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這樣被許多人喜歡的李肅,現在居然要和她交往?她覺得惶恐。

李肅不想嚇到她,他忍着怒氣,把聲音放緩。

「我其實滿喜歡你的……從一開始。我覺得你很可愛,很柔軟,和你在一起讓我心情很好。你是很多男人都會喜歡的女人。」李肅強調。「之前哥哥哄騙你,是他不對,我會教訓他的,但我很感謝哥哥的胡鬧,也很高興你沒有退縮。你擁有令人讚賞的勇氣。」

在曲銳明當場捉姦又發狂的逼人氣勢里,魏米勉沒有逃跑,哪怕她嚇得半死,她還是勇敢的堅持住所謂「女朋友」的謊言。

「我、我那時候……真的以為那個人是你……其實我腳都軟了,腦子裏全部都白白的……」

因為以為是李肅,她才會想着絕對不可以逃跑。

「我好高興。」李肅的笑容愉快,「你願意讓我們以結婚為前提來進行交往嗎?」

結婚!

魏米勉暈眩了一下,她的思路完全被牽着跑了,「我……我要和媽媽一起住喔。」

「一起住有點困難。」李肅坦言,「但如果住對門就沒有關係。我還是希望保有夫妻間的私人領域。」

「我、我的薪水,我只能拿一半當家用,我要養媽媽。」

「沒問題,那是我的岳母,我也會奉養的。事實上,我希望你的薪水你自己支配,不用特別勉強拿出來做家用。你家裏只有母親?父親呢?還有兄弟姊妹嗎?」

「我是媽媽養大的,生父在我很小的時候外遇,沒有再回來過了。媽媽只生了我一個。」

「那我們買大一點的房子吧,把岳母接過來一起住。」李肅也不堅持小夫妻的私密空間了,「我父母雙亡,我和哥哥是爺爺奶奶養大的。你上次看到的那個男人就是我哥哥的老公,你以後就直接叫『哥夫』。我和哥哥在鄉下都各有一間房,現在我在努力存第二棟。」

「我、我也想買房子!」魏米勉眼睛閃亮亮,「你的爺爺奶奶要和你一起住嗎?」

「唔,老人家現在身體健康,但十年後應該是需要子孫奉養了。哥哥可能會和哥夫移民海外,我是要留在這裏的,所以應該是和我一起住。」

「那我們要努力存錢買房喔!」魏米勉對這樣的未來規畫很滿意。

「你不介意和老人家一起住?」李肅試探地問。

「爺爺奶奶看起來很好相處。」魏米勉喜歡老人家這麼活潑,「我媽媽也是很小的時候就失去父母了,如果你的爺爺奶奶喜歡我媽媽的話,他們也可以好好相處。」

「我想,他們會相處得很好。」李肅柔聲道。

他真心覺得他撿到了一個寶。

柔軟,好說話,體貼又窩心,同時還不會一味索求奢華享受,這樣的好女人,簡直讓李肅揣在懷裏都怕被人搶奪。

不行,得趕緊訂下來!

「我們今天去拜訪岳母吧。」李肅笑咪咪。

最好可以跳過男朋友的程度,立刻訂婚。

魏米勉暈暈呼呼,完全被這樣的快節奏弄得昏頭了。

馬上就要見家長了呀?

魏母前一陣子還在催促女兒交一個男朋友回家給她看看,這才幾天過去而已,放假回家的女兒就真的帶了一個男朋友回來了!

魏母茫然的仰望着這高高大大的年輕男子。

唔,臉盤不錯,眼神也端正,打扮乾凈,又很有禮貌……哎呀,是個印象不錯的好孩子啊。

魏母笑得一臉寬容。

李肅認真的給魏母打保證,「我是以結婚為前提和米勉交往的。」

魏母的寬容臉瞬間崩裂,「結婚?!」

「是的,我對米勉很有好感,也有信心和她共度一輩子。我們預計要共同置產,之後要請岳母和我們同住。」李肅愉快的規畫完畢,「我家父母雙亡,我從小是由爺爺奶奶養大的,岳母如果願意,希望可以接受我也把爺爺奶奶接來同住。」

這消息量太龐大了,接收遲緩的魏母迷惑的看向自家女兒。

可惜魏米勉已經完全被李肅洗腦了,立刻為李肅掛保證,「李家的爺爺奶奶人很好,又活潑,一定會和媽媽相處得很好的。」

這水都還沒有潑,就完全傾向男方了,這是怎樣的迷戀喲……

挑起找錯大任的魏母眨巴着眼睛,「李肅,你是獨生子?」

「不是,我還有一個雙胞胎哥哥。」

「喔。」魏母有些鬆口氣,「那我家米勉……應該在子息上,沒有太大壓力吧?我是說,既然你不是獨生子……」

「我哥哥嫁人了。」李肅完全面色如常,「所以李家子嗣就要拜託米勉了,我的爺爺奶奶也抱着很大的期望。」

魏母差點被一口氣噎着,「嫁?」

「也就是無法指望我哥哥的媳婦了,我們李家只能拜託米勉了。」李肅垂着眼皮輕聲細語,放在沙發上的手卻像在把玩玉石一樣的揉捏着魏米勉的指尖,「我的爺爺奶奶喜歡女孩子,所以生男生女都不用擔心,如果岳母也希望有個孩子姓魏,我可以現在就簽下約定書,等孩子出生了再去登記。」

魏母的思路也跟魏米勉一樣被李肅拉着跑了,「姓魏啊……」

「是。」

「喔,對了,那就第一個男孩姓魏吧!」像是想起了什麼,魏母立刻指定下單。

李肅悄悄勾了嘴角,一方面毫不含糊的寫下姓氏約定書,由魏母見證,然後李肅簽名,全程旁觀的魏米勉也被拉着簽了名。

這時魏母才反應過來,眼前才介紹是女兒的男友,怎又馬上變成准女婿了?但明明連訂婚都沒有,又已經約定是孩子的爸了……

魏母很糾結,一邊回想她剛剛好像聽見李肅叫她什麼……

「媽。」李肅叫得很自然,一點都不彆扭,「過幾天我帶我家裏的人過來和媽媽吃飯,是我自己下廚喔,媽媽還沒吃過我煮的飯。」

魏母震驚了。真的是叫「媽」!

面對平空掉下來的英俊兒子,害羞的魏母又驚訝又暈呼,接下來不管李肅講什麼,魏母都一律點頭應「好」。李肅攻克她們母女簡直是手到擒來。

這一天的拜訪結果大好,李肅滿意的牽着魏米勉回去了。

宅子裏消息傳來傳去,從幫傭到管家,再從管家到主人,最後在聊天時,由楊母告知了住在公司單身男宿的楊俊文。

楊俊文被這消息炸得腦子當機。

「媽,你說什麼?」

楊俊文不懂,明明他們在同一間公司,怎麼一點風聲都沒聽到?

「不可能!這才進公司多久?他們要結婚?」

「瞧你這護妹妹的衝動性子,魏姨家的米勉也成年了,才第一個男朋友,想結婚很正常嘛。」

楊母知道他們青梅竹馬,寶貝兒子把那幫傭的女兒當妹妹一樣管着,其他男生若靠近魏米勉,兒子都跳着腳,指渾保鏢去趕人。

楊俊文大怒,「那小子一定不是真心的!他要騙米勉!」

「哎喲,米勉有什麼給他騙?沒錢沒勢,也不是什麼絕色,人家都趕着來見魏姨了,還約定讓第一個男孩姓魏,這還不夠真心啊?」

也是喔,都見岳母來了,還簽了姓氏約定書,很顯出心意了。

楊俊文卻死活不願接受現實,他恨不得把李肅的腦袋給扭了,再把魏米勉扯回身邊來。

那隻笨兔子明明就是他楊少爺的所有物,從小到大都是這樣的,怎麼才沒放在眼前一小段時日,這小兔子就換了個主人?

楊俊文暴跳如雷。

另一方面,和楊宅聯繫緊密的汪家,也在閑聊中得知這件事。

主要來說,是因為孩子姓氏同意書的關係,在老一輩眼中看來,姓氏變易,要是以後亂了血緣怎麼辦?

「魏家就剩一對母女,想要個男娃也在情理之中啊。」

「萬一姓魏的兒子和姓李的女兒戀愛了怎麼辦?這算亂倫吧?不拿身分證出來瞧,誰會知道他們有血緣?」

「哎喲,老爺子,你也太擔憂了。」汪母掩着嘴笑,「魏家的事又跟我們汪家無關,聊個天而已嘛,我們家女兒和楊家的小子沒出這檔事就好啦。」

汪淑琪和楊俊文才是真正的青梅竹馬,在老一輩眼裏,這兩人也不過就是少了一個婚禮罷了。

坐在一旁溫婉的吃着蛋糕的汪淑琪,很聰明的對這個話題不做任何評價,以免被汪父的嘮叨卷進去。

但她心裏是不愉快的,像是有什麼給堵着了,噎得她一口氣既上不來,又吞不下,就悶在心口上,益發的不痛快。

勾引了她的未婚夫,現在又纏上了她看中眼的情人……

魏米勉這個低劣的女人,左擁右抱,還裝着純情!

精緻的小銀叉一下一下的切割着,把那塊蛋糕分得又細又碎,然後精準的被叉起,像嚼着魏米勉的血肉一樣,一小塊一小塊的進到汪淑琪的嘴裏。

她希望魏米勉的下場就和這蛋糕一樣支離破碎。

魏米勉在之後的日子,從早到晚都被李肅包圍了。

李肅依然很忙,或者早出晚歸,或者睡得很晚,又幾乎沒有回來,不到放假日,難以看見他出現在屋子裏,好像這裏只是用來洗澡睡覺的地方。

但魏米勉起床的時候,會看到冰箱上的字條,裏面有李肅做好的飯菜,魏米勉喜歡的大量菇類,魏米勉喜歡的水果切盤,魏米勉喜歡的燉飯,魏米勉喜歡的魚類冷盤,魏米勉喜歡的這個那個早飯營養又美味。

午飯直接由餐館外送到公關部,除了魏米勉獨一份之外,還會送幾道大盤菜過來,賄賂一下部門職員的嘴。

於是公關部職員一面倒的支持李肅。

晚餐,魏米勉不時就會散步着走到餐館去,有時候會見到李肅在廚房或者外場忙碌,有時候不會,因為他還在外頭沖業務。

但不管見不見得到李肅,魏米勉都會受到餐館員工的熱烈歡迎,或者試吃新菜,或者特別闢一桌出來給魏米勉吃飯。

飯後,魏米勉就幫忙着洗碗,收桌子,或者打掃,做一些不干擾廚房,也不碰收銀台,但又能幫上忙的工作。

那幾盤賄賂的菜,在公關部職員淪陷之後,又帶動了業務部淪陷,然後直接上達到老總的耳朵里,喜嚐美食的老總在一個月內把菜單上所有的菜式都點完一遍,吃得滿足又愉快之後,就以公司名義簽了合作契約,以後南石遊戲的員工吃飯打九折,另外提供餐館去員工餐廳設店,租金折半。

李肅動作很快,和餐館老闆展開談判,成功從乾領薪水的店長,成為入股的股東,擁有餐館招牌的部分所有權,從此存款的速度翻上一倍不止。

「米勉果然為我帶來好運。」

放假日,懶洋洋癱在沙發上的李肅,把魏米勉揣在懷裏,一下一下的咬着她嫩嫩的臉頰,又一下一下的揉着她軟軟的小肚子。

魏米勉怕癢,只能吱哇亂叫的閃躲求饒。

李肅一手緊緊把人給箝着,一手還是不緊不慢的調戲着。

他喜歡魏米勉抱起來的手感。

她有點肉肉的,不那麼瘦,肌膚摸起來有彈性,又滑嫩,一摸上去,就像黏住的磁石一樣吸引得人難以放開,拿鼻子去嗅,她的體味有一種奶香,像小孩子一樣,樂得李肅老是一邊咬她,一邊用鼻頭戳她。

魏米勉被欺負累了,委屈萬分的拿着一雙水潤的烏黑陣子眨巴着看他,居然很難得的把他的憐憫心給勾出來了。

他仁慈的放過了魏米勉,然後把她的手啊腳啊都搬上沙發,和他一起躺着。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小兔子乖乖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台言古言 小兔子乖乖
上一章下一章

第七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