舊能留在他身邊三年的原因。
只是她不懂,他明明失憶,又說她不是他的菜,三天前的他對她可是避之唯恐不及,像是她的存在是他人生中的一個大污點,可現在,他卻又找來了!這真的讓人很惶恐。
該不會是……方喬韋想起了什麽?
不會吧?她呼吸到自由的空氣才三天耶!老天爺沒這麽殘忍吧?
方喬韋這才擺好瀟洒帥氣的POSS,沒想到里花就停住腳步,不願往前走。
真是氣死他了。
方喬韋莫可奈何,只好移動尊貴的身軀,走向里花。
他真是衝著她來的!里花的臉垮了下來。
她那表情,明擺着不想看到他。她有沒有搞錯?她以為他很愛來找她是嗎?
他沒那麽閑,也沒那麽無聊好嗎?他之所以來找她是有原因的。方喬韋從口袋裏掏出一隻雙圈鑲鑽的陶瓷機械錶。
「這是你的吧?」他在家裏的床頭柜上看到的,思前想後,覺得這隻表應該是她的,沒考慮太多,就給她送來了。
他對她夠好了吧?
她一個女大學生,沒什麽經濟能力,丟掉這麽昂貴的表,想必是心疼了好久,所以他不嫌麻煩地幫她送回,沒想到她沒感激得痛哭流涕,還不想伸手把表接回去。
莫非……
「這表不是你的?」這明明是女用手錶,若不是她的,那是誰的?
「是我的。」
「那幹嘛不拿回去?」害他拿在手中老半天,以為自己找錯人了。
「可我不想要了。」
「為什麽?」
「因為……」那表是他送的,所以他送的東西,她一樣也不想拿走,省得落人口實,可這位大少爺,想必不懂她千迴百轉的心思,只知道這表好貴,她不拿可惜了吧?
算了,不想多聽他羅唆,里花再怎麽心不甘情不願,還是把表拿走。
里花將表塞進她的布包里。
這樣總成了吧?以後,他們倆天各一方,應該再也不用見面了吧。
「再見。」她瀟洒自若地越過他,便想走人。
而就是因為她太瀟洒了,所以方喬韋才覺得不自在。
他拉着她包包背帶,又把她拉回來。
「你幹嘛啦?」一直拉着她不放是想怎樣?
「我有話問你。」
「什麽問題?」
「我們兩個之前……就是我還沒失憶前,是不是住在一起?」
「啥?」里花眼神充滿防範與戒備。他幹嘛問這個?
「我住的地方有一堆女孩子的東西,我在想,那些東西是不是你的?」
她想說不是,但又知道她若說不是,方喬韋鐵定會抓着她問:那是誰的?
她若撇清說她不知道,他肯定又會說:怎麽可能?方友達跟他小媽都說了,在他失憶之前,他們兩人在交往,他家的女性用品如果不是她的,還能是誰的,諸如此類巴啦巴啦的問個沒完沒了。
因此,就算她再怎麽想跟他撇清關係,不想與他糾扯不清,她也只能很認分地點頭,「是,是我的。」
所以呢?他想怎樣?里花昂着臉,看他意欲為何。
方喬韋想了想,這才說:「給我你家住址吧。」
「為、什、麽?」她一字一句,擺明了對於他的要求,她非常的排斥,不願意配合。她一點都不想給他她家的地址,不想跟他再有任何的牽扯。
「這樣我才能把你的東西寄回去給你,你知不知道,你東西一堆,讓我很困擾。」他拿出他的平板電腦,秀出一張張的照片。
他把家裏她的東西全拍下來,存起來給她看,以茲證明她的東西多到讓他感到困擾。
「困擾?為什麽?」
「我不想我的女朋友到我家看了後會吃醋。」
「女朋友?你有女朋友了?!」里花一雙眼都亮了起來,她的心卜通卜通地狂跳着,因為一旦方喬韋的感情確定了下來,她就真的自由了,再也不用擔心受怕,怕他想起過去,又抓她回去當他的女人。
「這是當然。」想他方喬韋英姿颯爽又風度翩翩,重點是,他還很有錢,所以只要他願意,他勾勾手指頭,要什麽女人會沒有?因此,他有女朋友有什麽好驚訝的?「你要看她的照片嗎?」
她不想看耶,但方喬韋一副很想拿給她看的模樣,她只好委曲求全地點頭。
「好,我想看。」
方喬韋秀出照片。
里花伸長脖子看了一眼。喔,是那個汪小模。
「你真的跟她在一起了?」
「是啊。」怎麽樣,她很羨慕又很嫉妒吧?方喬韋瞄了瞄里花。
里花硬是扯着嘴角,笑得很敷衍。
方喬韋卻覺得這樣的里花好可憐,被他遺棄了,還要故作堅強,強顏歡笑。
好吧,看在她這麽可憐的份上,他就請她吃個飯,兩人算是好聚好散。
「我請你吃飯吧。」
「吃飯?!」她驚得退開兩步,拉開兩人的距離,一臉訝異地瞪着他看。
「對啊。」她幹嘛這麽驚訝?以前他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他很小氣,都不請她吃飯的嗎?
「你為什麽要請我吃飯?」
「就……晚餐時間到了。」要不然還能有什麽原因?不,更正確的說法是……老實說,他也不懂自己為何提出邀約,要請里花吃飯,又或者是,他單純的只是不想這麽早就跟里花說Bye-bye。
「可是我沒有空耶。」不,就算是她有空,她也不想再跟他有所牽扯好嗎?之於她而言,她跟他若能藉此次機會斷得一乾二凈,那是再好不過的事。
偏偏他不懂她的想法,硬是要問她,「你為什麽沒空?喝!莫非你也在短短三天內交了新男朋友?」
方喬韋蹙着眉頭,擺明着不信。
他知不知道他現在的表情很傷人?
為什麽他能有女朋友,她就不能有男朋友?
可惜的是,她不能赴約,跟他一起吃飯,根本不是他腦中想的那一回事。
「我得去打工。」不是他以為的約會,所以他可以停止他的驚訝,她沒有男朋友。
「打工?」真可憐,離開他之後,她連生活費都得自己賺了,「OK,那你去打工吧。」
他不擋她的財路,畢竟她從此之後得一個人自力更生地過活,那真的很辛苦。
他懂,於是他說:他恩准了她不用跟他一起吃飯。
恩准?!
呿,她還謝主隆恩咧。
里花懶得理他,逕自將手揮一揮,「Bye-bye。」
接着,她又要頭也不回地走人。
可方喬韋又拉她回來,還要她再等等。
他又怎麽了?里花瞪他。
「你還沒給我你家住址。」他說過了,他真的得把屬於她的東西送回去給她,她忘了喔?
里花真的很想跟他講,不用麻煩了,因為他送給她的那些東西,貴又不實用,她一個單純又平凡的女大學生,根本用不了那些,但,她又很怕自己的東西若放在他那裏,他會像現在這樣,三天兩頭地來找她,那她會更煩。
所以,她頗識時務地、乖乖地把租屋處的地址留給了他,只求圖個耳根子從此之後能清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