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猜的,那位……應該是個小女孩吧。」
「你的直覺很准,是個六歲的小丫頭。」陽故意道。
六歲的小女孩,那麼肯定是青兒了!
「既然才六歲,那麼更不應該趕盡殺絕不是嗎?」
「這我不知道,也許那孩子會為我爹的朋友惹來麻煩。」
明珠幾乎想反唇相稽,既然怕麻煩,又何必出手救她?可是她也明白,那是因為陽並不知道她是欽犯。陽的反應讓她更不敢坦白自己的身分,但眼前要找到青兒,恐怕仍是得依靠陽,否則人海茫茫,她一個弱女子該從何找起?
「陽公子何必急着下結論,不如等找到你爹那位朋友,再作勸解吧?」明珠決定不他爭執,眼前,她最好還是討好他。
「你說的對,一切也得等我找到人再說。」陽面具下的眼,閃爍着某種惡劣卻期待的光芒,「既然現在我的事告一段落了,那麼,我也該信守諾言,借盤纏給你,讓你回去找你妹妹。」
這句話果然讓明珠慌了,想起自己當前必須主動要求留在陽身邊的處境,她不禁有些難堪,「公子已經為明珠做了許多,明珠當初也自知那樣的要求太過得寸進尺,現在令尊的朋友有困難,願意以身犯險,拯救無辜的義士相比,屈屈小女子的困頓算不了什麼。」到底曾跟在父親身邊,見識不少官場應酬的場面話,想不到她不知不覺也學會那些虛委蛇的嘴上功夫,只是臉皮終究比不上在官場打滾過的老狐狸,說話間一張俏臉已是紅透,連眼睛都只敢半垂着,怕被看出了心虛。
陽倒是意外地喜歡看着她這麼發愁又羞窘的模樣,原來和她氣虎虎時一樣好看。因為他一定會解決她的困難,他會成為她的英雄,就算他不這麼大費周章地她迂迴,他也會幫她,但是眼前的遊戲顯然更吸引他。
在旁人的悲劇里我行我素,那似乎已經不是含着金湯匙出世、不知人間疾苦所能一言以蔽之的冷酷。旁觀一切的西河沒有說話的餘地,陽身旁也未曾有人關心過這些,也許他的性格和他的心,不知何時有了缺陷。
「明珠仍是欠公子一條命,只希望公子不嫌棄,讓明珠留在公子身邊伺候您。」天知道這番話多讓她難為情!古往今來女人報恩的方式也就那麼一着,然而這藉機賴上他有什麼不同?
但也無可奈何,賴就賴了,苟活之人留着一身傲骨都嫌可笑,若是為了尊嚴而放棄也許是她唯一能夠找到妹妹的機會,她會更無法原諒自己!
「明珠姑娘……」他的嗓音輕似嘆息,沉浸在羞恥情緒中的明珠亦無從看清他眼裏的得意。
都說不屑太輕易得到的,可實際上心裏還是很高興啊……
果然是個小鬼。西河暗嘆。
「我說過,該我的,我不會跟你客氣。如果哪天你仍是打算去尋找你妹妹,我的承諾也不會改變,只要你開口,我會幫你。」
坦白說,那一刻,不管是因為恩情也好,甚至明知道陽可能會在得知她欽犯的身分后改變態度,但明珠的心確實是隱隱悸動着。
那樣的年歲,那樣的際遇,卻遇上這樣慷慨又任性的人,很難不動心啊。
難以想像的苦難領着她來到這條奇妙的的道路上,回頭一望,依然心有餘悸,分明前途茫茫,她對自己的期待也忍不住感到害怕。
都在地獄裏走過一回了,再輕易抱持着期待的話,是否太過天真?而她又能期待什麼?這個曖昧的、難堪的處境,分明是過去的她所瞧不起的。
但她也只能往前走了。
當明珠借故回房休息,陽也沒多問,他反正知道明珠和他同樣才剛回到庄園裏,又何必讓她費心再想些理由對他解釋?然而明珠離開后,西河終於忍不住開口「這也是情調?」繞了一大圈,總算達到他的最終目的,陽的心情果然很好,至少西河一眼就看出來。
少爺顯然很高興能把他撿到的小美人帶回家,但非得扯個莫名其妙的謊來達到原本不用扯謊,甚至也不用跑這一趟就能達成的目的——真是好艱深難懂的情調。
聽見隨侍的問話,原本洋洋得意的大少爺果然轉瞬之間變臉,他沒有勃然大怒,而是冷冷地,不悅地,警告地,瞪着西河半晌,接着一句話也不說,轉身邁步回房。
生氣了哦?
早慧卻命運多舛的姑娘,遇上這黑心黑肚卻性格不成熟又有缺陷的大少爺,真不知她是幸或不幸啊!
「不管怎麼樣,人總得有個名字。」才好使喚啊!
但是他根本不記得自己的名字,那些奴隸販子喊他的方式,就像喊畜牲一樣,有時甚至不開口,只管抽鞭子。
「決定了。」自在一擊掌,為自己的靈光乍現感到得意極了,「就叫你大朗吧。」
朗?男人心裏驀地有一股悸動。從他有了短暫的記憶以來,第一次有人想給他取名字,他也終於擁有自己的名字。
自在將寫滿了各種怪異註記的紙張翻過來-後來他注意到,也許是因為紙張取得不易,這女人平常很省紙,各種註記寫在所有能寫的地方,卻把屋子裏最好的紙,都留給她那個根本不愛念書的妹妹用,而那個不知惜福的臭丫頭全拿來晝咒。雖然覺得未免也太「暴殄天物」,不過畢竟沒他說話的份,而且終究為她們姊妹倆平淡卻相依相扶的感情有些動容。
就像今天早上,一老婦帶著兒子來求診,他這個臨時雜工兼苦力在一旁不着痕迹地觀察,男人似乎曾對自在出言不遜,小鬼於是反對自在替男人看病。
不過很顯然的,葛如黛從來就沒辦法真正阻止自在對所有病人一視同仁。
他終於知道這小鬼每次一有來客,總會蜷伏在角落都是為了監視「敵情」,而且果然無孔不入、無處不在到了極點啊!他真不知她怎麼辦到的。
雖然才剛被收留,雖然自在留他也不是為了需要任何武力,但他已經主動地擔起保鏢任務,當時來看病的男人明顯出言不遜、舉止輕浮,譏諷自在都光明正大地跟野男人一起住了,何必故作高潔?
他才要挺身而出,那小鬼早就先他一步,從某個角落像發狂的野貓似的撲到男人肩上又抓又咬的。當下他立刻上前,作勢抱走小鬼,但也趁亂補幾拳,踹幾腳,男人到醫廬來時頂多因為有病在身,臉色不太好看,離開醫廬時一張臉卻又青又紫又是爪痕,精彩極了。
自在當然知道他們倆做的好事,只是念了一頓。而那小鬼似乎因此對他比較接納了……大概吧。
「今天起,我封你為「惡犬二號」!」那不識相的男人離開后,小鬼特來對他宣佈,看她的表情,好像覺得他該感激涕零地謝恩似的,好不得意呢。
坦白說,他沒有很高興。現在想想,惡犬一號,就是小鬼自己吧?
在這裏,他看到的總是關於善良,關於友愛,關於親情,哪怕是一點點微不足道、甚至讓人好氣又好笑的小事,卻在奴隸販子手底下時完全不同。
自在在紙上空白處,寫了「大朗」兩字。雖然他昨天才知道自己念過書,但他也能肯定的說,這女人的字,真不是普通的丑……
每天好像都坐在房裏念書,卻也好像到哪兒都能看到那鬼鬼祟祟身影的葛如黛在桌邊踮起了腳尖看,擰眉,「為什麼他的名字這麼簡單?」這小鬼對這件事莫名執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