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20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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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嗡嗡吃飯的時候,我試圖跟她貧嘴,開始說她長得難看,像個土豆,說著說著,嗡嗡突然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扔,不高興了,她說:"你就是覺得我難看,是不是?"事實上,我出口的話並沒有太過腦子,我處於一種恍惚的狀態中,這是我在緊張寫作時常有的狀態,但這次卻有些奇怪,我的話十分生硬,充滿惡意,就像是別人說的,但句句話明明出自我的口中。
我對她說,這一段我狀態不好,我有一年多時間沒怎麼寫作了,現在剛寫起來,不希望別人打擾。
嗡嗡說,誰打擾你啦,我看電視都把聲音放小。
我說,只要是你在,就不可能不影響我,比如,你餓了,我就得做飯――話音未落,嗡嗡把剛拾起的筷子重又扔到桌上:"我不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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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哄她,一哄再哄,直到事情平息。
第二天,嗡嗡接到同學電話,說往後幾天有個在京廣飯店的活兒,要她回團里排練,她起初說不想去,但同學告訴她實在找不到人,她只好答應了。
晚上,我們一起到外面散步,嗡嗡逗着玩似的問我一個月過得怎麼樣,有沒有別的姑娘,我也逗着玩兒似的告訴她,有個老情人過來與我混了兩天,嗡嗡突然甩開拉着我的手,像躲避什麼似的離我老遠,而我心中卻萌生出一種惡意,我故意不說我是瞎編的,而是一言不發,我走了一會兒,一回頭,嗡嗡仍跟在我身後不遠,我停下來,等她走近,她卻原地站住,不走了,我回身走向她,只見大滴的淚水正順着她的面頰無聲地向下滾落。
忽然,我意識到,我傷害到了她,而這件事是早晚要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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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開始,一個不好的開始,非常不好,我的工作不順利,內心充滿矛盾,漸漸地,我陷入一種煩燥狀態之中,上午,我送嗡嗡回去排練,約好了晚上去接她,在回去的路上,我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約我一起吃中午飯,我去了,吃完午飯,又去逛了位於美術館邊上的三聯書店,我買了幾本書,出來后又接到一個電話,是約着打麻將,於是,我也跟着一齊去了,一直打到深夜1點,我輸得只剩下20塊錢才停住,我忽然發覺,我的手機落在車裏,於是告辭出來,我上了車,想起嗡嗡的事,我拿起手機,不出所料,嗡嗡給我打了好幾次,我知道她是在傳達室打的電話,我想回一個電話,恰在這時,手機沒電了,於是徑直開車回家,路過嗡嗡所在的歌舞團,我猶豫了一下,決定還是去團里看一眼。
我在歌舞團門口停下車,走了進去,路過傳達室,發現嗡嗡還在等着我,她一個人坐在那裏,不停地撥着電話,我隔着窗戶叫了她一聲,她扔下電話就跑出來,一下抱住我,想對我嚷嚷,聲音在一剎那嘶啞了,於是,她便哭了起來,甚至哭出了聲,我抱住她,心裏當即決定,必須與她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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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是個純情少年的時候,對於情感,有着一種奇怪的信心,認為自己能夠永遠不變,認為別人的情感也與我一樣,但是,現在我已步入成年,多年的經歷告訴我,情感不可靠,這不僅僅是指別人,更指的是我自己,我回想自己以前的情人,試着想像如果她們回來找我,我是否會與她們和好如初呢?答案十分明顯,不會的,這用"好馬不吃回頭草"也解釋得通,但實際情況是,只在一種情況下我才會試圖撈回一份感情,那就是,離我而去的姑娘傷害了我的自信心,我撈回她,就是想撈回自己的自信心,現在,連這一點我都不會去做,因為我已懂得自信心的虛妄與荒唐,也就是說,我對自己及對別人的信心消失了,我不再輕易相信任何東西,我只相信,任何事情的結局都是壞事,事情與事情的不同之處,只是在於向壞事的變化中所走的路徑不同而已。
嗡嗡令我想起了我的從前,我曾設想過,要是我們早10年相識,要是我沒有經歷過那麼多那麼多的事情,沒有見識過那麼多的人,想過那麼多的問題,也許我會試圖長久地與她混在一起,但是,這都是胡思亂想,實際情況是,我已不可能忠於情感這種不可靠的東西了,更不可能鍾情於一個姑娘,一個像嗡嗡這樣的小姑娘。
要說清這一點非長篇大論不可,而且,即使長篇大論,也不一定講得清,對於我個人,這是一部道德淪喪史,其結果,讓我對道德的態度發生了180度大轉彎,起初是懷疑,後來是刻薄與嘲笑,最後,乾脆變成漠不關心,這得從我的學習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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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習我要講的話很多,但這裏限於篇幅,只能提及點滴。
我從小就常被提醒,要向偉大的人物學習,於是我開始讀偉人的作品及傳記,一氣讀了十幾年,我發現,偉人的很多東西,我想我很少學得來,至少他們的運氣和天賦不是憑學習而能得到的,還有,偉人的性格一般要複雜於常人,另外,道德上,他們幾乎都很矛盾,好的地方特好,壞的地方特壞,這兩方面我都不想學,但我仍有機會學習他們,因為偉人也有中庸的一面,經過一通比較,我終於知道我可以向他們學什麼了!
我是說,學他們亂交!
因為,據我觀察,偉人們大多非常喜歡亂交,甚至喜歡到入迷的程度,這令我非常驚奇,我想,這也許就是偉人與普通人的區別之一吧。
如果我實在閑得慌,想輕鬆一下,談談人類的歷史,如果想在這個領域內一顯身手的話,力所能及,我會選擇寫一部《人類亂交史》。除人類外,我還注意到,從進化論的角度看,一切有生命的東西,從低級到高級,可以說是一個從單交到亂交的進步。
雖然我不相信歷史決定論,但我認為,亂交做為一個歷史潮流,應當說,已經把我席捲於其中,因此,適應它,像適應社會適應商品經濟一樣適應它,是我的當務之急,閘門已經打開,即使是愛滋病的力量也很難使它關上。
在兩性具體問題上,問題要複雜得多,你可以對一個姑娘說你愛她,但你可以不說會不會改主意,你可以說忠誠於她,但不用提忠誠的是心靈還是肉體,最終,愛到極點,當你飽含深情地說出你只想操她一人時,她卻多半會以"你就知道這個"表示不滿,說來說去,全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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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的事情絕不止於此。
眾所周知,有點才情就能成為一個時髦作家,像多數搞文學的作家那樣,但要成為一個好作家,就還得有點兒頭腦,像搞哲學與數學的作家那樣,要成為一個更好的作家,就得在寂寞中不停地工作,就得對得起自己超人的天賦,這才是知識分子的道德感。
好笑的是,時髦作家特別拿自己那點矯揉造作的才情當回事,這使得絕大數事兒逼寫的書都讓我看得想吐――連我自己寫的也包括在內,我得頂住噁心才能寫出名著,雖然這不是我的強項――接受陌生人來訪、上電視裏去胡說八道、跑到台上去出醜,在眾目睽睽之下晃來晃去並以此為榮,這自然嗎?你可見過一群猴子圍着其中的一隻看個不停嗎――更好笑的是,竟還有單隻的猴子以為這件事很風光,翻着筋斗出列,吵吵嚷嚷地爭着讓大家看個夠,以為出名這種事很來勁,這難道不滑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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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惡棍薩特赤裸裸地說過,我需要必然的愛情,我也需要偶然的愛情。以我的理解,他的意思是說,他很需要一個女人常伴身邊,隨叫隨到,但他也需要隨時出擊,去弄到各種各樣的女人,事實上,如果條件允許,也就是偶然的愛情特別多的情況下,他完全可以不要那個必然的愛情,在理論支持下,薩特無所顧忌地投入實踐,表現出一個狂熱的色情迷所能表現出的所有特徵,他喜歡操他長期的情人波伏娃,但他也喜歡操波伏娃為他挑的女學生,他與波伏娃串通一氣,成功地誘姦了一大批姑娘,當然,很多時候,薩特看來更願意單幹,像一個獨行俠那樣獨來獨往,操每一個可能操到的姑娘,有時,對於女人,他在奸與不奸之間搖擺不定,這得根據他的一時心境而定,為了弄到女學生,他不得不發明很多子虛烏有的理論,走上課堂去蒙她們,為了弄到各式各樣的女人,他不得不去四處搞演講、作報告、杠新聞,為了弄到女演員,他不得不把哲學扔到一邊,寫小說,寫戲劇,當然,對於一個搞寫作的人來說,寫什麼都一樣,反正為了達到蒙姑娘的目的,什麼荒謬的文章他都願意寫,這是一種非常質樸的情感,帶着說干就乾的豪情,比起那些發發春夢就完事的普通人來講,我要說,薩特對自己的陰莖的態度是認真的,並且,對自己陰莖的呼聲簡直做到了言聽計從的程度。
在巴黎,在薩特苦心經營、七拼八湊、漏洞百出的后宮裏,他滿腔肉慾地在情人們之間奔走着,他利用他的學識、地位與金錢,花言巧語地騙個不停,他忙碌地從一雙乳房跑到另一雙乳房之間,為了他的陰莖能夠在不同的陰道里左停停右停停,他真是操碎了心,我不知道她們能否安慰這個無恥之徒,這個連諾貝爾獎也肯放過的矮小硬漢,卻不肯放過任何女人,他用他精明透頂的實際行動告訴我,女人比什麼獎狀獎金要實惠得多!
大流氓昆德拉說過,弄到一個女人,隨便一個什麼男人都可以辦到,但要懂得如何擺脫她,則非成熟的男人不行。
依我的理解力,昆德拉自傲的是,他能夠操完一個姑娘后成功地脫身,而不惹任何麻煩,也就是說,他把誘姦看成是一種非凡的技術,當然,這種技術不用說大家也知道,那就叫欺騙,他自己掌握了欺騙術之後,便把欺騙術上升到成熟男人的高度,真不愧是個藝術高手,以至於,他騙完姑娘還能說姑娘幼稚,並認為幼稚要比成熟低檔,根本無法與成熟相提並論,這種洋洋自得的無恥派頭兒,我一時半會兒的還真學不會!
歌德,除了是個權力的奴隸以外,還是一個對乳房與陰道深深迷戀的作家,即使到了(只能使用手指捅捅的)80歲高齡,仍然強撐硬努着上,而且不惜使用求婚等極端手段,與雪萊、拜倫這種擅長搞換妻的年輕詩人相比,他的老不正經十分明顯,而且我都替他覺得累,歌德給我的印象像個肩扛自己過於沉重的陰莖彎腰而行的苦行僧,當然,還得拄着拐棍,在這種情況下,他仍不畏艱難,在誘姦與通姦的路上蹣跚而行,我認為瘸逼拜倫雖有游過英吉利海峽的耐力,但在熱衷亂交的路上卻很難比歌德走得更遠,通過閱讀這些人的傳記,我有理由認為,如果說雪萊、拜倫的詩是蘸着自己的精液在紙上胡塗亂畫一氣的話,那麼歌德的詩倒像是浮在裝滿自己精液的泳池裏,一筆一劃認真寫成的,並且,還寫寫停停!
這種情況同樣也發生在女人身上。杜拉斯的母親曾"到殖民地去發財",她本人則"回到法國去成名",這個寫過《情人》的老淫婦,在66歲人老珠黃的情況下,仍能憑藉滿腔的奸計誘姦小她一多半的雅恩,使其在此後的歲月中,成為她的男佣、保姆、司機、護士、出氣筒、秘書、抄寫員、酒友、折磨的對象、洩慾的工具,並毀了這個男子的一生,使他在其死後,一夜之間音訊皆無,她改變了這個一無所有的純情少男的生活,尤其可氣的是,她僅憑會寫兩筆狗屁不通的所謂小說便一勞永逸地唬住了他,這惡劣之極,她不僅自己使文字凌駕於個人生活之上,還誘使別人這麼做,當然,我應順便提及的是,這個小個子女人的壞老師多得要命,在她的生活圈子裏,她只算學到了一點皮毛。
給我印象深刻的一幕是雅恩第一次見她,因為受到了她的小說及名聲的欺騙,他不斷給她寫信,卑賤地請求見面,而第一次見面,她就叫他出外買酒,他去了,一會兒回來了,酒沒有買,因為他沒有錢,他就這麼站在這個滿頭白髮的女惡棍面前,像一隻等待屠宰的羔羊,於是她惡意地看到一個機會,即如何壓榨、侮辱一個擁有純潔的赤子之心的青年的機會,並立刻舉起屠刀,她以愛情和文學的名義付諸行動,騙得他認為她的工作與生活比他的更重要,把他蒙得五迷三道,並允許他把他們之間所有的醜行記錄下來,成為一本傳記,這種毫無顧忌的厚顏無恥簡直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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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看到一隻體格強健的公猿帶領幾隻還算過得去的母猿穿過樹林時,我想,我會覺得那是自然的,而一旦古猿從樹林裏走出變成人類,這種編隊就會發生變化,老騙子畢加索有可能懂得畫畫,還可能是畫兒童畫的天才,但他更懂得如何用他的與眾不同的兒童畫弄到與眾不同的女人,當然,畫家在嗅蜜方面有很多傳統教條,他們似乎總是致力於從肉體上畫出心靈,我小時候弄不清他們為什麼不幹脆直接畫心靈,後來看畫看得多了,才懂得心靈是畫家發給姑娘們的春藥,當然,有些畫家在畫裸體時,陰莖恨不能向著女模特直伸過去,但也有些畫家是畫完后才勃起,其實畫家們最熟悉的題材是"生病的男女性器官",據我所知,有名的畫家根本用不着對此繪畫題材道聽途說。當然,詩人、劇作家、文學家就更不用說了,雖然他們私下裏都是性病專家,想起水銀療法便十分痛苦,但他們仍掌握一種神奇的本領,那就是化痛苦為追逐婦女的動力,就像阿爾方斯。都德很長時間以來都被籠統稱之為愛國主義作家,但再往下細分就會被分到愛操法國姑娘的那類愛國者當中去,通過對歷史名人進行研究,我逐漸發現一條顛撲不破的公理,那就是,"所謂名人,就是那些熱愛與很多女人性交的男人,或者是熱愛與很多男人性交的女人。"我想,要證明我的定理非常容易,用不完全歸納法,翻開《大不列顛百科全書》中的文學卷與繪畫卷,按着人名一個個找下去就行,我本來想乾的一個工作就是對這套百科全書做一個補充,我會添一個小小的性欄目,註明其中每個人物性伴侶多少、患性病次數這兩個硬指標,如果我不嫌麻煩,還可以註明這些事給他們的創作帶來的影響,那些所謂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學者不知為什麼不幹這件事?我弄不清他們良知何在?據我所知,正是由於他們沒盡好社會責任,使人民把通姦看成是不體面不道德的事,使流行時尚過分膚淺,在公共汽車裏,只能聽見有人談論什麼"討個說法",而不是更有趣的"得次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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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是從何時起,單交這種無聊的時尚開始四處漫延、沒完沒了、長盛不衰起來的,它披着忠誠、愛、理解等等令人無法容忍的外衣,混跡於道德觀念中,就如同惡狼披着羊皮混在羊群中一樣,追求單交這一時尚的人群十分廣大,以至於政治制度都把它當成了社會穩定的一項指標,這十分令人費解,單身漢們被理解成一群含有惡意的人,他們似乎除了在遊手好閒之餘拆散別人的家庭以外,什麼也不會幹,而別人的家庭是什麼意思呢?無非是把男女關係變成排大隊,別的全不管,先來後到才最重要,那些第三者就像擅長夾塞兒的人一樣叫人討厭,因為他們破壞了時尚的秩序,他們甚至影響到財產權,而圍着那些資產轉來轉去的社會在這一點上卻特別虛偽,表現得比道德還道德,要知道,歷史上那些在維護社會風尚方面的傑出人物大多是雜交的呀!
在避孕藥如此發達的今天,性交沒有成為一項體育運動叫我無法同意,成為娛樂活動是提高了性交的檔次,因為做為一個產業,它與生產消費有關,值錢了,這一點,我極勉強地表示理解,然而,它成了愛情最可靠的一部分可真叫我吃驚,因為把情感建立在諸如性交之類的事情上,至少是貶低了情感的價值,事實上,在人類性交史上,歪風邪氣一直十分猖獗,不說以往中國的小腳與外國的貞節內褲,就是在現在,"你願意跟我上床嗎?"在通常也會被理解成一句含有惡意的下流話,而不是普通的閑話,後面接的不是"你有愛滋病嗎?",而是:"真噁心。"請注意,這是所答非所問的絕好例子,也是日常用語中缺少邏輯性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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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些更為細小的道德教義上看問題,道德甚至可以成為一個笑話,比如:如果有人相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德教義,那麼我們將看到一個同性戀者天天在街上真誠地呼籲:"別再搞異性戀了,太不道德了!"
另外,從道德的角度講,我認為,歐洲人提出的平等、自由、博愛是不道德的,因為那是一種謊言,最少也應算是吹牛,因為我們舉出相反的例子十分容易,簡直可以說俯拾皆是――如何理解道德問題呢?作為勢利鬼,我建議從道德的效果上看這個問題,很明顯,誰在道德上得利誰就會提倡這件事,那麼,誰得利呢?不用說大家也知道。
讓我們承認吧,道德是一種借口,它甚至能讓一個臨死的人因為自己被認為是個好人而得到安息,它也是一種手段,能夠使很多人遵守它而另一些人置身事外,它是社會管理芸芸眾生的工具,它只用"良心"一詞便可干成很多事,它的結果是讓那些厚顏無恥之徒做任何事都十分便捷,而所謂好人則成天惴惴不安,道德是一種疾病,得上此症者眨眼間便能成為上帝,這樣的結果,使得天下出現了數不清的上帝,他們可以張嘴就敢判斷:這是好事,這是壞事,這是好人,這是壞人,這是對的,那是錯的,其實講的就是說話人自己的趣味,代表的也是說話人個人的利益――人類應當為道德這件事感到臉紅,因為它是人類自己的可笑發明,很多荒謬絕倫的事情由此誕生――比如:婊子立牌坊不僅令人好笑,而且,浪費了太多的人力物力,如果婊子不是作為一件壞事出現,那麼,她幹嘛那麼累呢?她只需老老實實當個婊子就行了。不談道德,人類的所謂貶義詞就沒有任何價值,語言的霸權也被消弱了很大一塊,所謂正義之類的東西便無法在社會上欺行霸市――這不是很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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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道德問題,有一個最簡單的辦法,那就是把壞人全殺掉,不幸的是,這個辦法在實施時出現了悖論,因為一旦你真的殺掉了壞人,你也就成了一個殺人犯,也就是壞人,甚至是比壞人還要壞的人,因此,你也會被殺掉,這樣一直幹下去,人類中就會留下一個人,這個人由於殺死了倒數第二個人,因此是個壞人,但他仍可自稱好人,因為再沒壞人可殺了,因此,從某種角度上可以說,他不得不成為一個好人,我們可以稱之為上帝。我非常希望有幸能成為上帝,但作為上帝我不會選擇這個辦法,因為這個辦法仍使我面臨道德上的困惑,因為在我獨自一人時,道德是沒有意義的,我為了使道德完善從而毀滅了道德,這不能不說是另一個悖論,在雙重悖論的作用下,我的辦法顯得非常荒唐可笑――事實上,你即使想出更為複雜更為合理的辦法,也無法解決人類在道德上面臨的困惑,還是老老實實承認吧,道德是一個非常奇怪非常神秘的體系,我可以說,從簡捷有效的觀點看待道德問題,那我就不得不承認,道德其實是毫無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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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作為日常生活一部分的性,應當被單獨拿出來討論,它與愛情之類的東西毫無關係,它就是一種與生殖有關的事物,我相信,性的秘密深藏於我的身體之中,而不在我的思想之中――我的身體對性充滿渴望,而我的思想卻無法容忍性的存在――我的思想不再靠肉體,而是靠書里的符號生存,而我的身體,如果沒有性的滋養,那它就會對毀滅感到恐懼,身體需要性提供幻覺,認為肉體可以通過生殖永世長存,這個幻覺是一個肉體之夢,我的思想對此頗覺荒謬,而我的身體卻以一副饒舌的姿態焦慮地重申着自己的願望:身體不可一日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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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塵世間,好人與壞人共同生活,親如兄弟,惡如敵人,在墓穴里,好人與壞人同眠,一切歸於沉寂,只有黑暗與孤寂永存世間――在經過徒勞而艱苦的折騰之後,在穿過情感的假象之後,構成我的原子會與構成你的原子一起手拉手跳舞,在一個我們從未去過的地方,我會與你同眠,我的讀者,你也會與我同眠。
194
經過長期的觀察,我終於意識到,只有這黑暗塵世才是我惟一的家,惟一的立足點,惟一的戰場,我必須在世俗生活里戰鬥、休息、搞陰謀詭計,取得成功,或者被擊敗,要麼我就不是人類,而是另一種生物,而在世俗生活里,不管我自己承不承認,我都只能做為一個自由的市儈獲得存在,而不是一個任人處置的聖人,況且,在我的視野里,關於聖人的傳說倒是不少,但能見到一個卻是比登天還難,我可不能被傳說弄花了雙眼,因為傳說基本上可以說是誤傳、謠傳的另一種說法,我出身於市民階層,帶着一身的俗氣在惡劣的生活條件里摸爬滾打,東找西找,卻連半點銅臭的味道都聞不到,更不用提什麼高層次的荒淫無恥,我可不想當一個勢利眼,瞄着別人的荒淫無恥破口大罵,我寧可跳進荒淫無恥的油鍋,也不屑於什麼高風亮節的天堂,只有硬心腸的人才能做到崇高,我不行,我一崇高就會吃大虧,我什麼虧也不想吃,因此,我只有全無顧忌地追求荒淫無恥的生活,也只有荒淫無恥的生活才是我真正的嚮往,那是我的趣味,低級歸低級,可沒人把我往高層次帶,再說,連荒淫無恥我都做不到,又能到哪兒去弄什麼浪子回頭,回頭是岸之類名聲呢?
195
這是關於我自己"在場"的慘劇,而不在場,則無法享受人生難捱的酷刑!
我就是要和自己斗一斗,只在順手時才斗一斗別人。
是的,我主意已定,不再回頭。
我就是要在熱鍋里轉來轉去,誰也別想把我撈出來!
196
於是,若干天以後,我把嗡嗡摟在懷裏,告訴她,你還是走吧,在我身上,你什麼也得不到,因為我自己就什麼也得不到。
嗡嗡沒有聽懂我的話。
她摟着我,與我貼在一起。
也許她永遠也聽不懂。
但我有辦法要她聽懂一部分。
197
人性中的邪惡是如何開始的呢?
對於別人,我很難知道,而我知道我是如何開始的。
起初,我把嗡嗡送回團里。
然後,我勾引嗡嗡的同學。
198
寫到這裏,我再一次無法下筆,如何描述整件事呢?我想,讀者願意看到的是類似下面一段敘述,並相信這是真實而深刻的:
終於,我陷入了花樣繁多的肉慾之中無法自拔,最初,我與早已徐娘半老的舊日情人A重敘舊情,嗡嗡得知后大鬧一場,然後忍受下來。我又弄到年輕貌美的B,嗡嗡哭着要求我的尊重,我不理她,她只好再次忍受,接着,我追求一個短頭髮的姑娘C,被拒絕,我無恥地向嗡嗡講述這件事,她仍然忍受,接着我又看上了長發細腰的D,嗡嗡的自尊心垮掉了,她假裝視而不見,然後我又把非常性感的E弄到床上,有一次被她撞見,她大哭一場,事後再次忍受下來。
我一而再,再而三,而她則失去了信心,以至完全絕望了,最終,我讓她走,她流着淚拒絕,我堅持,她就走了,我用車送她回去,路上連連嘆氣,她快到目的地時哭了,我停住車,幾乎想調轉車頭,帶她回去,但她已下了車,還衝我招招手,關上車門,走了,我感到了不道德的火焰猛烈地舔噬着我的心。
我回到嗡嗡已離去的空屋,我關上門,走到沙發上坐下,我發現,她走了,也許不再回來,我看到門背後釘子上掛的一條圍巾掉在地上,而地上的幾個空酒瓶在滾來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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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煞有介事的胡編亂造,為什麼看起來倒像是挺真的呢?我想,這又是有關真實的幻覺在作怪,事實上,我認為我無法客觀地描述整個事件,它由太多細碎而繁多的事件羅列而成,這些事件如果由一組我設置的因果關係連綴起來,那麼僅僅是看起來會使人覺得合情合理,不幸的是,那樣做卻與真相背道而馳,因為事情的客觀性會受到太多的損害。
這裏指的不是誠實與不誠實、真誠與不真誠之類的事情,那些都指的是對事物的態度,而與事物本身無關,一個只受過小學教育的小學生,無論對待一道非歐幾何題如何認真,如何真誠,相信也不會比我在漫不經心的態度下得到的結果更正確,我要說的是,真誠、誠實之類的情感因素與創作無關,濫用真誠與誠實的盧梭的《懺悔錄》讀來只讓我噁心,所謂現實主義作品的欺騙性早已有目共睹,我可不想寫下些活見鬼的胡言亂語來欺騙讀者,當然,這得是在敢於欺騙自己的前提下才能進行的,而我對此並不擅長,我要說,在這裏涉及的僅是我的能力,我的創作天賦,無論我如何地回憶,如何地尋找描述的方法,結果都功虧一簣,我再一次感到自己的無能,我悲哀地發現,對我來講,客觀地講述一個事件是如此地艱難。
200
但我仍要敘述,而且現在就要開始,我不能停息,不能留下空白,因此,我也只好降下一格,墜入假象的深淵,我決心已定,無論如何,我要完成故事。
為了在假象中迷失,我就必須使我自己不清醒,我才看不上那些所謂清醒的笨蛋,更討厭那些實際上沒有能力清醒的人假裝清醒,依我看,那全是自我欺騙,對世間的事物一知半解就號稱清醒真是叫我笑掉大牙,事實上,只有頭腦空空的人才會清醒,而有點知識的人卻不得不在思想的迷宮裏兜圈子,而且,世上還沒有人曾經轉出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