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蹤跡
曦要做的事情,當然是擺攤賣小吃。
或許是自幼孤苦使然,鄭曦對於美食有着非同一般的鐘愛,做飯也是他平時最喜歡的活動之一。自從那次在山寨練級點擺攤大獲成功之後,只要有機會,他總是想喜歡這麼干。看到別人拿着他做出來的小吃,吃的滿嘴流油的時候,他就會有一種莫名的成就感。
這種性格,說穿了,就是他從心底希望淘寶網女裝天貓淘寶商城淘寶網女裝冬裝外套www.taobar8.com有人認同他,無論在哪一個方面。在遊戲裏,他的武功當然要保存實力,留下底牌;甚至煉丹、打鐵這些技能,都容易招人眼紅,不方便放到台前來。只有廚藝不受這個限制,他可以大大方方的站在小吃攤前面,享受食客們讚美的眼光。
在篝火廣場附近找了塊空地,掏出鍋碗瓢盆、蒸鍋烤爐,鄭曦擺起小吃攤。
主打產品當然是全套的狼肉大餐。他口袋裏的狼肉全都掏出來,都能堆成一座小山了,不賣咋辦?
碳烤辣子狼肉串,煙熏狼腿,狼肋排醬湯,狼腰麵線,狼肉餡餅……
在這個休閑玩家為主的地方,食物屬性高低不會有任何人關心,完全是美食至上的地方。旁邊也有塞外牧民的npc在賣燒烤,但他們賣的是標準的羊肉串,即使美味,玩家在現實里也都吃的差不多了,當然沒有少有人嘗過的狼肉有吸引力。
所以,當鄭曦堂而皇之的樹起“草原狼肉大餐”這塊招牌的時候,攤位前立刻排起了長隊,消費者大多數都是來草原觀光的少男少女。
“走,老婆。我們吃狼肉去。哈,別靦腆啦,遊戲裏吃多少肉都不會胖地!”——這個是少俠勸俠女。
“老公,我想吃狼肉什麼,你嫌貴?店家,我用這頭色狼跟你換狼肉!”——這個是女王強迫隨從。
擺攤的過程,啼笑皆非,樂在其中。相對於之前緊張的戰鬥。這正是最好的休閑。
鄭曦這邊自得其樂。李長風也不甘寂寞。他把鄭曦的炫光、流焰兩塊玉佩借去增加福緣,然後開始跟部落中尚未休息的npc牧民聊天,爭取找到野馬群的線索。
殘月星河轉了一圈之後,面無表情的在鄭曦地攤位旁邊找了張椅子做下。開始吃肉喝酒。
時間在忙碌中飛逝。等到鄭曦地狼肉生意開始冷清的時候,遊戲中已經東方發白,到了日出的時候。
太陽升起來。午夜場的篝火狂歡晚會當然要散場。除了少數玩家跑到營地外面去看日出,大多數都掏出回城符各奔東西。
部落中地牧民npc也大批的“起床”,在營地內開始一天的忙碌。不過牧民npc地消費能力比玩家遜色得多,鄭曦的生意也就冷清了。
這時候霍去病也從帳篷里走出來,看上去氣色很好的樣子。
就在鄭曦打算收攤,開始新的旅程的時候,一個稚嫩的同音在他身邊響起:“大哥哥,你賣的真的是狼肉嗎?”
鄭曦低頭一看,攤邊不遠處站着個小男孩,一身塞外牧民打扮。身上穿着簡單的羊皮背心,頭上梳着小辮子,渾身曬得黑黝黝的。
“當然是貨真價實、童叟無欺地正宗狼肉!”鄭曦瞪着眼睛回答。
“你們漢人商人說貨真價實、童叟無欺的時候。一般都在騙人。”牧民小孩咬着拇指說道。
鄭曦兩眼一翻,道:“是真是假。你嘗嘗看不就知道。”
牧民小孩眨眨眼睛道:“可是我以前沒吃過狼肉。”
面對一個童言無忌的小孩,不好發脾氣,鄭曦只能把頭一仰,繼續翻白眼。他順嘴問道:“那你平時都吃過什麼肉?”
“羊肉、牛肉、馬肉、鹿肉……”小孩掰着手指頭開始數,果然就沒有狼肉。
“這不就簡單了,你買一串烤狼肉嘗嘗去,如果跟你以前吃過地都不一樣,不就證明我賣的狼肉。”鄭曦說道。
“好像有道理……”
“那就買一串吧!”
“可是我沒錢啊……”小孩眨着烏黑地眼睛,一臉無辜的說道。
“哈?你這麼小就開始吃白食,長大了註定是窩囊廢。”鄭曦忍不住開始吐槽,撇撇撇嘴說道。
“我……我阿爸是大草原上的好漢,我也是大草原上的好漢!”小孩漲紅了臉說道。
“狼肉都沒吃過,算什麼好漢!”
“我……我用銅鎖跟你換!”小孩從胸前的羊皮背心裏,小心翼翼的翻出一把銅製的長命鎖。這把鎖樣式普通,放在中原值不了幾個銅板。表面被磨得很亮,看得出來是
的東西了。
看着小孩臉憋得通紅,眼淚汪汪,一臉捨不得的模樣,鄭曦忽然覺得自己很邪惡。
他現在擺攤賣小吃,更多的是自得其樂,真要說賺錢——相比於在全真教寄賣各種丹藥,眼前的這幾兩銀子連塞牙縫都不夠。如果自得其樂變成了找彆扭,那還擺攤幹什麼?
“這個嘛,少俠我又不缺錢!想吃狼肉的話……嗯,我缺個幫工,鍋碗瓢盆你負責洗,管你吃到肚飽。”
“真的么……”
“騙你做什麼?不幹算了。”
“我干!”
於是鄭曦旁邊就多了一個童工。幸好這裏是遊戲,不會有警察叔叔來對某個少俠說:“童工違法,請跟我們走一趟!”
鄭曦看看一隻手拿着狼腿,一隻手拎着狼肉串的小鬼頭,好奇的問道:“草原上那麼多野狼,你怎麼還沒吃過狼肉?”
“成群的野狼,即便是最勇猛的勇士,也對付不了!”小屁孩做勇往直前狀,一臉聖潔的說道。只可惜他手裏捧着半個狼肉餡餅,吃的滿嘴都是油,形象蕩然無存。
“倒是大哥你怎麼會有這麼多狼肉?“
“昨天碰到一個不長眼的狼群,被我們兄弟幾個連窩端掉了。”
小孩一臉不能置信,“你騙人。你們殺了很多狼,怎麼沒看到你們佩戴狼牙?”
鄭曦奇道:“要狼牙幹什麼?”
“勇士殺死野狼,就把狼牙做成項鏈、手環戴在身上。”小孩用奇怪的眼神看着鄭曦,“佩戴狼牙項鏈、狼牙手環,是草原勇士的證明!”
“狼牙俺有的是!”鄭曦一揮手,小山般的狼牙出現在小孩面前,“不過我們漢人沒有帶狼牙的習慣。”
小屁孩終於目瞪口呆了,望着鄭曦的眼光中滿是崇拜。
“英雄,英雄!讓扎克木跟着你吧,扎克木什麼都能幹,一定能成為好幫手!”扎克木顯然就是小孩的名字。
“嘎,你都能幹啥?每天刷盤子洗碗咩?”
扎克木的臉憋得通紅,“草原上的活計,沒有我扎克木不會的!放羊,放牛,騎馬,射箭……”
“過兩天我就回中原去了,哪裏有牛羊給你?”
“那……那……”
“我說,你要真跟我走,你爹娘還不發飆,滿世界的說本少俠拐賣兒童?”
“我……我爹娘都是保護部落的時候,跟馬賊戰死的!他們都是大英雄!”扎克木亢聲說道。
“……”鄭曦對這種情況向來沒有抵抗力,“那個,你會養馬不會?”
“當然會!”扎克木叫道,“大草原上的活計,沒有我不會的!”
“既然這樣,你以後給我當馬童好了。”
“是,謝謝主公!”
“叫生哥……”
這時候,李長風剛好走了過來,看到此情此景,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豎起大指說道:“強!我換上福緣裝備溜達那麼大一圈,基本上什麼都沒問出來。你這邊竟然都收小弟了!”
“嘿,嘿嘿……做人不能太那啥……”鄭曦傻笑兩聲,回頭又問扎克木,“小扎,你知道附近哪裏有野馬群嗎?”
“我知道啊!”扎克木睜大了眼睛說道,“現在是夏天,野馬群都在水草最肥美的地方。東北方的乞伏袁池,西南方的海,都是野馬群聚集的地方。只不過……”
扎克木頓了頓又說道:“乞伏袁池,也叫做南池,那邊地勢開闊,經常有大群的野馬。不過由於各個部落這時期也會向這面遷徙,真正的好馬不容易碰到。海……那邊很神秘,很多勇士都去闖過海,大多數都沒回來……”
真是得來全不費工夫!
李長風問了一圈都沒有線索的消息,在小扎克木的嘴裏,輕易就得到了。
不過……“盛夏之際,逐水而居”,這麼簡單的道理,早就應該想到的。至於浪費了那麼多時間,該罵誰廢柴……哼哼,反正不是鄭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