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孤屯義士
阿飛初來貴時代,對風俗人情了解得非常有限,可是話又說回來,這具軀體原本的主人,那個真正十三歲、從來沒離開過山溝的夷人少年,只怕知道的比穿越者還少。所以他一時驚慌,喊出了“張老爺”的名字,事後想來,這句話差點兒就把自己送上了絕路。
先不提隔壁老王所說是不是真的,他們是不是真是縣長族兄弟的佃戶,就說這位張老爺乃一縣的顯貴,怎麼會親自跑窮山溝里來見自家的佃戶呢?而就算他認識自家的佃戶,又有什麼義務幫他們作證呢?只要不耐煩地說一句:“不認識。”土兵們當場就能把這兩個“東夷探子”砍下頭來,以儆效尤。
好在還不必要張老爺出馬,先有個縣裏的衙差幫忙做了證:“他們確實是城西窮坳里的佃農,小人識得。”
原來自家住的地方叫做“窮坳”,真是名實相符,窮得不能再窮了。阿飛在土兵的按壓下,勉強抬起頭來望了那衙差一眼,果然原本的記憶中還存着點兒模糊的印象。
他們家雖然是佃戶,是不用直接向朝廷交租的,地租全都交給地產的主人——張老爺——而至於張老爺給不給國家上稅,那就沒人知道了,但他們家還總得要出口賦,也就是人頭稅。所以縣裏的衙差來過窮坳一兩回——口賦一年一征,不過估計地方太窮,連半個銅子兒都榨不出來,所以連衙差都懶得白跑。
所以對這位衙差還有點兒印象,是因為他老人家在白跑一趟以後,一時腦袋發昏,竟然瞧上了隔壁老王家的那條老狗。可是一棒子打過去,沒打到狗,倒被阿飛一聲令下,獵狗撲上來叼住了他一條大腿。好在隔壁老王的那條狗終究是太老啦,估計比老王年輕不了幾歲,大牙都快掉光了,所以沒能真的傷到衙差,就這樣,最終老王還是交出存着的兩張兔子皮來賠罪了事。
所以這位衙差今天在沒人逼迫,沒人催促的情況下竟然站出來作證,不禁使得阿飛心中湧起一股暖流:“這世上終究還是有好人的啊……換了是我,竟敢放狗咬我,這時候就要一口咬定這倆貨確實是東夷的探子無疑!”
可是緊接着就聽那衙差又說:“這個年歲大的確實是漢人,年歲小的卻是夷人,為了保險起見,還是砍了乾淨吧。”
我靠,這人真是誇不得,公報私仇也來得太狠了吧!阿飛趕緊大叫起來:“我家已七代在縣中務農,只知自己是大漢的臣民,不知道什麼夷人!請縣尊明察秋毫,放了小人吧。小人年紀雖小,也願助守縣城,殺散夷寇!”
“你這孩子,”時公子略略躬下身來,望着阿飛的面孔,“你是不是跟誰讀過書啊?”
在那種資訊極不發達的年代,要編瞎話其實特別容易。阿飛知道自己的談吐有點兒不象真正的鄉下窮小子——窮小子會在意什麼年號問題嗎?會口出“大漢臣民”這種詞兒嗎?——可他已經發現了時公子對自己頗感好奇,要是不這麼說,就無法進一步勾動時公子的好奇心,那就很可能轉眼間人頭落地。
瞎話早在來縣衙的路上就編好了,他匆匆回答道:“小人十歲時入林中拾柴,遇到位老者將要凍斃,便救了他一命。當晚便夢見那老者將幾部書來與我讀,醒來便識得些字,懂得些談吐。”
時公子露出些譏諷的笑容:“某卻不信。”
你不信就對了!阿飛知道壓根兒沒影的事兒很難編得圓,尤其是身邊還有一個看着自己長大的隔壁老王,要是說什麼有士人經過一時心血來潮教自己識字的普通橋段,萬一老王腦袋裏有屎(就這傢伙一貫的表現來看,那是肯定有屎的),竟然開口質疑,那麻煩可就大了去啦。乾脆還是編一個沒人能做旁證,也沒人肯信的傳奇故事出來,時公子肯定不信,不信就要深入盤問,可是夷寇臨近,他又勢必沒有時間來盤問,那麼,自己的腦袋也就暫時可以保住了。
果不出其所料,時公子沒有繼續質問下去,只是轉頭催促縣長,要對方把城中兵馬大權委託給自己。縣長毫無辦法,既不敢逃,又不願死,只得提筆寫了幾個字,應允他了。
時公子隨即便叫土兵放了阿飛和隔壁老王,讓他們跟着自己,出了縣衙就一路疾行,很快來到一棟大屋前面,招呼一聲,屋中便衝出來二十多條壯漢——估計便是時公子所說的,他們家留在縣中貨棧的丁壯了。他命令這些丁壯去喚起城內百姓,把縣城東、西、南三面城門都用木石堵死,辦完后便分守三門,然後轉身又奔縣衙而來。
這時候,按照他剛才的吩咐,縣內土兵已經在衙前集結完畢,就見七成年歲在五十上下,三成還沒有阿飛大,一個個塌胸癟肚,瘦骨如柴,腿股戰慄。時公子見了,不住地搖頭,請縣尊打開倉庫,把縣內武器都收攏起來,統共不過十來支戈矛、兩把刀、一具盾、三張弓,兩壺箭,還大多銹跡斑斑。最後縣尊把自己腰佩的長劍也解下來送給時公子了。
時公子沒有辦法,只好先把這些破爛武器分派下去。阿飛在旁邊瞧着,就見這位公子原本的神情是躊躇滿志啊,彷彿有自己的指揮,一個照面就能殺得夷寇大敗虧輸,從而揚名天下似的,但很快這種表情就徹底消失不見了,換上的只有無奈、沮喪、彷徨,最後又變成了滿滿的悲壯。
正在觀察,突然時公子偏過頭來望向他:“我見你先時曾抱着張鹿皮,哪裏去了?”阿飛苦笑道:“不知哪個兵給奪了去。”開玩笑,剛才被土兵按倒在地,隨即就感覺三四隻手在自己衣襟里掏摸,雖然他們沒能掏到一文錢,但手捧的鹿皮還有可能倖免嗎?
“那鹿可是你獵的?會什麼兵器?”時公子隨即問道。
“小人會使弓箭。”
“很好,”時公子抄起一張弓,又抽出七支箭來遞給了阿飛。
時公子領着土兵和阿飛等人直奔縣城北門而去,路上詢問阿飛的姓名,阿飛報上名字,說是沒有姓——至於是爹媽忘記了本家的姓氏,還是他們民族根本還沒發展出姓兒來,那就只有天曉得了。
阿飛也想辦法套時公子的話,好不容易才打聽出來,原來自己所在的這個地方,果然是朝鮮半島。這是東漢朝最東面的一個郡——樂浪郡,郡內夷漢雜處,有十多個縣,郡治名叫朝鮮,估計就是後世的平壤市。此時的太守跟本地縣長一樣,也姓張,時公子的父親曾應其所聘做過督郵從事,才剛辭任不久,但在整個郡內都甚有威望。
很快便到了北城門,時公子分派土兵上城防守,而把阿飛和隔壁老王留在身邊。阿飛雖然完全不懂打仗,但沒見過豬跑還沒吃過豬肉嗎?就他從古籍上得來的那些淺薄知識來對照,似乎時公子挺通兵法的,分派得井井有條。
天還沒黑,果然夷寇就殺到了。聽時公子所說,這些夷寇不是扶余、濊貊,而是高句麗——至於阿飛本人究竟屬於哪個民族,他自己估計是永遠也搞不清楚啦。高句麗和其它那些夷族有着本質上的不同,一是有組織,有政權,二是正式受漢朝冊封為王,如今的高句麗王名叫伯固。
阿飛記得曾在書上看到過,高句麗從桓帝朝開始,就不斷地侵擾東北各郡,直到公孫氏雄踞遼東,才暫且臣服,但是隨後又幫着曹魏打公孫,最後又叛曹魏,被毌丘儉殺得大敗——當然啦,那時候應該已經不是伯固為王了,是他的兒子還是孫子在位,阿飛就完全不記得了。
來的高句麗兵果然並不算多,所謂“十餘萬眾”完全是扯蛋,統了歸齊也不過就幾千人,比城內守兵才多出幾十倍而已……而且個個頂盔貫甲,將近半數都是騎兵,馬槊倒是普遍偏短,也就三米多點兒,不到丈八之數……
阿飛在城上遠遠望見,只覺得自己兩條腿有點兒發軟,想要倚靠着牆垛換個姿勢吧,誰想到先是左腳,接着右腳,竟然開始顫抖,而且跟多米諾骨牌似的產生了連鎖效應,先是腳抖,接着小腿抖,然後大腿抖,然後腰抖……等到連牙齒都開始抖的時候,旁邊的時公子終於發現了。
“害怕了?”時公子朝他淡然一笑。
阿飛已經說不出話來了,只好點點頭——也說不定只是下巴在抖。
“你有仙人託夢保佑,不會有事的吧?”時公子目光中嘲諷之色逐漸濃重,“你確定這仗咱們贏不了?”
“兵書上說,五則、則圍之,十則、則攻之……”阿飛就覺得小心肝撲通撲通地狂跳,自己估計心率肯定上了每秒一百八,並且直奔兩百而去,他懷疑會不會在讓高句麗人砍死之前,自己就先被嚇死了。
“竟然還讀過兵法,”時公子撇了撇嘴,“不過你終究還站得住。”
阿飛眼神朝左右一瞥,發現包括隔壁老王在內,視線內幾乎所有守兵全都已經癱軟在了地上。他其實也有癱軟的衝動,可是膝蓋正在狂抖,抖得一時改變不了頻率,竟然打不了彎兒。
時公子倒是神態自若,他又朝城下望了一眼,突然狠狠地一跺腳:“好吧,開城,出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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