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軍隊體制編製
唐前期,軍隊以府兵為主體,同時還有北衙禁軍、兵募、邊防軍,以及不脫離生產的團結兵等。府兵。泛指軍府統領的兵士,是唐前期軍隊的主體。高祖武德二年(619),開始恢復府兵組織,設膘騎、車騎軍府若干、貞觀十年(636),太宗整頓府兵制,軍府更名為折衝府。全國折衝府最多時有633(或634)個,其中關內道261個,佔全國總府數40%以上,其次是河東、河南兩道,其他各道府數很少,形成了軍事上屆重馭輕的局面。中央統領府兵的十二衛和東宮六率。十二衛即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有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諳衛置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左、右衛皆領60府,其他諸衛領40~50府。東宮六率即太子左右衛率、左右司御率、左右清道率,各領3~5府。折衝府分上、中、下三等,上等1200人,中等1000人,下等800入。每府置折衝都尉為長,左右果毅都尉各二人為副。每軍府轄4~6團,團200人(有時以300人為團),團設校尉。每團轄2旅,旅100人,旅設旅帥。每旅轄2隊,隊50人,隊設隊正。每隊分為5火,火10人,火置火長。府兵總稱為衛士,善弓馬者為越騎,余為步兵、排矛手、步射。府兵平時講武習射,上番前進行試閱,每年冬季由軍府組織教戰。府兵的主要任務是輪流到京師長安宿衛,其次是出征作戰或戍守邊防府兵上番,按距長安遠近確定番期,如5oo里內五番,1000里七番,1500里八番,即將全府兵士分成5組,7組或8組,輪流到京師宿衛,每番一個月,期滿后返回軍府。府兵服役和從事農業生產密切結合,體現了兵農台一的歷史特點,既減輕了國家經費開支、又保證了農業生產的進行。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之上的。高宗以後,土地兼并日重,均田制遭到破壞,加之士兵逃散,府兵制急劇衰落,府兵土崩瓦解。兵莫。是唐前期臨時徵募民丁組建的軍隊.又叫募人、徵人、募兵。一般選取富戶多丁、人材驍勇者充當,舉薦前資官(非現任文武官)、勛官或有才能的人任各級將領。兵募的裝備由當地政府供給,不足則由本人自備或由親鄰互相資助。由於府兵主要分番赴京師宿衛,從事征成的兵員有限,所以多次征戰主要徵發兵募進行,如高宗征伐遼東,一次出兵50餘力人,大多是兵募。玄宗時沿邊鎮兵60餘萬人,其中兵募的比重很大。兵募戍邊年限不固定,有時長達五六年。
禁軍
除十二衛所領上番府兵(南衙禁軍)保衛京城外,還有單獨組建守衛宮禁的北衙禁軍。北衙禁軍原為元從禁軍,後來改從衛士簡補或召募。太宗於玄武門置左右屯營,號稱“飛騎”,挑選其中驍健善射者百人r名為“百騎,武后再擴大為“干騎”,中宗又改名為“萬騎”。高宗、玄宗又分別建立左右羽林軍、左右龍武軍,官員、名秧與諸衛相同。此後,肅宗置左右神武軍。史籍統稱左右羽林、龍武、神武為六軍。
邊防軍
各邊防軍事機構軍、守捉、鎮、戍所轄的屯戍部隊。鎮、戍各分上中下三等.500人為上鎮,300人為中鎮.不足300人為下鎮;50人為上戍.30人為中戍,不足30人為下戍。每鎮、戍分別置鎮將、鎮副,戍主、戍副各一人。軍、守捉自高宗起逐漸增多。各置使和副使,所領兵數比鎮、戍多。隨着邊防線的延長和戰爭的頻繁,遂設節度使為邊境區域性的最高長官。景雲二年(711),首以賀拔延嗣為河西節度使,即軍區的固定長官,至大寶九年,沿邊地區已有安西、北庭、河西、朔方、河東、范陽、平盧、隴右、劍南、嶺南九節度使、一經略使,節度使所轄軍、守捉、鎮、戊的邊防體制更加完備。
團結兵
又稱團練兵,土團,是由各州刺史統掌的不長期脫離生產的地方武裝。武后萬歲通天元年(696),為防禦契丹的需要,始於山東近邊諸州置武騎團兵。聖曆元年(698),河南、河北置武騎團防備突傲:每150戶徵兵15人,馬一匹。代宗大曆十二年(777)規定,團結兵春夏歸農,秋冬追集,服役期間發給身糧醬菜。各地徵召的數量也越來越多。團結兵不入軍籍,一般在本境內防守,或應調配合作戰,軍事任務結束,即囚鄉耕種。
唐後期的軍隊
主要是神策六軍、藩鎮兵。神策軍,原先是隴有臨挑郡的一支邊軍。安史亂起,神策軍幹人奔赴中原平叛,屯駐陝州。後進入長安禁苑升為天子禁軍。貞元十二年(796),分神策軍為左、有兩軍,命宦官竇文場、霍仙鳴為左、右神策護軍中尉,從此開創宦官統領神策軍的固定製度。宦官還進一步控制了人數不多的左有功林、左右龍武、左有神武等六軍。神策軍在宦官的統領下,響賜優厚,發展到18萬多人,分別屯駐於京師及京西北諳鎮,在保衛唐王朝及平定地方動亂中起過重要的作用。至唐末,經過黃巢起義軍的打擊和朱溫的誅殺,殲滅殆盡。
藩鎮軍,即節度使統領的軍隊。唐後期,全國有四五十個藩鎮,各藩鎮節度使都擁有軍隊,少則數干.多至10萬人。各藩鍺兵,由於屯駐地區與擔負任務不同,分為牙兵(又稱中軍、牙中軍、牙內兵,屯駐在節度使治所)、牙外軍(又稱外營兵,屯駐在節度使治所的外城)、外鎮兵(屯駐藩鎮屬郡關津要地)等。牙兵系節度使的親兵,人數較多,戰鬥力強,給唐朝社會、政治造成很大的影響。如河朔三鎮牙軍,長期父子世襲,互通婚姻,享有種種政治、經濟特權,形成桀驁不馴的驕兵集團,動軌發起兵變,驅逐將帥,或支持節度使竊地割據,反抗朝廷,危害極為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