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人寫的男女主角 璐笙
《鳳求凰》這本真的是來折磨我用的,為了寫這本稿子,我連拿來寫第三本稿用的熊之爆發力也給它爆下去,每天睡醒就是爬到電腦桌前寫稿。
不過按尋常來講,〈禾馬〉對新人是不會逼得這麼緊……嘿,是不是有人想問我那你在趕什麼勁對不?哪,孩子們,接下來這句話很重要,有必要的話把它當作座右銘刻在書桌上,天天看、天天背,保證佛祖的腳借你抱,耶穌也很愛你。
此話就是: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一切因果,其實都是我自作孽啊!XD=
記住,大家以後要三思而後行,不然你會步上我的後路,把交稿時間說得太早,然後就活在男女主角兩人相愛的夢魘中(邊寫邊眼紅,KEY字時以蠻力輸入來泄恨)。
寫稿時怎麼寫就是不滿意,光是第一章我就重寫四次之多,從前靈光閃過、神來一筆的腦袋全是一片空白;愛情小說嘛,當然是要愛個天荒地老、海枯石爛,可問題是要如何讓他們愛得這麼驚天動地?為了這個愛的開始,即使我躺着準備睡大頭覺,一有靈感我也會翻起來把它寫在床邊筆記,就這樣翻來躺去不知道幾次,也耗去幾小時的睡眠時間,之後寫順,是從第五章開始。
好不容易在結局把他們送作堆、陷害了項丹青之後便幸福的四海遊憩,才有種真正鬆口氣的感覺,有鑒於此二人的連日關照,我以受盡苦難的小作者身份為他們奉上一句恭賀語──你們兩個真他×不是人能寫的(乖小孩勿學)。
因為字數限制之故,某些想寫的劇情也無疾而終,例如像是鳳求凰的本名問題……說真的,他殘害我的身心這麼久,我也不想讓他太好過,所以我打算排進第三本稿子裏將他本名公諸於世,我在這本《鳳求凰》裏有下伏筆,看過的人請自行想像。至於鳳求凰的本名是好是壞?小寶貝們,當作者的樂趣之一就是冒死干盡被人蓋布袋、練摔角技,然後再被人揍到爹娘認不得的危險來吊讀者胃口這種缺德事啊!XD(缺德樂趣不僅於此,將來各位還會陸續挖掘出更缺德的樂趣)
額外說件事,其實稿子寄回〈禾馬〉后我又想出新版的《鳳求凰》,劇情結構個人認為較為完備,但是不敢麻煩小編,很想說“可以重寫嗎”這類任性話,若是真的說了,我可能會被小編用很優雅的十字弓固定法勒斃吧?
所以,我日日夜夜祈禱着要修稿、要修稿……結果回信通知是告訴我過了,也算是可喜可賀的一件事,因為我對這本的信心實在不高,被小編打了記強心針哪真是,XD
所以新版劇情另有他用,無意間替自己省去將來寫稿的擬大綱準備,
所以,咱們第三本再見了,寫第三本前我打算先把沒睡飽的覺一次睡個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