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狂歡

297狂歡

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有他的起因,無緣無故這種事,只是一個表示疑惑的無用詞。僅此而已。

每個人做每件事都有他的原因。天命找上史耀乾,說了自己的野心,自然有他的一些理由。

臉上帶着笑意,笑容陽光,說道:“這就是我找你的原因。你腦子比較好使,你覺得怎樣才能用最短的時間在國外的地下世界打出誰也不敢招惹的名聲,威望。”

史耀乾再次呆愣了,沒想到天命找自己就是為了這個。轉念一想,又凝重的沉吟了起來。他沒想到天命有如此大的野心,竟然不知不覺間已經跟拉登看齊了。拉登已經死亡,死因不可考,傳聞有很多,可不管死於何種原因。他的名號都是地下世界最頂尖的層次。

恐怖之王---拉登!

哪怕死了,依舊站在一個他人難以企及的高度。

“你的想法很瘋狂!”史耀乾舒緩了下情緒,說道:“我無法第一時間給你答案。成名的方法有很多,只要你主動出擊,殺人後留下你的名號,慢慢的名號也就響亮起來了。屠夫不是號稱殺手之王嗎?懸賞五個億美金,你如果能殺了他,相信沒有那些小魚小蝦敢順便蹦躂出來找你麻煩了。但是!我依舊不提倡你的這種做法,危險係數太大了。如果可以,你還是收收心吧,不要亂想了。曹紫江同樣被懸賞,他不是照樣活的好好的。”

天命嘆了口氣。道:“我何嘗不知道他活的好好的。他基本無親無故,沒有牽挂。我呢,你們這些兄弟朋友我能順便放下嗎?今天已經遇到一處了,如果不是我及時趕到,靈兒跟譚微估計就要被抓了,靈兒他哥山虎如今還在住院。我不想這種事再發生了。”

史耀乾皺眉,道:“真出事了。”

“沒錯。”天命點頭道:“歐陽震天參與的,另外兩人我不認識。不過歐陽震天卻絕對跑不了。”

史耀乾沉默。半響,說道:“給我點時間,容我好好想想。好好計劃。想要出名總需要一個比較實際的方案。不可能隨便出去亂殺一通。別人跟你無冤無仇。你也未必下得去手。”

終究,史耀乾沒有再勸說天命這瘋狂的想法。

滿含心思的史耀乾回到別墅客廳。天命看着好笑,自己是不是太不負責任一點呢?明明是自己的事,卻把問題直接推給史耀乾了。搖了搖頭。兄弟之間有些東西本就不需要計較太清楚。

客廳里嘻嘻哈哈嘰嘰喳喳熱鬧無比。到處充滿了歡聲笑語。剛來不久的譚微也迅速融入了這個溫馨的大家庭。

布香惑一見到天命和史耀乾走了進來。快步來到史耀乾和天命中間。摟住兩人的肩膀,嘻哈笑道:“兄弟姐妹們,我三天後就要離開了。讓我們狂歡三天!你們說好不好?”

“好!”眾人附和!

天命呵呵一笑。道:“也為我們新來的小夥伴接風洗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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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秋冬交替之際的夜,寧靜如水。

京城依舊繁華喧鬧,車水馬龍,人來人往。霓虹燈閃爍在各個道路上,紅綠燈交叉在各個路口,車輛川流不息。

在這座天子腳下的城市裏,宛如一座圍城,充斥着達官顯貴,商界巨鱷和官場政要。各式各樣的人,野心不止,奮鬥不停。

百萬富翁削尖了腦袋想要擠進千萬富翁那個圈子,千萬富翁想着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去和億萬富翁杯觥交錯,億萬富翁想要和執掌生殺大權的政要共富貴享榮耀,商場,政界,見不得光的地下世界,交織出一個個門檻不同等級森嚴的大小圍城,身在其中,辛酸苦辣,是福是禍,沒人說得清楚,但圍城外永遠擠滿踮起腳跟伸長脖子張望的繼承者。

京城便演繹着一出出如此戲碼,並不是每一隻在底層拼搏的螻蟻都註定碌碌無為,運氣好的,給它們一個支點,興許就能撬起搬動大象的槓桿。例如林培森。當他遇到了天命認識了天命!苦難的生活也算基本到頭,憑着自己一腔熱血和不服輸的性格,憑着窮山惡水出來的堅毅刁民本質,總能搏出一個好的前程。

誰敢否定他暑假兩個月的成長與成功。兩個月的時間,賺夠了自己的學費生活費等一切開銷,如今依舊在職讀本!這是他以前完全不敢想像的。

而這一切,只因為他認識了天命,認識了史耀乾,認識了布香惑,僅此而已。

人脈給他創造了機會,悟性讓他把握住了機會,能力讓他實現了機會。

如今的林培森,可謂紅光滿面,天真爛漫,絲毫看不出當初第一次跟天命夜談時的深沉,宛如真正的鄰家小男孩。

他在京華大學心理學院今天的招生介紹后,就回到了史耀乾別墅。在眾人決定夜晚狂歡時便已經打電話通知了他了。他也順便邀請了東方鯉,東方鯉也一口答應了,兩人雙雙來到了史耀乾的半山別墅。

眾人的狂歡,便在半山別墅後頭的山腰上野營野炊,篝火晚會。

一團團火焰燃起,林培森跟東方鯉東奔西跑,手中拿着一對對肉串,一臉的笑容洋溢,熱情似火。周圍放着奔放的音樂,大家唱歌跳舞好不快活。

東方鯉跟眾人也沒有絲毫的生疏,長相可愛的她也沒一會便獲得了眾人的好感。跟譚微小醫仙趙靈兒靈芝龐泥沐傾城幾人談到了一塊。

都說三個女人一台戲。這六個女人,可就成了兩台戲了。男人的話題很多時候都離不開女人。女人的話題也經常性離不開男人。

幾名女性同志坐在一起,看着喝酒暢飲,時不時一陣開懷大笑的天命幾人,品頭論足起來。嘰嘰喳喳咬着耳朵,不外乎說一些女性同志自家的閨蜜事和羞人事。

天命幾人自然也發現了這邊的狀況,卻也毫不在乎。男人的喜好有很多,車,煙,酒,茶。其中,很多都可以缺,唯獨酒不能缺。

一個男人,特別是一個二十多歲的男人,沒喝過酒,沒壯過膽。缺少一些恣意汪洋的肆無忌憚,未免有些許小家子氣了。

所以,男人必須學會喝酒,哪怕不醉,也要壯壯膽髓。

酒或許不是什麼好東西。它能亂神,讓人做出事後必須後悔的事情。但若是懂得剋制,曉得節制。知道少飲怡情,大飲傷身。那麼男人絕對是最幸福的生物。

林培森烤着一塊又一塊的牛肉鐵板燒,時不時就給天命幾人的酒桌帶上一些,然後碰碰杯。所以,林培森自己也都喝了不少的酒。酒量卻彷彿沒有底洞一樣,絲毫沒被影響。

“各位!”布香惑醉意朦朧,說道:“狂歡三天,讓我們記住着美好的時刻吧。”

說完,便抄起桌面上的酒瓶子,一瓶子吹了。林培森看着目瞪口呆。他很羨慕那些敢一口氣吹一瓶的人。所以,看到布香惑一口氣吹了一瓶,林培森止不住內心的震驚。(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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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螻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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