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新故事裏的角色對我而言,就像是生活中出現了新的朋友,從不熟悉到產生情緒(可能是喜歡也可能是不喜歡)、到出現清楚輪廓、到了解個性、到明白喜好、到知道他們的所作所為……一切種種都令我感到十分有趣。
故事的構思、擬定、角色的分配,然後是角色們的對話排演,就好像一齣戲劇公演前的準備,有時候我會幻想自已是那個既耀武揚威又愛大聲喊「卡」的導演,希望演員們能表演出我心裏的畫面。
「喂!那個男主角曲先生,你不能再爭氣一點嗎?老是忘詞不知道下一句該說啥,小心我把你換掉,改讓從街角拉來的那個小癟三當男主角!」
「我說女主角夏小姐啊,你也別老是躲在福伯身後偷吃零食,小心愈吃愈肥,再肥下去就不連戲啦!」
當然,更想壞心眼的故意欺負演員們——
當大家辛苦排練好久之後,在公演前把男女主角的名字全都換掉,哈哈哈!然後就會看見舊主角們咬着紅舞鞋蹲在舞台邊哭泣。
不過這是有原因的啦(苦臉),因為我老是想不出響亮又好聽的書名,所以故事進行到一半時,就會為了牽就書名而亂改主角們的名字,改到最後,也就老記不得哪個角色演過哪齣戲了(哭泣)。
寫這本稿子時,看了一大堆怪怪的書,多數是些快樂殺人啦、精采分屍啦……等等的重案實錄,所以甜蜜的場景差點兒難產,心裏是打算著要讓男女主角拉拉小手、親個嘴什麽的,但腦海里卻老是浮現變態殺人狂犯案時的猙獰畫面,呃……內容好像不宜過度描述,反正就是肝臟、優酪侞、果汁機湊在一起之類的聯想就是了。
還好,男主角曲先生(女主角夏小姐為保持形象,假裝害羞,只好全賴在男主角頭上)的抗議之拳適時打醒了我,要我不可枉顧主角應得的福利,所以羅,腥風血雨硬是變成了甜甜蜜蜜(柔著黑眼圈笑)。
有點兒想寫書中那個獨眼龍的故事,哎呀呀,但又怕編編不喜歡主角有無法痊癒的殘疾。恐怖大王史蒂芬.金說過:永遠是對的,大部分的作者不會完全採納的忠告;那是因為達不到完美的要求。他還說:是神,而總編,是上帝!
所以啦,待我焚香沐浴、齋戒三日,恭敬地請示過編編之後,再下決定吧!
感謝超級可愛的微小塵替我寫了一篇序,我好喜歡她喔,她是一個很可愛、很可愛的女生喔,可愛到每個人見到她,都會想偷偷咬她嫩的小臉一口。
也特別感謝她對於我的狠心催序以德抱怨,沒寫我的壞話,哈哈哈,不過想也知道啦,我是這麽的天真活潑、善良可愛……(因不符實際狀況,故以消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