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制亡命歹徒宜吹高調以達“懲一警百”之效
不曉得人們注意到這一“妙象”沒有:某殺人惡徒上法庭臉上還掛着微笑,樣子顯得很輕鬆,一點恐懼或羞愧感都沒有,甚至有點像學雷鋒者做好事後流露出來的表情!
據說江西南昌有殺人犯至今仍在法外逍遙,警力大海撈針甚至有望洋興嘆之情,這就使得被害人家屬不得不耗苦資建專門網站網上“尋人”緝兇,到今天,筆者在家城於都網吧上網,打開電腦彈出的第一頁面即是該網站首頁。
茫茫人海中,兇犯長期在法外逍遙自在,這反映出警察系統偵探技能有待大幅度提高,且對非“遊山玩水式”偵探、吃苦耐勞式偵探之需求欲日益增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國懲兇手法對亡命歹徒威懾力不足——而前兩天發生的某地出租車司機被慘害事件,或別的兇殺事件(如春節前後發生在廣州的兩名外來工花季少女——兩姐妹被害案)等等,更讓人反思我國刑法是否能起到“防患於未然”或威懾“可能犯罪”之效果。
從媒體上刊登的被害司機妻子撕心裂肺的哭號圖片,或從其他被害人家屬所顯示出的極其可憐狀,我們難免會深感嘆莫能助。展開我們的視野,我們能夠很清晰地看到:人人都有拿刀的權力,人類的日常生活離不開刀,儘管刀對人生命構成的威脅至大,但古今中外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有禁止使用刀具的法律——對生命構成至大威脅的是心地惡毒無視法律褻瀆善良的歹人,這樣的歹人違背社會發展規律是人類的公敵,混於民間小則偷雞摸狗大則謀財害命甚至踐踏女性,一旦掌權即使無法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納粹黨頭子遲早也會禍害一方。筆者一如既往呼籲我強國教育應在育才基礎上側重於教導學童們及時“走上正道做個好人”,學生日後動輒打殺,其智商再發達不遵循客觀規律行事即使能僥倖走出國門亦終將被國際社會拋棄。
做為一個在世界和平進程中起着關鍵作用的社會主義國家,構建和諧幸福強盛大家庭應是人之共想,亡命歹徒此起彼伏作惡,有的甚至猖狂作案殺人如麻(詳見之前有關報道)嚴重震撼着善良人們的身心、嚴重干擾着人民群眾的安寧,欲建設諧盛國家豈能容忍此等劣障張牙舞爪肆無忌憚地禍患民間?——竊以為:我國法律在懲兇手法上有必要用“A大調”(而不是輕音樂中的C調或降D調)搞“大合唱”,同時跟上“和弦”奏響任何一種“打擊樂器”,以最大限度起到震懾亡命歹徒之效果,從而對其他蠢蠢欲動的犯罪分子狠敲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