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這一天,谷其歡和冉梅為了一件芝麻綠豆大的事情起了爭執,最後,她在冉梅驚愕的眼光下“離家出走”,臨走前,只丟下一句話——
“我老爸交給你了。”
說完,谷其歡便踏出大門,坐上計程車絕塵而去。
她真的沒有辦法和所謂的“后媽”住在同一個屋檐下。
就算冉梅對她很好又有什麼用?
不合就是不合,她就是無法接受她。
她決定了,她要另外去找個地方住下來。去哪裏都好,只要不用再和這個“父親生命中的第二個女人”朝夕相處。
上了車,谷其歡對司機說:“到台北市最熱鬧的地方。”
年近四十歲的中年司機,顯然一時對谷其歡所說的話反應不過來,他從後視鏡里愣愣地看着她。
谷其歡趕緊把他喊回神:“喂,難道你們台北市找不到一個熱鬧的地方嗎?”
中年司機聽了,這才恍然地笑了出來。
“怎麼會沒有?台北市到處都很熱鬧啊!看是要西門町、東區……啊小姐,你住台北,應該很清楚吧?還有,你總要說個地方吧?”
“我!?”
老實說,搬來台北前,她一直住在台南鄉下,對這裏根本一點都不了解;來了后,她根本也很少去一些娛樂場所,所以一時間要她說出個地方,她還真說不出來。
谷其歡想了一下,隨便講了一個比較常在電視上聽到的路名:“忠孝東路,可以嗎?”
“哪一段呢?”
“真麻煩,就隨便選一段吧!”
司機聽了,忍不住莞爾一笑,然後發動車子。
車子一開動,谷其歡便陷入沉思之中。
原本她以為失去了母親,這個家會是她最後的歸宿,沒想到她還是離開了那裏……
開了一段路后,司機在一個路口停了下來,說:“小姐,你就在這下車吧!”
谷其歡付了車錢下了車后,才發現身上的錢全用光了,只剩下十塊錢。
而更慘的是,她才走了一小段路,天空便下起了濛濛細雨……
可惡!不知道她下一個住的地方會是哪裏?找不找得到一個能住得更久的地方?
想着想着,一向堅強的谷其歡,眼淚竟然忍不住開始滴答滴答地落下來。
不要哭!傻瓜!她狠罵了自己兩句。
無助而氣憤的她,提起一腳就往水窪中間用力踩去,力量之大,讓污水濺濕了整個褲管。
她覺得還沒發泄完,便提起右腳,更用力地往下一個水窪里踩去。
就這樣左一腳、右一腳,她一路往前進——
街上的人偶爾會好奇地把眼光掃過谷其歡身上兩秒鐘,露出訝異的表情,但都很快地便把眼光移開,沒再繼續理會她的怪異舉動。
不知走了多久,谷其歡突然意識到天色已晚。
就這樣問晃了一個下午,她居然沒先想想,今晚要怎麼辦,就這麼傻傻地用一個下午走完整條忠孝東路!?她在心裏暗罵自己笨。
唉,要離家出走身上總得要有點盤纏才行,可是,方才她又再次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總財產還是只有那十塊錢,連搭公車都不夠。
只恨她一時氣極,走的太瀟洒,才落得現在這種下場。
思索半天後,她決定先聯絡她在台北唯一的好朋友高作人,他也許會大發慈悲留她住下來也說不定。
高作人是谷其歡從小一起長大的好朋友,三年前,他離開了故鄉台南,北上打拚,從此就定居在此。
後來她也被接上來台北,但因為一直忙着適應新生活,所以也一直沒找過高作人,此刻流落街頭,她才想起了他。
谷其歡先把僅剩的一個十元硬幣,換成十個一元的硬幣,然後找到一座投幣式的電話,開始打起電話。
但是很不巧的是,高作人家沒有人來接聽電話,直接進入答錄機的留言,也因此吃掉了她一塊錢硬幣。
接下來,谷其歡就這麼守在電話旁,每隔十五分鐘打一次電話給高作人——因為她也想不出其他辦法。
就在她只剩下兩個一元硬幣的時候,她已經在腦海中盤算着究竟該行竊還是行搶——
唉!以往這兩樣“犯罪行為”對她來說,只是她打發時間的休閑娛樂,她從沒真正傷害或奪走他人的物品,沒想到現在……唉!
三十分鐘后,她終於打完了那第十個銅板,還是沒能找到高作人。
她懊惱地把電話筒拉得高高,然後才丟下去,喀一聲,電話筒應聲裂出了一條縫。
身旁的人都嚇壞了,個個以吃驚的表情看着谷其歡。
然而,卻也沒人敢上前來,為那具公共電話仗義執言兩句。
正當谷其歡轉身,準備進行下一個計畫——行竊或行搶時,一隻大手卻出現在她面前,將她擋了下來,不讓她離開。
谷其歡驚慌地抬起頭,想看看究竟是何方神聖情來“擋駕”?
是一個身材挺拔的男人。這是谷其歡對他的第一眼印象。
好吧!她承認他還“有點帥”!
“幹什麼!?”
谷其歡的心情已經夠不好了,沒有想到居然有個不知死活的傢伙敢擋住她的去路,是活得不耐煩了是嗎?
那男人不客氣地對谷其歡說:“小姐,你不應該拿一個公共電話出氣吧?這是公有財產,你知不知道後面還有很多人需要它?”他的語氣裏面充滿着責備和慍怒。
“那關你什麼事情?”谷其歡揚起臉,驕傲地迎視眼前這個不知好歹的傢伙。“你是‘公共電話管理員’嗎?”
“我不是,我是……我只是在盡一個好國民的義務。”紀岳倫想了想,決定還是先不要透露身分。
畢竟對方只是一個看起來還未成年的小女孩,沒有必要把事情搞得這麼大。他認為,只要對她進行道德勸說就夠了。
紀岳倫,二十八歲,是個年輕但卻在司法界相當有名望的檢察官,看到這種事情而仗義執言,算是職業病。
“那就好。”聽見他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人物,谷其歡根本沒把他放在眼裏,掉頭就要走,可是再度被紀岳倫擋了下來。
“你這個小女孩怎麼這樣子?”紀岳倫很看不慣她那副弔兒郎當的模樣。
“不然呢?難道要我向公共電話道歉嗎?”谷其歡一臉挑釁地對紀岳倫說。“我又不是神經病。”
“你這是什麼態度?”紀岳倫不悅地看着她。
“這又關你什麼事情?”哼!這男人該不會是借故要跟她搭訕吧?
“如果這是你搭訕的伎倆,那麼我可以現在就告訴你,你少費心了!我一點都沒有興趣把電話留給你。”
聽到谷其歡說出這句話,真是令紀岳倫氣結。
“誰有興趣跟你這個沒家教的野丫頭搭訕?你少自戀了!我只是要警告你,別這麼橫行霸道的,否則……”被這麼一誤會,紀岳倫一時間火氣也上來了,講話自然也不客氣起來。
“否則怎麼樣!?”谷其歡抬頭挑釁地說道。
發現紀岳倫瞪着她,谷其歡也不甘示弱地盯住了他。
她可不怕,而且她倒想知道,他究竟能對她怎麼樣?他真敢在這種大庭廣眾之下打女人!?
紀岳倫沒有想到這個沒有公德心的小女生會這麼囂張跋扈,一時間竟不知道該拿她怎麼辦比較恰當。
把她送到少年法庭,似乎也太嚴重了一點,但就這樣輕易放過她,她很可能又會成為這個社會的一個亂源……
正當紀岳倫斟酌着該如何是好時,谷其歡趁機推開他,往前跑去。
跑了幾步,她停下,回頭丟下一句:“你少惹我!”然後便死命地加速逃離現場。
而方才擦過紀岳倫身邊時,谷其歡趁其不備,抓走了他放在身後的皮夾。
她這個出其不意的動作讓紀岳倫根本來不及防備,而且他也想不到,眼前這個沒教養的小女孩,方才那麼囂張地破壞公物就算了,現在竟然還惡劣到當街行搶!?
紀岳倫哪裏止目放過她?立刻拔腿追了上去。“你別跑!你這個小太妹!還我錢包!”
谷其歡見他追了上來,立刻就鑽進人群里。
小個子的她在人群之中來去自如,相較之下,人高馬大的紀岳倫在擁擠的人潮中則是寸步難行。
也因為這樣,谷其歡沒有被他給追上,她還邊跑邊高高地拿着那個皮夾,向後方的紀岳倫示威炫耀。
終於,谷其歡跑出了人群,然後拐進一條小巷。
得意的谷其歡喘吁吁地停下來,打開她的戰利品——黑色短夾,首先就看見了一張合照,男的是他本人,至於女的,生得美若天仙,那大概是他的女朋友吧!
翻了翻,谷其歡在皮夾子裏面找到幾張大鈔,她還把整個皮夾子倒過來搖了搖,裏面滾出了一些零錢。
想了想,她決定先去買一根冰棒,因為跑了這麼久,覺得有點渴,等解了渴,再來繼續打電話搬救兵。
於是她找了一間便利商店,買了冰棒,換了一堆零錢,然後找了一具公共電話。
谷其歡一邊舔着冰棒,一邊抓起公共電話的電話筒,開始打電話。
奇迹似的,高作人的電話被接通了!
但沒有想到,谷其歡還來不及開口,就被一把抓了起來,手中的話筒跟冰棒也跟着掉落。
“啊……痛!”
她被人像抓小雞一樣地抓了起來,整個身體懸空,兩隻腳在空中晃着,像拍水的鴨子一樣。
抬頭一看,竟然是那個被她偷了錢包的男人,那個“公共電話管理員”!
他是從哪裏冒出來的啊!?
谷其歡慌極了,不停掙扎。
“還我錢包。”紀岳倫冷冷地對她說。
“你幹什麼啦?放手!”谷其歡邊使勁地掙扎邊罵道:“小心我殺了你!”
“我要送你去警察局,讓你這個沒教養的小女生受到教訓。”紀岳倫很生氣地對她說。“當街行搶?你才幾歲,就幹得出這種事情來?非得讓你受點教訓不可!”
“你瘋啦!我又沒有做什麼!?你放開我!你是什麼東西啊!?”
谷其歡繼續掙扎着,她的叫聲引來路人關切的眼光,可是卻沒有任何一個路人敢靠近來管閑事。
“還我錢包。”紀岳倫又重複說了一次,“那不是屬於你的東西,請還給我。”
“誰偷了你的錢包?”雖然心虛,但谷其歡還是不爽地否認。
她只不過是借用他一點零錢而已嘛!
而就在此同時,谷其歡眼尖地看到一個警察遠遠地走過來,便立刻大喊:“救命啊!”
警察聞聲看去——一個男人當街粗暴地揪住了一個小女孩!
這還得了!是打算當街擄人嗎?警察見狀,立刻衝上來。
“你的手現在在幹什麼?你想對人家幹什麼?給我放手喔!”那個警察不客氣地指着紀岳倫大喊,“我叫你放手你沒聽見嗎!?”
聞言,紀岳倫轉頭,冷冷地看向眼全這個對他大喝的警察。
那警察看到紀岳倫那冷冽的眼神,感受到他仿人的氣勢,當下駭住了。
雖然心中有些害怕,但他還是鼓起勇氣對紀岳倫說:“你……這是在幹什麼?”
“這個女孩子偷了我的錢包,是現行犯,你應該立刻逮捕她才對。”紀岳倫冷冷說道。
那個警察狐疑地瞧了谷其歡一眼,有點不太相信。
眼前的這個女孩子看起來聰明又可愛,怎麼看也不像是一個賊。更何況,從她身上的行頭看起來,也不像缺錢的樣子。
警察先生改而懷疑地看着紀岳倫。
紀岳倫忍不住催促:“你還在看什麼?難道你懷疑我說的話?”
“小妹妹,”警察很客氣地彎下腰去對谷其歡說:“你真的偷了這位先生的錢包?”
“才沒有!”谷其歡邊掙扎邊大叫,可因為掙扎的動作實在太大了,那個藏在腰際的皮夾,就這麼“剛好”地掉了下來,咚一聲落到她的腳邊。
谷其歡一看,當場兩隻眼睛睜得大大的,恨不得吃掉那個皮夾,以毀屍滅跡。
同時,紀岳倫也鬆開了抓住她的手,但她卻不敢有任何動作。
警察慢條斯理地蹲下去,把皮夾從地上撿了起來,翻開來,對照裏頭證件上的照片。
嗯,照片上的人和眼前這個長相英俊,又頗有氣勢的男人一模一樣。
真相大白!
“小妹妹,這是怎麼回事?”
谷其歡心裏頭又急又慌,“那是……我又不是故意偷他的皮夾,我只是……只是跟他開個玩笑……不信,你看裏面什麼東西也沒有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是“幾乎”什麼都沒有少,她只不過是借用了他一點小零錢而已。
“是這樣嗎?”警察先生質疑。
他把皮夾遞過去給紀岳倫,問:“先生,你看看裏頭有沒有少了什麼。”
紀岳倫拿回了皮夾,翻開來看,確實是沒少什麼……看看地上的冰棒,這小妮子大概只是借用了一點零錢吧!
抬頭,他發現谷其歡的眼神似乎正在向他求救。
如果他不幫她,那麼她勢必得被移送法辦……思忖了一會,他作出了決定——
“沒有。”紀岳倫看看谷其歡緊張不已的表情,然後轉向那位警察先生說道:“什麼東西也沒有少,算了。”
這小妮子可憐兮兮的眼神打動了他。雖然她的行為是有點過火,可是他最後還是決定,再給她一次機會。
畢竟,她只是一個小女孩,這點教訓對她來說,應該夠了。
聞言,警察先生轉向谷其歡,對她說:“小妹妹,要麻煩你到警察局做個筆錄。”
什……什麼!?
做筆錄?這個警察會通知她的爸爸來接她回去嗎?
這怎麼可以呀?她正在離家出走耶!被逮回去還得了?
而且如果讓老爸知道她是因為這種事被抓進警局,一定會抓狂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