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又失敗了。
封妍把自己重重地拋在床上,雙腳一踢,兩隻拖鞋高高地飛起再落到地上。
她今年三十——其實是實歲二十八,虛歲二十九,但老媽說九不好,直接跳三十。
封妍躲在棉被裏開始算自己是第幾次聯誼失敗,十一、十二?還是十三?為什麼她的男人運就是這麼糟?
“該死的林子文,我們才認識一星期,你求個屁婚?”林子文是她的“前”男友,聯誼認識的,很體貼的一個男人。
他們交往七天,她覺得似乎可以維持下去,便告訴他,自己的免疫系統有些毛病,隨着年紀增長,身體可能出現更大的問題。
她本是想這就像做生意,說一是一,絕不唬咔,買回家若不滿意,也允許退貨。誰知他居然開口求婚,發誓照顧她一輩子。
她呆住了,沒有想太多,直接丟出好人卡,跟他謝謝再聯絡。
回家的一路上,腦袋裏鬧烘烘的,直到躺在床上,理智才漸漸回籠。
“我是想告訴你,我有病,所以不想結婚,也不想生孩子,以免拖累旁人、禍延子孫,你想到哪裏去了?”
她用力捶兩下床,不過癮,連枕頭也拿起來打,發泄了半小時,累得倒在床上喘氣。
“我很寂寞,我想交男朋友,我要戀愛,可我不要結婚啊啊啊啊……”
終於,她沒力氣再發火,怔怔地躺在床上。為什麼會這樣?想找一個不結婚的男朋友,很難嗎?
妹妹封芸十八歲的時候,有一陣子突然特別口渴,每天灌三、四千CC的水也解不了口乾舌燥的問題,初始以為是肝火旺盛,但吃一堆黃連、綠豆黃的也沒用,持續了半年,終於檢查出來,她患的是乾燥症,一種免疫系統的毛病,而後又變成紅斑性狼瘡,差點死掉。
那時,封芸有一個很要好的男朋友,他來醫院探望過一次之後,就消失了。
封芸不停地打電話給他,但他換了手機、換了家裏的電話,連MSN和信箱都換了,擺明了避不見面。
封芸哭了三天,哭到又進了加護病房。
又過一個月,男人拎着水果來醫院看她,他說他很害怕,本來好好一個人,怎麼突然就不一樣了?他接受不了,才會躲起來。
封妍看他通紅的眼、瘦了一圈的臉龐,也知道他這一個月過得很糟。
男人說,他想了很久,真的放不下這段感情,便上網查資料,也問了醫生,了解這到底是怎樣的一種病,他已經做好心理準備面對以後的變化,希望封芸再給他一次機會。
那一晚,封妍躺在看護床上一夜未眠。這樣的真情摯愛,值得全世界歌頌。
於是封芸出院后,他們訂婚了,又過四年,妹妹大學畢業,他們結為夫妻。
因為男人是獨子,很喜歡也很想要小孩,封芸更努力保養身體,醫生也說,只要控制得好,生產絕不是問題。
但,人定勝天是屁話。他們已經使盡全力拚命了,可封芸總是在醫生宣佈沒問題、可以懷孕后,快樂地有喜,卻又迅速地惡化、流產。
從此,日子在懷孕、流產、住院、懷孕、流產之間反覆不停。
愛情變成一種詛咒,家庭成了暴風雨的源頭,生活再沒有一刻安寧。
短短三年,她看着妹妹從幸福的新娘變得奄奄一息,而那個男人,他與封妍同年,卻早生華髮,眼角佈滿紋路,每一道都是歲月的磨難。
後來,封芸生下豆豆便過世了,男人帶着女兒回家。又過半年,他把豆豆送回來,因為他要再婚了,而新妻子不想當後母。他跪在爸媽面前,哭着說抱歉。
封妍看着他憔悴的身影,她能理解,這男人太累了,他需要休息,而每天罵他不懂事、娶個賠錢貨進門的父母,和只會哇哇啼哭的嬰兒都無法給他安慰。他需要一雙更穩靠的臂膀,讓他喘口氣。
顯然,他找到了一個夠堅強的女人做他的依靠。只是,他想休息,就不能要女兒,他也是掙扎了很久,才作了這個心痛的決定。
封妍說服父母把豆豆接回來撫養。男人向她道謝,她沒接受,不是氣他,只是怕見到他佈滿紅絲的眼睛和灰了的發。
原來愛情要堅持下去,是一件如此辛苦的事,她真正地體會了,也打心底畏怯起來。
她沒有再談戀愛,照顧父母、撫養豆豆和工作佔據了她的生活。
直到一年後的某天,她居然也開始感到口乾舌燥。她嚇得半死,難道她得了跟妹妹一樣的病嗎?她不知道,也不敢去看醫生,她害怕面對現實。
龜縮了半個月,癥狀越來越嚴重了,她才不得不瞞着父母到醫院檢查。
結果……真的是乾燥症。但醫生說,她的癥狀比妹妹輕多了,要她不必擔心,以後只要好好照顧身體,不一定會惡化。
但她很茫然,姊妹都是一樣的病,這是什麼?遺傳嗎?但醫生說,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免疫系統的疾病會遺傳。
但事實是,她和妹妹患了相同的病。
她不敢告訴爸媽,怕他們擔心,從醫院領回來的葯也藏在柜子裏,偷偷地服用,沒人發現她的異樣,日子彷佛又回到平靜中——除了她的心。
單身近兩年,她突然好想有個人陪伴,她想把心裏的壓力向某個值得信賴的人傾訴,但她不要結婚,也不生孩子,她不要走上跟妹妹一樣的那條路。
“我可以撐過來的,我一定可以撐過去……”她反覆告訴自己,但心潮依然起伏,氣極了,又悶在被窩裏。
“上帝啊、佛祖啊,給我一個不結婚的超級大帥哥吧!”
她想想,不對,自己長得平凡,配個超級大帥哥太浪費了。請給她一個普通帥哥就好。
“三清道尊在上,給我一個帥哥吧……這樣說好像也不太對,應該換成……”想半天,沒結論,算啦!發了半天瘋也累了,去洗澡睡覺吧!
封妍下床找拖鞋,拿起一隻后,對着另一隻發獃。兩隻拖鞋,一正一反,如果以擲筊來看,這叫聖筊吧?
“這是說……我剛才許的願獲得認可了……”她又開始亂想。“可是我脫鞋是在許願之前啊?”她看着鞋,然後重新穿上,許願,再踢一次。
啪啪,拖鞋落地。
“聖筊耶!”她臉上綻出笑,把鞋撿回來,又踢一次,結果——
“還是聖筊……”運氣太好,她反而傻了。
半晌,她默默拿出睡衣,洗澡去。她一邊洗,一邊想着妹妹、林子文、年邁的父母和幼小的豆豆,就是不去想聖筊的事,偏偏腦子裏一直有個聲音在叫——聖筊、聖筊、聖筊……
“吵死了!”她洗完澡,上床躺半天,那個聲音還是不停地叫,真是夠了。
翻來覆去了三個小時,腦子依然紊亂,一點睡意也沒有。
熬到凌晨三點半,封妍含淚爬起來,吞了半顆安眠藥,躺回床上,等着藥效帶她入夢鄉。
迷迷糊糊的時候,她腦中思緒仍然持續轉動,工作、家庭、健康……各式各樣的問題壓在心頭,沒有一刻稍歇。
好累,哪裏能有一處寧靜的地方休息?
她好需要一雙有力的臂膀,在這時能稍微支撐自己一下。
但她已經不敢再去擲筊,只怕真出現一個超優質男人,她卻連累了他。
“我需要依靠,但我不要連累誰……我不結婚……那我可以付出什麼得到對方的陪伴?這樣的斤斤計較……不是愛吧?可我想愛啊……不然給我一個契約情人……不行,那得花好多錢,我付不起……到底要不要再去聯誼?去?不去……老天爺,我想不出來……如果禰答應了,那……讓我夢見一個帥哥……其實帥不帥都無所謂,只要他能陪着我,又願意不結婚……”
她胡思亂想着,不知道過了多久,終於入睡。
封妍從床上彈起來。
太可怕、太可怕了——她真的作夢了,夢見一個帥哥……的名字。
她是個武俠小說迷,最鍾情“小李飛刀成絕響,人間不見楚留香”,李尋歡和楚留香是她生命里唯二的偶像。
但也不能因為這樣,就讓她整晚看着楚留香的名字像跑馬燈一樣在腦中閃不停啊!
現在是怎樣?三個聖筊加一個怪夢,是說她要夢想成真了?
她搖搖頭,吃藥睡覺又胡思亂想,果然沒有好結果。她嘆口氣去漱洗,進洗手間又發現月事來了。
“嗚……討厭的事都湊在一起……”
她含淚下樓,發現家裏一個人也沒有,老爸留了張字條在桌上,說和老媽帶豆豆去進香,中午不回來吃飯。
不用煮飯,賺到了。她拎了包包、又翻出兩本漫畫,先出門去剪頭髮,然後到“三皇三家”吃飯。
她時間掌握得挺准,進餐廳的時候是十一點半,客人不會太多,多得是空位讓她挑。
拿起點餐單,她毫不猶豫地選了奧勒岡起司豬排,飲料是皇家布丁奶茶,這兩樣都是她的最愛,每個月都要來吃一次。
點完餐、刷了卡,她回到座位上,快樂地看漫畫。
不多時,奶茶送來,她用力吸一口又甜又香的飲品,繼續陶醉於作者構築的浪漫故事裏。
主餐送來,她挾一塊豬排送入嘴裏,一如既往的香、鮮、嫩。起司烤得微焦,更凸顯豬排的美味。
美食、好看的漫畫、優美的音樂……啊,這樣的生活,就是一種享受。
她對生活的要求並不高,一個月讓她這樣放鬆一天,她就覺得開心了。
她開心地吃,吃得渾然忘我,吃得快樂無比、吃得……
“小姐、小姐……”
“嗯?”封妍抬頭,只見服務生一臉尷尬。“叫我嗎?”
服務生額頭冒汗。他都在這裏站了三分鐘,不叫她叫誰?但顧客至上,他不能得罪客人。
“小姐,不知道方不方便並桌?”
封妍這才發現餐廳客滿了,一位難求,而她一個人佔了張四人大桌。
她的視線從服務生移到他身後那高大的男人身上,彷佛被一道雷打中。
韓老大?!天啊,那是她從小到大最崇拜的人!
封妍和韓維森是同一個眷村的鄰居,他長她六歲,小時候的她最愛跟在他屁股後面,因為他不像其它的大朋友,會把小朋友趕走。
他當然也不愛小麻煩,爬不上樹、下不了水,只會礙手礙腳,他有時會故意躲着,不讓她跟,但每回她一哭,他又出現了,笑她哭得一張嘴可以塞進一顆雞蛋,好醜,然後,他又牽着她去玩。
他是眷村每個小朋友心目中的英雄,因為其它的大朋友欺負人時,他都會站出來,跟對方打得昏天暗地。
他們這些孩子在學校從沒被欺負過。大家都知道,韓老大罩的人,誰敢碰,那就是找死。
韓維森是眷村唯一被所有人認可的老大。他重義氣、有擔當又勇敢,封妍一直覺得,自己會沈迷於武俠小說,是因為韓維森的大俠形象太鮮明了。
但她一想事情,就會想得渾然忘我,服務生和韓維森在旁邊等了一會兒,見她沒反應,以為她拒絕了。
“我下次再來吧!”韓維森對服務生說。
“韓老大……”服務生也是眷村小孩,但他比封妍小了很多,他有記憶的時候,封妍早就搬家了,所以他們並不認識,只有韓維森,這個永遠的老大被眾人熟記着。
封妍立刻回過神,手忙腳亂地收拾桌面,順便把放在另一張椅子上的包包和漫畫拎到背後放好。
“請坐。”她還狗腿地幫他拉椅子。可以巴結韓老大的機會,她絕不會放過。
服務生和韓維森都被她突然的轉變嚇了一跳,但韓維森是個有風度的男人,女性幫他拉椅子,怎麼能拒絕?他拱手道謝,坐了下來。
拱手耶!封妍覺得他真像古代的大俠,錯生在現代社會。他是如此地特別,卻一點也不突兀,只是無比搶眼。
趁韓維森點菜的時候,她偷偷地看着他。韓維森十歲時,父親過世,所以他國中畢業沒有繼續就讀高中,而是到台北半工半讀了。
那時的他在鞋廠打工,非常認真,念完夜校后又考二專,畢業后,當完兵,就帶着多年積蓄到大陸發展,如今已是一間鞋廠的老闆。
他的致富之路是鄰居們閑暇時最喜歡聊的話題之一,但她已經好幾年沒見過他了,打從她十九歲之後——
那一年他結婚,她弄得一身狼狽,糗得半死,真是人間最大的悲劇。
韓維森勾好菜單,正準備去櫃枱結帳,封妍突然遞給他一張卡。
“五折卡,點飲料半價。”她說。
他愣了下,不知道這個一開始表現得很冷漠的女人,怎麼突然變熱情了?但他一向不擅長拒絕別人的好意,便點頭道謝。
可那張卡也沒用上,因為服務生直接幫他買單了。
韓維森很不好意思,便說:“有空出來唱歌。”服務生樂得差點當場跳舞。
封妍還在偷看他,一臉羨慕。她也想跟他去唱歌,但是……她五音不全,還是算了。
服務生看見她的舉動,偷偷對韓維森說:“老大,你魅力真強,看,那又是一個被你電暈的。”
她立刻低下頭假裝專心吃飯,不忘偷摸一下臉,她真的一臉花痴樣嗎?
天地良心啊!她對老大一向只有崇拜,不敢肖想的。
“那個服務生一定有近視眼,說不定還有散光和老花……”她碎碎念,卻不敢再看韓維森了。
韓維森回到這桌坐好,同時把五折卡還給她。
“謝謝。”他說。
“不客氣、不客氣……”她一緊張,就會犯錯。“反正也用不到……耶,不是,我是說,應該的……出門靠朋友嘛。”
韓維森笑了起來。封妍尷尬得想鑽地洞。
但韓維森的笑聲卻勾起她舊日的回憶。老大的笑容比春風更溫柔,他眉目間的光采,連滿天星辰都比不上,那種致命的吸引力讓她心思蠢動。
好想看他,又不好意思,媽的,都是那個服務生的錯!她又慣常地亂牽拖了。
沒多久,韓維森的餐點送來,她聽到規律的進食聲響,他很專心在吃飯吧?這時的老大應該不會注意到她的“覬覦”……
她絕不否認自己貪戀美色,誰教韓維森那麼秀色可餐?
她偷偷地以眼角看他,但他警覺性太高,居然發現了,她嚇一跳,匆忙轉移視線。
過了五分鐘,她發覺他警戒心降低,又忍不住偷看……
可惡,又被發現了!她再躲。如此三、五回,她覺得眼睛好酸,臉好像快抽筋了。這是老天爺在告訴她,非禮勿視嗎?
她暗罵自己:色大膽小被狗咬。
唉,歸根究柢還是那一句——她孬種。老老實實跟他打聲招呼:嗨,老大,好久不見,我是封妍,你還記得我嗎?多簡單省事,偏偏……
唉,她含着淚,喝光最後一口布丁奶茶,並對他匆匆一頷首,轉身逃了出去。
韓維森真是納悶了。他臉上長花了,還是一臉兇相?那位小姐看他的眼神為什麼如此古怪?還有……他的目光落到那本被遺落的漫畫上。
“小姐!”他撿起漫畫追出去。“妳的東西——”但他只看到她騎着摩托車離開的背影。
也太粗心了。他看着漫畫,《西洋骨董洋菓子店》?有點奇怪的書名,但這不是他關心的重點,現在是……書怎麼辦?
韓維森把書拿到櫃枱,交給服務生。
“老大不用擔心,那個小姐平均一個月會來一次,到時候還給她就好了。”服務生說。
“那就麻煩你了。”
“不會啦!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掉東西,我們都習慣了。”
原來那位小姐很迷糊?
服務生繼續八卦。“她每次都一個人,帶着一、兩本書,固定吃奧勒岡起司豬排或白酒蛤蜊面……她應該沒什麼朋友,所以獨來獨往……嗯,個性太陰森……”
韓維森想到同樣單身的自己,他也很陰森嗎?每一個獨來獨往、刻意孤立自己的人,背後都有一個故事吧?
服務生說了很多,韓維森聽得想笑。餐廳里每天進進出出那麼多人,服務生何以將那位小姐看得如此仔細?
這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