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物價

本書物價

首先說一句,查了很多資料,天啊!真是眾說紛紜,感覺上可以弄個專題研究了。估計無論我如何設定,總會有大大滿意,又有些大大不滿意的。綜合評估了一下,本書的物價設定如下(各位大大見諒啊):

鹽1升15文、麥1升32文、味噌1升125文、馬料1升1.6文、馬1頭5貫。

單位換算:1石=10斗=100升=1000合=10000勺(1石約為120斤左右)

一個成年人,按照人均1曰5合米的主流說法來推算,一年需要消耗1.8石的米糧.

需要說明的是,物價是會變化,它們會因實際情況而變化,比如馬匹,出產馬匹的地方一般比缺乏馬匹的地方便宜。所以,本書會參考一些實際資料,每到一個地區,物價都會有所變化。當然,也歡迎大家指出不足。畢竟本人能力有限啊,一時間無法查找到太多的資料。

下面提供一些這方面的資料,供大家了解:

資料一:

ri本一石約為現代中國350斤土地單位一町=10畈每畈的產量約1石穀物!穀物出米率約7成!領主與農民的分成約6:4!每個農民約能耕種5畈地,每畈地約1000平方米

金銀比為1:12!金銀各自計量單位所對應的克數的比例就是1:12!!一兩銀子約1200文,同時期歐洲的金銀比約1:15—20。

另外!太閣里的薪俸都是一年的即足輕組頭每年5貫!米半錢半,一年發兩次!夏收完發米年關發錢!只有侍大將以上或城主才吃的到米,都是把米賣了換成雜糧和蘿蔔!每戶農民向領主租一町地耕種!領主打架!農民要自備武器和口糧參加!但由於架打的太多了!所以農兵報到后的口糧由領主負責!小領主不向大領主交賦稅只負責按大領主要求出兵打仗!做不到就要被降封或奪封!

小領主領地內的礦產均歸大領主所有!私開礦山尤其是金銀銅鐵鹽形同謀反舉國共討之!領地內發現重要礦山一般就會被轉封!強勢小領主會被委託開採!但扣除成本所得有限!一般發現礦產都是獻上以換取加封領地或提高地位!未經允許私自開發領地如築城、新田、礦山、城下町均視同謀反!

所以ri本戰國小領主的發展都是靠打架搶鄰居的土地!搶到了土地能否歸你就看你在大領主的地位!搶不到土地就搶東西!

以上資料由“葬花人731”提供。謝謝大大提供資料,鞠躬致謝。

資料二:

在ri本戰國時代士兵們奔赴戰場,攻擊處在較遠地區的敵人的場合,合戰長期持久的場合,平時軍隊常備的場合,給部隊維持必要的糧食補給都是最為重要的。

如果參與的是短期戰鬥,通常食物由自己解決稱為“手弁當原則”,只有在參加長期戰鬥的時候才會由領主來提供軍糧。

關於兵糧,古代一般是用米糒,大寶令規定士兵每人需要準備米糒六斗,食鹽二升貯存到各自兵團的倉庫中。米糒可以長期貯藏,但放久了會結塊變干變硬,使用的時候先用水來浸泡,將其泡軟,合成米粥,在加入食鹽吃起來會有些味道。

根據《雜兵物語》記載,一名足輕一天的口糧是:水1升、米6合、鹽1勺、味噌2勺;而《籠城守御之卷》中又記載,籠城期間一名足輕一天的口糧是:水1升、米4.5合、鹽1勺、味噌2勺。

在那個時候,人們還沒有一ri三餐的習慣,一直要到江戶時代才會被引入,戰國時代更多的是一ri兩餐。而在戰場上面,吃飯時間就更加不固定了,通常是把一天的口糧分成三或四回來食用。

戰國時期,普通雜兵們吃的都是些麥、粟、稗、芋等粗糧;武士們的伙食就要好些了,他們可以吃由糙米和蔬菜一起煮出來的菜飯,如果運氣好的話還能夠吃到白米;最後,也是最豪華的軍糧,那是只有大名或高級武士才有資格吃的,裏面一般都會包括有白米、蔬菜、魚、貝、雞肉等。那麼,有人或許會問,雜兵們是不是也有機會品嘗到這種美味呢?我想,如果他們能與這樣的食物結緣的話,也就不會到戰場上來當雜兵了。

資料三:

書上總是會這樣描寫:“英挺的武士騎着颯爽的戰馬風一般地掠過了戰場。”

雜兵是根本談不上的,有了武士就一定會有戰馬,不然武家怎麼又會被稱為“弓馬之家”呢?馬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了武士機動力的快慢。把戰馬的機動力和武士的攻擊力結合的最好的,在戰國諸大名中無疑要算是武田家了。但是,像武田家如此大規模的騎兵隊真的存在過嗎?至少到目前為止,學界仍然有半數的人對此持否定態度。

他們質疑的理由是:

1.當時的ri本馬野xing還很強,沒有被大規模馴養家化的先例,要在戰國幾代人的時間內做到普遍家化,集團訓練幾乎是不可能的。

2.即便是被馴化了,騎兵隊遇到足輕的槍陣,就算武士不害怕,他的馬匹卻很容易因為受到驚嚇而不聽使喚,在這樣的情況下又如何談到“一齊突擊”呢?<bm,在世界範圍來看,那怎麼說都該屬於小型馬,又怎麼能用於戰爭場合呢?

好了,以上只不過是學界的質疑罷了,既然史料上有廣泛的記載,我們就姑且認為騎馬隊在當時各個大名的陣營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的。那麼,養一匹馬的ri常消耗是多少呢?根據《納豆的傳說》記載,無論是戰時還是平時,一匹戰馬一ri的馬料是3升、一匹馱馬一ri的馬料為2升。

有了武士和戰馬,就可以上戰場了嗎?答案肯定是不能!上戰場的武士們還需要配備一定的裝備。

“武士就是手中的刀,刀就是武士的靈魂”,那是從江戶才開始逐漸形成的觀念,在戰國時代,無論是弓、槍還是刀都是武士的象徵。就像武士有高低之分一樣,這些刀、槍以及鎧兜也都要貴賤之別。我們在這裏並不研究那些鳳毛麟角的由名家鍛造出的名品,而只考慮大量普及的中等及中等偏下裝備的價格。一般來說:戰國時代一把太刀或一挺十文字槍是550文,一把無銘小刀或薙刀是400文,一副足輕穿的薄鐵鎧兜是11貫500文。或許,又有人會問了,鐵炮,大筒的價格呢?至於這些貴重物品么,這裏就不再研究了,想必那些專題文章也已經問世不少了。

文章寫到這裏,我們的武士終於可以上戰場了。可是,這仗怎麼打呢?

實際上,戰鬥的方法無時無刻不在變化着的。從大的角度來說,從應仁之亂到關原合戰這個時期,戰鬥的手法正好是從一騎討式的個人戰向合戰模式的集團戰演變的過程。

自應仁之亂起,戰鬥一場連着一場,參戰人數一次多過一次,鐵炮、大筒的登場更使得大規模殺戮成了可能,傷亡比例與ri俱增。然而,指揮者卻從中總結出了一套比較完善的作戰方法,即:先用鐵炮、弓箭遠程攻擊,然後是騎兵隊的突擊,最後再用槍足輕來解決潰散之敵,鞏固戰果。當然,也有先用槍陣衝擊前衛,再讓騎兵隊突擊本陣以決定勝負的等其他一系列的方法。

軍糧、戰馬、武具、合戰一一經歷,最後自然要說獎賞了,試想沒有賞賜還有誰會為領主賣命呢?

戰國時代的獎賞分為兩種:一是戰後的掠劫,二是主公的恩賞。

1.戰後的掠劫在那時候可以說是件“如家常便飯”般普通的事情了,一名足輕經過一場戰鬥總能得到5到10貫的銅錢,以及一兩樣自己看得上的武具,而這些公開化的掠劫也成為了戰前最好的動員令。《太閣記》中就有過這樣的記載,“天正5年10月30ri,山中鹿介在夜襲三保關之間就對手下的士卒講:‘參加這場戰役的,都是我鹿介的兄弟,攻下的土地也都是你們的,凡是諸位看中的東西盡可以隨便拿取,直至天明。’”

2.比起戰後掠劫來說主公的恩賞大多數情況下就要無趣很多了,除非是有很高的功績,不然都是按獲取的首級來換取賞金。當時,通行的賞賜金額是一顆首級1貫200文,果然要比5貫或是10貫低了很多。

賞錢都拿了,文章自然也應該結束了。大家有興趣可以按照上述的一些數據試着計算一個領主的出兵數及維持力,大概也是件比較有趣的事情。

資料四:

ri文維基里“三貨制度”和“米價”條目里都提到室盯時期米價平均是500-600文一石。“貫高制”條目下北條家是100文折米1.2-1.4斗。

這是百年後的江戶時期1657年物價,

銭1貫文:銀18匁

米27石6斗:銀1貫76匁

錢一貫文約相當於米2.8石左右。

江戶的一石米漲到4貫,那已經是再過了一百年後的十八世紀中期的時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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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之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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