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殘陽如血,草原上到處是倒伏的人和馬的屍體。

戰敗的北元騎兵,僥倖還活着的已經倉皇北逃。這次出來打草谷,非但顆粒無收,反而損失慘重,接下來的一段日子,開平衛和附近的屯衛應當能安生許多。

儘管,時間或許很短。

入夜,死去的明軍屍體已經被收斂,死去的戰馬不會浪費,馬肉味道算不上好,卻也算是一頓葷腥。

軍中和城內的大夫都被召集,受傷的戰馬受到比傷兵更好的照料。

人比不上馬,很滑稽,卻是事實。

孟清和坐在火堆旁,馬總旗死了,他親自從戰場上把馬總旗的屍身帶了回來。曾經在城頭笑話他的幾個邊軍,如今也只有兩人還活着。

這就是戰爭的殘酷,邊塞的生活。

迷茫和無措沒有困擾孟清和太長時間,習慣于思考的大腦,一旦從對死亡和血腥的恐懼中冷靜下來,便會開始分析,然後做出決斷。

火光躍動,一大塊烤好的馬肉突然遞過來,孟清和轉過頭,咧咧嘴,眼前算得上半個熟人,是之前在城頭上拿他個頭打趣的弓兵。

“吃吧。”

弓兵將馬肉一把-塞-進孟清和手中,順便遞給他一把匕首,常年在邊塞生活,習慣也變得有些不同。很多邊軍不再習慣用筷子,反倒時常帶着一把匕首。

這樣的邊軍最為兇悍,即使是寧王手下的朵顏三衛,論單打獨鬥也未必是他們的對手。

從屍山血海中爬出來,他們已經不習慣和人正常比試切磋,一旦動手,就是搏命。

馬肉半邊烤得焦黑,撒了點鹽,聞着味道不錯,用匕首劃開,卻能看到一縷縷的血絲。

孟清和垂下眼,反手將匕首-插-在地上,狠狠的咬了一大口,像是初次嘗到血腥味的狼崽子,惡狠狠的撕扯。

他要在這裏生存,就必須適應這裏的一切。

聰明,狡詐,會坑人,在絕對的實力和強悍面前,無法百分百保障他的生命。

有個詞叫三省吾身,孟清和認為相當適合現在的自己。

吃肉的同時,一股鐵鏽味不停躥進鼻端,不知是未烤熟的馬肉,還是留在手上沒有洗凈的血腥。

弓兵看着孟清和,直到他把一整塊馬肉全部吃完,突然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成,你這樣的才是能在這裏活下去的。”

孟清和笑了,真心實意。那張略顯稚氣的面孔,不自覺的帶上一絲說不清道不明的韻味。星之戀

弓兵突然想起了在城外遇到的草原狐狸,油光水滑的皮毛,草原狼餓肚子,它們仍能吃飽。

搖搖頭,想多了吧?

“說起來你小子也算是好命的。第一次遇上韃子,能活下來的基本都不會那麼早死。”弓兵-拔--起被孟清和-插--在地上的匕首,站起身,“馬總旗運氣不好,下個總旗不知道是哪個孫子。”

孟清和聽着弓兵的嘮叨,沒有中途插言,他知道眼前這個漢子只是需要一個傾聽者。

一個鍋里扒飯的弟兄,轉眼間就沒了,在邊塞的歲月,這樣的日子不知道還要經歷多少。

月上中天,弓兵起身,和同旗的幾個步卒上城頭巡邏,孟清和記住了他的姓名,姓高名福,很普通的名字,孟清和卻記得很牢。

此時,他才想起,自己竟不知道馬總旗的名字。

好笑嗎?

他只想哭。

雙手支在身後,長長的吸了一口氣,再吐出,胸口還是發堵。

乾脆閉上眼睛,張開嘴,用盡全部的力氣,吼出一句:“套馬的漢子你威武雄壯……漢子你威武雄壯……威武雄壯……雄壯……”

別怪他立體聲回放,因為他只會這一句。

吼完了,孟清和舒暢了,難怪鬱悶的人總喜歡找個沒人的地方吼上兩嗓子,的確舒爽。

三十幾步之外,一個牽着馬的修長身影一個踉蹌,差點沒左腳絆右腳撲倒在地。

幾個舉着火把路過的邊兵互相看看,心中同時升起一個疑問,這是哪個兔崽子半夜不睡覺學狼嚎?!

翌日,一騎快馬天沒亮就馳往驛站,騎士身上帶着指揮使徐忠的奏報,奏報上寫明斬敵首六百餘,獲戰馬一百八十餘,擒百夫長以下五十餘。

奏報末尾,徐忠特意提及沈瑄,言其在此戰中表現得極其勇猛,率眾騎出戰,一馬當先,斬敵首不下十數。

北平府的燕王也得到了消息,在與道衍和尚對弈時,連連誇讚,“吾兄之子,麒麟兒也。”

燕王口中的兄長,不是他的親兄弟,而是洪武帝的義子沈良。

洪武帝有二十六個親生兒子,十六個女兒,還收了二十多個義子,加起來,差不多能湊成兩個排。

沈瑄的父親沈良便是其中之一,未到不惑之年,便戰功赫赫,還曾救過燕王的性命。本該富貴榮華加身,躺在床上數銀子看美女到老,不想卻屢次被御史彈劾生活作風問題,還險些同藍玉謀反案扯上關係。洪武帝大怒,沈良雖保住了性命,卻失了聖心,被削去世襲一等侯爵,遠遠打發到了邊塞。重生,逆天邪鳳

好在他和燕王交情極為不錯,燕王兩次挂帥北征沙漠,大軍中都有這位義兄的身影。不幸的是,洪武二十九年,燕王第二次北征途中,這位義兄舊疾複發,死在了軍中。

沈瑄繼承了父親的軍事才能,十七歲便在大軍北征中立下戰功,十八歲入燕山左衛,通俗點說,就是燕王親軍。一年之後,又身負燕王密令,前往開平衛任職。

沈瑄是根正苗紅的燕王派,雖然父親被奪爵,與洪武帝依然有義親的名分。

開平衛指揮使徐忠和鄭千戶明知他是個燙手山芋,還是不得不接下來。

接下來之後,還必須好好看着,不能有所差池,畢竟沈瑄的父親就留下他一根獨苗,燕王也視他如親侄,真出個好歹,賠不起啊!

哪想沈瑄剛到不久就遇上韃子犯邊,他還親自率領騎兵出城作戰。

徐忠咂舌,這就是頭虎崽子!

鄭千戶腦袋都大了,好在沈瑄武力值驚人,豪發無傷全須全尾的回來了,否則,他就該考慮是找根繩子上吊還是找塊磚頭拍死自己,拍不死也要弄出個傷殘。

如今事已成定局,只有大書特書沈瑄的功勞,也算是對燕王有個交代。

俗話怎麼說來着,亡羊補牢,未為晚也。

甭管到底是不是應景,總之意思大概就是那個意思。他們都是粗人,能憋出這麼一句文雅詞就相當不錯了。

請功的奏報送出后,開平城外,一處荒地上揚起了片片白幡,黃色的紙錢被風吹散,帶着未燃盡的火星和黑色的碎屑。

一個陰陽生大聲念着孟清和聽不懂的祭文,他只能從那個拉長的調子中隱約聽出兩句,“魂兮……歸來……”

北風帶着蒼涼,白幡在風中狂舞,草原上仍留着斑斑血跡,蒼穹白雲之間,有雄鷹在高鳴。

孟清和同其他邊軍一起,用力踏着地面,大聲吼着他根本不明白的話。

所有的憤怒,悲傷,迷茫,恐懼,彷彿都隨着這一聲聲大吼遠去。

十年後,百年後,不會有人知道,在大明的邊塞之地有這樣一群人,這樣一場葬禮,這樣一聲聲彷彿要撕裂大地的吼聲。

記得的,或許只有吹過草原的風,被黃沙侵蝕的邊城,和埋在異鄉的累累白骨。

回城之後,孟清和總算想起到城中經歷司報道,算是正式在開平衛安家落戶。腹黑御姐傲嬌受

經歷司職掌檔勘合,兵丁考核和出納文書等。有經歷一人,姓劉,是衛所內唯一的“文官”。

劉經歷年過而立,長相很書生,態度很隨和,開口閉口都是之乎者也,在到處都是魁偉漢子雄壯殺才的開平衛所內,算得上一朵“奇葩”。

孟清和覺得劉經歷為人不錯,如果他在聽到自己斬首兩級,沒有立刻露出“絕不可能”的表情,孟清和會很樂意同劉經歷做朋友。

但是現在,這個可能性正無限趨近於零。

離開經歷司,孟清和腰上的牙牌已經不是原來那塊,從大頭兵到小旗,手下管着十個人,也算是質的飛躍?

孟小旗今天不當值,回到家,孟虎和孟清江正在敲敲打打。他們現在居住的房子在城西,兩進的黃土房,門窗上的木頭有些已經朽爛,應該是有段時間沒人住了。

這難不倒孟虎和孟清江,不過兩日的功夫,房門換了,窗戶換了,連屋頂都修補好了。

孟清和回來時,兩人正合力在做一張木床,邊塞夜晚冷寒,睡在地上早晚要生出病來。

“十二郎回來了。”

聽到開門聲,孟虎抬起頭爽朗一笑,孟清江悶不吭聲,卻沒像前幾日一樣對孟清和橫眉立目。

“恩,辛苦四哥和五哥了。”

孟清和走到即將完工的床邊,伸出手指敲敲,剛想把授田的事說出來,就聽外邊有人來報,沈百戶有請。

孟清和站起身,晃晃腦袋,沈百戶?

想起來了,他手下的十個人,一半都是勾補的新兵,另一半是犯官和犯官家屬,那個前兵部武庫司郎中,如今就在他手下聽令。而他這個小旗,又歸在城西千戶所沈百戶麾下。

明軍軍制,小旗是最底層的軍官,總旗是小旗的上級,總旗的上面才是百戶。

孟清和猜不出沈百戶召見他的理由,唯一的可能,大概就是他在陞官之後,主動要求去守城外的瞭望墩台。

不過這又不是什麼大事,值得百戶大人特地宣召?

何況他這麼有思想覺悟,遭到表揚的機會應該大點?

孟清和帶着一頭霧水出門了,絲毫不清楚,即將發生的一切,會對他今後的人生產生何種影響。

如果他知道……他還是得去,許多事是上天註定,壓根沒得商量。

孟清和能做的也只有逢山開路,遇水疊橋,哪怕這山是喜馬拉雅山,水是密西西比河。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清和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清和
上一章下一章

第十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