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
ps:
感謝玩偶妖女大大一直以來的打賞和支持~~
這部小說已經接近尾聲,還有最後兩個分卷就要完結了。
想想一個字一個字寫出來將近100萬,真的不容易,在這裏也與所有愛好寫書的大大們共勉~
雖然兩起案件相隔十五年,而且十五年前的兇手也已伏法,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出這兩起案件的相似之處。
同樣都是身份難以查清的多名男性青年死者,同樣都是因為失血過多導致死亡的。李響岳很固執地堅信這兩起相隔一代人的案件尋在着某種內在聯繫。
趙棟心裏其實是有些不相信的,但是兇手還在不緊不慢地殺人,警方卻沒有任何能指向兇手的線索,六條人命,合市警方的壓力之大可想而知。所以在沒有進一步明確的線索之前,趙棟也只能抱着死馬當活馬醫的態度,讓李響岳跟文沫自行跟着十五年前命案的那根線,希望能尋找到突破口,他則帶人繼續想辦法弄沫死者身份,他相信,只要死者身份查出來,他們就有很多線可以跟着一路查下去。
做警察的都知道,每一起案件都存在最佳偵破時限,時限之內,案件剛發不久,兇手還來不及處理掉所有的證據,人證還對案件的經過記憶猶新,警方還會投入相當多的警力。但是警方的人手是有限的,案件卻是時有發生,一旦錯過最佳偵破時期,隨着時間的流逝,物證一件件被消滅,人證的記憶一點點模糊,警方的注意力轉向新的案件,原本的案子就變成了懸案。成為懸案之後,在沒有可供追查的新線索之前,案件的所有資料只會被裝進一個比鞋盒大點的證物箱裏。躺在暗無天日的檔案室內。等待着被徹底遺忘或者重見天日的那一天。文沫見過的公安局檔案室里的懸案資料,最早可以追溯到建國初期,死者的近親屬已經全部不在了,估計兇手也早輸給時間。不在人世了。
十餘年,已經是一段相當長的時間。當年驚心動魄,轟動全縣的多起命案,時過境遷后竟然已經無人知曉,就連縣公安局的幹警在聽說李響岳要查十五年前王勇案時都以為他們是聽錯了,再三確認后才帶着他們一行人往檔案室走去。
十五年,可以發生很多事,至少這間小小的檔案室內堆滿了不同年份的檔案箱,多數上面都覆著一層厚厚的塵土。越往檔案室里走,檔案的擺放越雜亂無章。到最後,已經是幾乎連下腳之處都沒有了。
帶着他們來的老內勤轉身說道:“我們這幢辦公樓是十一年前新修的,搬遷的時候原來的檔案有很多外面的標籤跟裏面的內容弄混了,後來因為管檔案室的老董退休,這些檔案一直沒人再整理過。所以還得麻煩你們自己找一下想要的檔案了。”李響岳二話不少,開始彎下腰將地上散亂擺着的一大堆檔案箱一一打開尋找他要的東西。
原本一個個鮮活的生命,不管生前有多麼風光,死後在檔案里不過三言兩語,薄薄幾頁紙訴說著生平,被時間遺忘在這裏。
雖然警方的政策一直是命案必破,可是破案這種事。有的時候需要點運氣成分,所以放眼全國,每年沒能偵破的命案沒有一百也有幾十了。偵破的沒偵破的,這麼多年下來,這座不起眼的小縣城裏有這麼多檔案也不奇怪。
文沫不是沒有耐心的人,她與李響岳很默契地一人佔據一邊。翻找王勇的檔案。一頓飯的工夫,檔案就被找到了。
王勇案的檔案資料數量相對於他的受害者人數還是很成正比的,滿滿當當五個大箱子,總比現在發生的案件,也六名受害者了。檔案卻是少得可憐,其中佔大頭的還是驗屍報告。相比之下,從這五箱子裏找點新線索出來,或者證實本案與現在合市發生的案件無關,應該都相對容易吧?
不得不說,文沫太想當然了,先入為主的思想坑了她一把。王勇案可不是懸案,而是實打實在十五年前已經辦結移交審理宣判完的鐵案。這五箱檔案里,大半是王勇的審訊記錄,結案報告等等一般懸案檔案里肯定不會有的東西。除去這些之外,與案情相關的記錄,就只剩下兩箱不到了,這其中,也是驗屍報告佔大頭。
十五年前的案件,直到王勇伏法,六名死者的身份都沒有查清。那時候跟現在不一樣,現在的人,不管收入高低,幾乎人手一部手機,想要讓一個人從現代社會消失是很困難的事,但是十五年前,手機是高檔奢侈品,即使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大如磚頭,功能簡單得令人髮指,卻也不是誰都買得起的。
那個時候的人要離開家,保持聯繫可選擇的只有隨處可見的公用電話和信件兩種方式。這兩種方式不管哪一種,都讓人感覺很不可靠,只要在外地的一方主動切斷與家裏的聯繫,光靠着知道對方身在哪一座城市這一點細微的能從以前的來電顯示上分析出來的線索,根本無法從擁有幾十萬人口的地方尋找出一個外來戶。
當初縣公安局的警察沒能查出屍源一個最關鍵的因素就在於信息不通暢,他們尋找失蹤人口時,僅限於黃市各下轄縣區,再遠的地方,他們鞭長莫及。兇手將死者扔進下水道,這一招可幫了他不少忙。被水泡過的屍體會在死後四十八小時腫脹呈現巨人觀,換句通俗的說法,那之後的屍體,估計連他親媽來了都認不出來,十多年前,dna鑒定那是只有幾座大城市才能進行的昂貴鑒定手段,不可能來一個認領屍體的就做一回dna鑒定。
拋開這些不管,文沫一門心思看起了審訊記錄。王勇自被逮捕之後,警方一共對他進行了三次審訊,李響岳的大名簽在每一份審訊記錄之後。
從記錄來看,王勇肯定要審訊時吃了不小的苦。那時候警方辦案手法簡單粗暴,只要認定了王勇肯定是兇手,而且他還據不交代,挨打那就不必說了。以下是文沫認為口供有可疑的地方:
問:“你一共殺了幾個人?”
答:“6個。”
問:“為什麼要殺人?”
王勇沒有回答,當天的審訊到此為止。
下一次提審。
問:“殺人的第一現場在哪?”
答:“就在我家的衛生間裏。”現場勘查也證明了王勇說的是真話,他家的衛生間內,確實發現了大量人類血跡曾經存在過的痕迹,但這些血跡是否屬於六位死者,警方無法判斷,六位死者血型一致,都是o型血,不通過dna鑒定無法區別,而王勇已經交代殺人事實,警方便沒有再為死者進一步做鑒定。
看到這,文沫驀得想起,合市的那六位死者,警方只做了dna檢驗,卻並沒有先檢驗血型。現在辦案,一般都會做dna鑒定,血型檢測反而被人遺忘了,難道說血型一致也是兇手選擇受害者一個條件嗎?
趙棟接到文沫的電話,立刻通知鑒證人員,結果很快出來:這六名死者的血型也是一致的,卻不是o型,而是b型。這也算是一個發現吧,雖然現在還不知道有什麼用。
審訊記錄記載,王勇承認自己殺了六個人,卻對為什麼殺人諱莫如深,文沫從頭到尾看下來,最後停在了王勇在執行死刑前與李響岳會面的那份記錄上。
記錄上清楚地寫着,當時王勇說過,殺人不是他的本意,他不是真正的兇手,他還不想死。李響岳因為他的這句話糾結了十五年,生怕自己抓錯了人,可是文沫沒有參與這件案子的偵破,更能站在客觀的角度看問題。王勇的意思,不是說他沒有殺人,相反,文沫也認同當初李響岳的觀點,王勇就是兇手,但是,他卻不是唯一的兇手。
說明白點,王勇的生平簡介文沫也看了,他於1963年出生於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父親王起忠在一家軸承廠上班,在王勇十三歲時因一起生產事故意外去世,母親魏相宜,家庭婦女。王起忠去世時,王勇還太小,沒有辦法頂替他父親的職位接着上班,所以軸承廠給他們家發了相當於王起忠十年工資的補償金,答應等王勇夠十八歲了,就來軸承廠上班。魏相宜很快收拾好家裏的東西,帶著兒子搬出了軸承廠的宿舍樓,回到了她的農村老家,自那之後,只剩下他們母子相依為命,等王勇十六歲時,軸承廠因為效益問題成為改革開放后第一批破產倒閉的企業之一。王勇失去了鐵飯碗工作,又因為沒能考上中專開始四處打零工過活。
直到案發時,王勇年已36歲,卻仍然單身,原因不明。
認識王勇的人,都說他是個脾氣暴躁卻頭腦簡單的人,不聰明,沒那麼多花花腸子,一眼就能讓人看清到底在想些什麼。
這樣的人,怎麼可能連殺六人,都讓警方找不到呢?如果不是後來王勇上了警方的雷達,才露出馬腳,天知道他還會再殺幾個人。他的背後,一定有人!
難道王勇背後之人,就是現在合市出現的殺人兇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