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節 為企業當“槍手”
90年代中期,陳根到廣州打工。先後在化工廠、汽水廠、手錶裝配廠上班,後來又“混進”某旅行社當導遊。
離鄉背井,寫作成了陳根唯一的精神寄託。幾年後,他開始在《南方日報》、《廣州日報》、《廣州法制報》、《廣州鐵道》、《黃金時代》等十多家報刊上發表文章。(要發展自己的特長。)
旅行社經理見陳根會寫文章,把他從導遊員“升”為宣傳“部長”。隨着時間的流逝,每天寫着“差不多”的東西,陳根發覺自己需要注入新的血液。
一天,某報副刊編輯要陳根給一位畫家寫篇文章,陳根爽快答應了。畫家是廣西桂林人,戴副眼鏡,看上去很有藝術家的氣質。一周后,陳根寫的《有趣的一筆字畫》,發表在《粵港信息日報》,畫家也真的給了他500元“好處費”。陳根有點吃驚,這幾乎是他半個月的工資。接着他又為其他幾個畫家發表了文章,如《微刻大師趙子仁》、《漫談肖增烈的指掌畫、》《李霖與氣功牡丹》等等。畫家見陳根文筆不錯,建議他去當“槍手”專寫“廣告文章”,收入一定比上班多幾倍,而且還可以賺到自由與瀟洒。
七十二行都有自己的套路,陳根也得先做些鋪墊工作。第一步他使出渾身解數為各報社撰稿,建立友好關係:第二步有選擇地遊說企業欣賞他的“神筆”。陳根很快打印了一份材料向企業推銷新的廣告理念:很多時候,一篇成功的宣專文章,遠遠勝過一個平面廣告的效果……
一次,報社邀請陳根參加一個改版座談會,無意中聽到廣州“新大陸”公司為“美的”拍了個空調電視廣告,請到當時紅得發紫的鞏俐為代言人。陳根認為機會來了,當即決定拿鞏俐“開刀”――以鞏俐的身份與“美的”名氣來襯托新大陸廣告公司的實力。當陳根把“想法”告知老總,他高興極了,立馬為陳根提供拍攝現場花絮。不久,陳根寫的《她嫣然一笑――鞏俐為美的拍廣告的故事》,發表在信息時報“新潮”版頭條位置。該文略加改動后又在其他幾家報紙上相繼刊登。事後,“新大陸”老總給了陳根好幾千元“勞務費”。
陳根認為自己可以“出山”了,於是他辭去旅行社工作。恰好此時,一位朋友告訴他,廣東順德格蘭仕集團公司近期要找個“寫手”負責廣州地區的宣傳工作。翌日陳根飛車直奔順德格蘭仕總部,伍先生熱情接待了他,並甩給他一些資料,要他先弄兩篇出來,考察考察他的實力。陳根連夜乘車趕回廣州,一口麵包一口礦泉水趕起稿來。這晚他整整燒掉一包香煙,3000多字的《順德有個現代“神話”故事》修改了四次,定稿後天已亮了,陳根隨意洗了把臉,又踩單車將稿子送到《廣州商報》后此稿發在該報星期天刊的頭版。
第一炮打響后,陳根又馬不停蹄給“格蘭仕”編寫稿子,並根據稿子的內容、風格,分別送到各報社。半個月後,陳根手裏有了8張樣報,他風風火火趕到“格蘭仕”廣告科並將報紙一張張攤開,伍先生眼睛為之一亮,“格蘭仕”非常滿意陳根的成績。從此,陳根正式為“格蘭仕”當廣州地區的“槍手”。
為讓自己做個出色的“槍手”,陳根聘請一位小姐做助手,也實際上是個“通訊員”。有了助手,陳根就整天呆在房子裏寫稿,助手則專門負責外聯工作,她除了每周去“格蘭仕”一趟,平時還幫陳根將稿子送到各個報社。這樣一來,陳根就幹得十分順暢。兩個月後,加上前面的8篇,陳根共在10餘家報刊上發表29篇東西,其中有新聞報道,有現場特寫,有獲獎信息等。當然,陳根同時也得到了一筆筆不菲的報酬。(任何行業都有自己的套路和方法。)
為進一步與格蘭仕溝通,陳根力爭每個月去趟順德,彼此交流、探討企業文化的走向,盡量達到發稿的共識。為“格蘭仕”當了半年“槍手”,“格蘭仕”的名字先後在廣州的10多家報紙上出現。陳根的月收入也從2000元逐步增到3000元、4000元、5000元……
這時陳根已今非昔比,在給格蘭仕集團當“槍手”的日子裏,他深切感到當“槍手”充滿挑戰和刺激,考慮到“格蘭仕”一年後要放慢宣傳節奏,他又開始尋找新的目標。一天下午,陳根在報紙上看到一條信息稿寫得不太理想,便將這條信息重新佈局改寫。第二天中午,他去該藥材公司老闆辦公室,老闆看了他改寫的東西及帶去的有關“格蘭仕”的宣傳報道時,沉悶的辦公室一下子生動起來,倒茶敬煙不說,老闆還硬拖陳根去酒樓大吃了一頓。陳根輕而易舉成了該公司的“亘傳吊”。每月給公司寫兩條信息稿並負責送到報社擇期刊登,老闆則每月固定給他1300元工資。
在這個行當上,陳根完全步入軌道,“做大”時機日趨成熟。於是,他決定在“寫”好“格蘭仕”與那家藥材公司的前提下,再開闢一些臨時任務。他聽說廣州××廣告公司即將推出“巨無霸”廣告,決定向“巨無霸”“開槍”。當日,“巨無霸”是個新型媒體,有強烈的視覺衝擊力。面對高大威猛的老總,平時言語不多的陳根判若兩人變得滔滔不絕,把文字信息的優勢說得滴水不漏無懈可擊。經過一番的溝通,這位老總終於被陳根口若懸河當仁不讓的氣勢折服了:“好吧,你看着辦就是了!”為能一炮打響並引起眾商家的關注,陳根先後在幾家報紙上推介宣傳了“巨無霸”的威力,有的報紙還配發了“巨無霸”照片。之後,陳根當然賺了一筆豐厚的“稿費”。
深圳華晨天賜福集團的王先生不知從哪兒得知陳根的“大名”,找上門要陳根給他們寫篇通稿。該集團一個新產品在展示會上奪得金質獎,並決定批量生產投放廣州市場。陳根以《天賜福產品獲金質獎》為題寫了一篇報道,分別發在7家報紙上。
俗話說,愛一行,鑽一行,只要身邊有一絲機會,陳根都不會放棄。有次去從化溫泉辦事,在一家餐館吃中飯,發現這兒的管理、服務很有“寫頭”,陳根笑着對老闆說要寫篇東西,老闆也笑道“好呀”。當陳根發表的《溫泉食街流溪館》的樣報遞給老闆時,他有點吃驚,讀完文章后,他很高興給了陳根600元,並硬要陳根再吃頓飯。就這樣陳根在“寫”好“格蘭仕”與那家藥材公司的前提下,擠山時間為別的企業與私營老闆寫一些零星宣傳文章。有錢兜進荷包,陳根覺得日子很充實,精力也特別充沛。
話還得說回來,每種職業都有它的苦衷與壓力。陳根這個“槍手”也不例外。寫的文章既要達到宣傳企業的本意,又要符合報紙發稿要求,因而有時一篇文章修改五、六次乃家常便飯,至於為趕時間而“開夜車”更是司空見慣。被人糊弄也見怪不怪。一次,某四星級賓館增設休閑茶吧,賓館公關部長要陳根為茶吧寫篇推介文章,陳根以《邀君三五個,偷得半日閑》為題,連夜趕稿並在三家報紙上發表。原說好“見報付錢”,但陳根哼着歌兒拿着樣報去“領餉”時,公關部長說要經理簽字,殊不知經理說寫宣傳文章純屬公關部長個人行為,一切與賓館無關,陳根被他們耍了。又如一次,為某公司寫了個5000字的專訪,沒想到修改一周也未能達到總經理的“要求”,而陳根已使出了渾身解數,最後惟有放棄這單生意。誰知一個月後,他們悄悄將陳根的稿拿到報社一字未改照登在兩家市級報上。每每遇到類似不遵守“遊戲規則”的客戶,陳根除了叫苦不迭只有無可奈何。(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