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大殺三原城(一)
第五章大殺三原城(一)
戰場上的趙興沒有笑,看着滿戰場的金兵與戰馬的屍體,自己問自己是不是太殘酷了,是不是太血腥了。
“老天啊,你一定要讓我用鮮血來灌注我的生命么?升級到二十五級,殺了多少人啊!可是,不殺人,要我怎麼辦?讓金兵的刀刺進我的身體嗎?”
不,他絕不讓金兵刺進他的身體,寧願遭天遣。
殺了三百一十二名金兵,殺了三百一十一匹馬兒,他的經驗猛升到了二十五級。這比吃了偉哥還厲害啊。到了二十五級,他的血氣比以前增加了一倍,力量增加一點五倍,敏捷值增加兩倍。
這還有天理么?就算在遊戲中組隊打怪也沒有升得這麼快。
還不止如此,升到二十五級,他就可以修真了。有大把大把的聚氣丹,歸元丹,只要學了修真,馬上就可以築基。
“將盔甲剝下來,堆在一起,再搜搜這些敵兵的身上,銅錢銀錢放在一起。”他平復自己的心情,看着血泊中的屍體,冷若冰霜地下命令,“迅行動!”
兩千多雇傭兵一起行動,三百多件盔甲堆在一起,也如小山一般,傳送陣白光一閃,就全部進了無盡之戒,然是馬的屍體。不但搜出了銀與銅,還搜出了黃金。看着這些閃閃光的東西,趙興想流淚了。
遊戲可花了大價錢,八百萬啊,可以買多少東西。如果不把這些錢找回來,太蝕本了。只賺回本的話,那也是大本虧輸,如果現在還在遊戲中,很快就能賺對番了。
世界上有道德公理,但是,在特定環境,就不能用一般的道德公理來衡量事與人了。北方在金兵的鐵蹄下,已經成了千里白地,普通民眾白骨皚皚,血流成河。普通民眾的鮮血與白骨成就那些金將的名聲與權利,也成就了他們的事業。
趙興看着金兵的屍體落進土坑,看着滿目瘡痍的江山,心裏有些沉重。這裏不是遊戲世界,那麼自己的事業在哪裏?又要怎麼樣成就自己的事業?
除了有一萬精兵,除了有在遊戲裏學來的打仗的技術外,他沒有別的本事,就算有,在這個世界也行不通。那麼,就只能殺人,只能血腥。用敵人的血來成就自己的事業。
“哼,管他什麼道德公理,處於亂世,就必須心硬如鐵,絕不要有婦人之仁!”
岳飛都能飢食胡虜肉,渴飲凶奴血,我為什麼不能?想到這裏,他的心不再沉重,兩眼冷光閃耀。
肚子餓了。
馬肉在鍋內咕嘟咕嘟地冒着香氣,絕對新鮮的戰馬肉。在出誘敵之前,就做好準備了,大鍋小鍋都在煮馬肉,此時,大家用碗的用碗,手抓的手抓,大吃起來。隨時隨地,都必須保證雇傭兵的體力值與氣血值。
隨時都可能戰鬥。
這裏已經不能呆了,哪裏去呢?他突然有個瘋狂的想法,去三原城。
這絕對是個瘋狂的想法,三原城中,此時一定駐滿了金兵。富平一戰後,金兵追擊了一陣,三原城正在富平城的西面,此時早被金兵佔領。金兵就地休整,城中不知道有多少兵力。此去三原城,還不瘋狂么?
“嘿嘿,我一般是比較低調的,但瘋狂起來,那是沒得比。”他想將自己的心情放輕鬆一點,“不過,今天太晚了,明天再去,找休息的地方先。”
將所有的雇傭兵放進無盡之戒中,此時天已向黑,他只帶着大老黑,兩人兩騎向西絕塵而去。
三原縣,是個好地方,一馬平川,沃野千里,糧豐物美。這裏有三原,著名的白馬原就在這裏。
太陽照着大地,一人單騎,在原上狂奔。這人正是很“低調”的豬角趙興。除了馬兒小白龍,其他一切倒是很低調。沒有帶甲,沒有兵器,一身鄉下麻衣,絕對鄉下小子的形象。但**的馬兒太雄駿,如果騎着這樣的馬兒入城,那是尋死。
現在的他,已經二十五級,昨夜宿在一個空村裡,就在床上打坐修鍊。在遊戲中修鍊,是要道書的,但是,在這裏沒法找到道書。他只能按着以前遊戲中的經驗修鍊,沒想到得到的提示是:自創修真功法,請取名。
還有這樣的好事?
明明是照着以前的在遊戲中的修鍊方法修鍊,卻來個自創修真功法。不過,他還是很高興的。
取了個名:趙氏混元功。
修了混元功,想看看效果,他大吼一聲,驚起一群地里覓食的烏鴉。接着,他狂吃聚氣丹與歸元丹,沒想到一夜就築基了。現在,經脈里如有幾條蟲蟲在爬,那是真氣在運行。
有了真氣,他可以學道家劍法了。不過現在沒時間,還是升級重要。想到練級,以他現在的練級方法,升到九十級多殺多少人啊?昨天那三百多人馬,殺得他手軟。這樣殺下去,也不是辦法啊?
會不會真如人所說,會遭天遣?
“遭天遣又如何?殺金兵,不算是殺人,那是殺金狗。金兵殺了多少我大宋子民啊?殺他們就是積德。就算要入地獄,我也認了,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想想快到三原城了。再騎着大馬就有麻煩了,跳下馬,一路步行,一邊唱着歌。屠洪剛的《精忠報國》,還滿有氣勢的。城頭在望,太陽已經三竿,路上的行人多了起來。也看到了城外的駐兵營柵營帳,接次鱗比,最少也有一兩萬兵馬。
“好有氣勢啊?”
他笑了笑,眼中有幾分輕蔑。這一兩萬金兵,他還真沒放在眼中,如果放出戒中的萬雇傭兵,不用一個小時就可以將這些金兵吃得乾乾淨淨。
城門大開。雖然有守門官與守衛,但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出入,城中正在安民。當然,知縣事已經不是原來的知縣事,原來那些當官的早已經逃之夭夭了。現在安民的是劉豫的偽政府的知縣。金兵佔了地,也需要人民群眾為他們種地、勞役,無人的空城,對他們沒有任何意義。
趙興輕而易舉進了城。城中的次秩並不太差,許多店鋪已經開門買賣。三原城並不大,但也沒有遭過什麼兵災,這次富平之戰也沒有波及到這裏,建築完好。處於富饒的谷塬地帶,物產豐富,城裏以前是很熱鬧的。
只有幾百金兵在街上巡視,趙興正眼都沒有看他們一眼。一座大食樓座落在面前,大門上掛着大招牌:豐泰食樓。
想到戒指中有不少錢銀,肚子有些餓,食樓的門開着,裏面只有了了的幾個人在吃飯,信步就走了進去。
店小二看他的衣衫滿是鄉土氣息,就有些不順眼,但還是走了過來。
“小兄弟請問要吃點什麼?”
這裏民風淳厚,店小二雖然覺得他的鄉土氣息太重,還是恭敬地問他。
“有好菜來三四個,有酒來一壺。”
“現在兵荒馬亂,沒什麼好菜,而且……”
小二眼光閃爍地看着他。顯然是怕他沒有錢吃白食,他也看出了這點。一個滿身鄉土氣復的傢伙,還要點最好的菜,還要酒,吃了拿不出錢來怎麼辦?他笑了笑,手從身上摸出一錠銀子。
“你是怕我沒錢付賬吧,這個夠嗎?”
“那裏……你老……你老請坐,我馬上端菜來。”
這一錠銀子是二十銀,相當於四萬銅錢,一般人哪裏用得起這樣的銀錠?當然,趙興也只是拿出銀子顯擺顯擺,他才不會當傻冒,大把大把地亂灑銀錢。最後付賬肯定是銅錢。
勢力眼在任何時代任何朝代都一樣的,穿着光鮮的漂亮衣服,不管在什麼朝代都吃香,鄉土氣息太濃重,在哪裏都不太受歡迎。妹的,看來進城還是要穿鮮亮點的衣服才行。看在銀子的份上,菜很快就上來了。確實沒有什麼好菜,只有雞、魚、兔,也不知道叫什麼菜名,他也不管了,這幾天雖然沒餓着,但是要鹽沒鹽,嘴裏淡出鳥來了。
酒是燒酒,不過有些淡,但已經不錯了。倒出一盅,小喝一口,“滋――”了一下,再吃口小菜,只有一個爽字可以形容。
就在這時,走進一個漢人,後面跟着兩個金兵。金兵全副武裝,盔甲鮮明。
“清場了,清場了,千夫長折可索大人要在這裏宴請貴客,食客全部出去。”
“這裏也有清場的?”
在遊戲裏,他是經常玩這一招的。遇到一個好練級的場所,囂張的一聲令下:清場。別的玩家只能乖乖地出去,讓給他們的團隊練級。
清場,是nB人物的特權。這個折可索大人就是這樣的特權人物。
特權人物,太囂張了。趙興是個很“低調”的人,但是囂張的時候就不是“人”,而是nB之神了,當然,是在遊戲裏。現實中,他最大的缺點就是見不得別人在他面前囂張,如果有人在他面前囂張,他一定比別人更囂張。
此時,正遇到這種情形。看着別的食客一個個老老實實出去了,他還是有滋有味地喝着小酒,吃着小菜,兩個金兵的眼光就要殺人了,他還渾然不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