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可是感覺到了,氣氛到了,一切就自然而然地發生,雖然理智還是認為太快了,但是真的就是忍也忍不住,看見心愛的男人因為她的親近而激動興奮,她其實也有點小小驕傲。

不過此刻的場景是在深夜時分的卧室大床,氣氛曖昧極了,若再繼續順從心底的渴望放縱下去,只怕奔回本壘也不遠了,她還沒打算趕進度到這種程度。

她清了清喉嚨,端出正經的架子,雙頰卻依舊透着稍早激/情過後的瑰紅。

「咳,那個……現在已經很晚了,我們早點睡吧。」

「好。」杜相明沒有反對,爽快地點頭附議,因為兩人若是再不睡覺,他真的不知道會做出什麼人神共憤的事情來。

於是,兩人快速達成共識,關燈睡覺。

隨着夜更深沉,林採花果真陷入熟睡,倒是杜相明怎麼也睡不着,望着林採花可愛的睡顏,還有她身上不斷傳來的淡淡皂香,令他心蕩神馳,燥熱不已。

奇怪?明明她用的是跟他一樣的沐浴乳,怎麼在她身上就是特別香,特別誘人,逼得他根本就睡不着啊!

他不禁想起一則網路笑話——有對男女共同睡在一張床上,女人在床上用枕頭隔出了一條界線,對男人說:「如果你越過了這條線就是禽獸!」

沒想到隔天一早,男人沒有越線,女人卻甩了他一巴掌,生氣地說:「沒想到你連禽獸都不如!」

想到這裏,他撫額無奈苦笑,安分地躺回床上,任由欲/望苦苦折騰煎熬。

唉,自己如此謹守分寸,還真是連禽獸都不如呀!

【第七章】

隔天晚上,他們一起到那間法式餐廳用餐,燈光很美,氣氛絕佳,餐點精緻可口,重點是一起共進晚餐的是心上那個人,晚餐滋味也特別美妙。

之後,兩人感情持續發燒升溫,不過彼此都有默契,沒讓公司同事知道。辦公室戀情容易惹議,即便兩人自認做到公私分明,還是可能會被人貼上徇私的標籤,徒增困擾。所以知道兩人交往的只有溫柏鈞,畢竟這段戀情是他一手促成的,雖然一波三折,但總算得到一個好的結果,也算好事多磨。

又過了一個月,在杜相明的遊說之下,林採花正式搬離原本的住處,住進他的房子。不過他們並非同居,房子只有林採花一個人住,杜相明依然住在杜家主宅。

「你要給我房租?」看見她拿錢給他,杜相明濃眉蹙得死緊。

她是他的女朋友,住進他的房子他歡迎極了,幹麼還要給他房租?難道她還如此見外?這讓他很悶。

「嗯,雖然我能夠支付的房租,根本不夠負擔這麼高級的房子,但是多少可以補貼一點,不然這樣白住你的房子,我有點過意不去。」林採花很認真地回答。

畢竟台北市區寸土寸金,這間房子不但八十多坪,更別提高檔裝潢,換算下來,每月租金肯定比她的薪水高上數倍,雖說她跟杜相明是男女朋友,但她不能這樣白占他的便宜。

「不必。」杜相明一口回絕。

「你是我的女朋友,住我的房子理所當然,以後別再提這件事了,放心住就對了!」他又不缺這點錢!

「可是……」林採花貝齒咬緊下唇,表情為難。

察覺杜相明沉下的臉色,她知道他不高興了,若再堅持下去,只怕把氣氛弄僵,可她還是很想給他房租,這絕非不喜歡他,或是想要跟他劃清界線,只是單純不想讓他吃虧。

見林採花只是礙於他的不悅才沒有繼續反駁,心裏肯定還存着芥蒂,杜相明緩了臉色,知道這就是她的個性——寧可自己吃虧,也不願佔人便宜。

「不然這樣好了,我每天幫你打掃房子抵房租,你也可以省了一筆清潔公司的費用?」林採花提議。

山不轉路轉,既然杜相明不肯收她的房租,那麼她就幫他打掃房子來抵好了,這是她的一份心意。

「好吧。」杜相明答應了。

其實他內心深處仍然不想讓她打掃房子,八十幾坪大打掃起來很累人的,要是把那雙柔嫩小手給做粗了怎麼辦?他可是會心疼的。

可是想起她曾經對他說過,她最大的興趣就是做家事,還是順着她讓她做吧,至少她覺得自己有付出,住在這間房子的心理負擔不會那麼大。

聽見杜相明終於不再反對,林採花笑逐顏開。「太好了,相明,你放心,我一定會認真把房子打掃得乾乾淨淨,一塵不染。」

她信誓旦旦地保證,對於打掃房子,她可是很有心得的。

「好。」他並不在乎她到底有沒有認真打掃,但是看她開心,他也就開心了。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間,時序來到鳳凰花開的六月,兩人也交往了三個月。這段時間,他們下班就膩在一起,看場電影或是聽場音樂會,杜相明還用房子裏的鋼琴彈琴給林採花聽。看見他專註彈琴時,眼神自然流露出的飛揚自信,果然如同她當初想像那般超有魅力。

聆聽着他悠揚的琴聲,她神魂顛倒,就算沒有喝酒也醉了,醉倒在他迷人的琴聲里。耳濡目染之下,除了〈給愛麗絲〉跟〈少女的祈禱〉,她知道的鋼琴曲目也愈來愈多,不知不覺就被情人潛移默化了。

周末林採花要回宜蘭,杜相明當然也說要跟去,兩人陷入熱戀,愛得如膠似漆,無法忍受一天見不到對方。

這天傍晚下班,為了避開員工耳目,杜相明和林採花相約在公司附近一間咖啡廳碰面,兩人再一起開車回家。

坐在杜相明的黑色轎車上,林採花隨口聊到很想吃寧夏夜市一間蚵仔煎,沒想到杜相明竟然興緻高昂地主動提議。「那不如我們現在去吃吧?」

聽她的形容,好像很好吃的樣子,他也有點心動了。

「欸?」林採花訝異地楞住。

「幹麼那麼驚訝?」杜相明挑眉。

「沒啦……」林採花尷尬地摸了摸鼻子,小心地斟酌用詞。

「我以為你可能不會喜歡夜市小吃……」

畢竟杜相明家境富裕,從小吃穿用度都非常講究,夜市小吃可能不合他的胃口,尤其是他現在身上還穿着昂貴的亞曼尼西裝,怎麼想都跟夜市這個場景格格不入。

聽見她支支吾吾的解釋,杜相明當然明白她那顆小腦袋在想些什麼。

她一定以為他吃過許多昂貴高檔的美食,絕對會嫌棄夜市小吃,可是剛才和她聊天時,她對那間蚵仔煎如此大力讚賞,既然是她喜歡的,他就會尊重,不隨意批評,何況他從來沒跟採花逛過夜市,當然要去體驗一下!

雖然他外型魁梧,但是內心深處也是非常浪漫的,他想跟她一同經歷人生當中許多點點滴滴,一起逛夜市、一起看電影、一起泡溫泉、一起去旅行……然後屬於兩人的珍貴記憶累積愈來愈多,愈來愈豐富,彼此的生命再也密不可分……想到這裏,他的唇角浮現一抹幸福的笑意。

「嘿,身為台灣人卻沒吃過夜市小吃,還算是台灣人嗎?再說總裁也是人,偶爾也是會逛夜市的好不好?我就認識好幾個愛吃夜市豬血糕的科技大老,只是他們不會高調地拿着大聲公到處宣傳而已。」

聽到杜相明的話語,林採花的腦內小劇場不禁浮現一群西裝筆挺、面容嚴肅的科技大老手持大聲公宣傳自己愛吃夜市豬血糕的景象,畫面太過滑稽荒謬,讓她不由得噗哧一笑。

「好啦,那麼我們等一下就一起去寧夏夜市吃蚵仔煎?」

吃完蚵仔煎,他們還可以去吃劉芋仔、阿婆飯糰、林記麻糈、豆花庄……好久沒逛寧夏夜市了,好多美食她都好想吃。以前一個人逛夜市時,想吃的美食一堆,無奈胃部空間卻不夠大,大概吃個兩、三樣就撐到不行了。

兩個人一起去逛夜市,可以每樣美食只買一份共享,這樣能夠吃到的美食種類就更多了,而且兩個人一起逛夜市,沿途看見什麼有趣的新鮮事物也可以一起分享討論,比一個人逛好玩多了。

看見她酡紅着小臉,小手挽着他的手臂撒嬌般地詢問,杜相明怎麼可能拒絕。

不過在這之前,還是得先換下身上的西裝與套裝窄裙,穿得這麼正經八百去逛夜市,實在很像跑錯棚的。

於是杜相明開車載林採花回到借住的房子,這兒之前也放了一些他的衣服,兩人各自換上休閑輕便的服飾,再一同出發前往寧夏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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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罪總裁還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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