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關反恐“恐怖組織”武警使命

作品相關反恐“恐怖組織”武警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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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又稱“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黨”、“真主黨”、“東突厥斯坦民族革命陣線”、“東突伊斯蘭運動”,以下簡稱“東伊運”),是“東突”恐怖勢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組織之一。其宗旨是通過恐怖手段分裂中國,在新疆建立一個政教合一的“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國”。1993年,新疆和田人買買提托乎提和阿不都熱合曼糾集一夥“東突”分子在境外建立了“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同年解體。1997年,艾山買合蘇木和阿不都卡德爾亞甫泉糾集一夥“東突”分子,在境外恢復建立“東伊運”。該組織已於2002年9月11日被聯合國認定為恐怖組織。

(一)實施的主要恐怖活動

近年來,“東伊運”在境外建立基地、培訓暴力恐怖分子,不斷派人潛入中國境內,策劃、指揮恐怖破壞活動。

1998年年初,“東伊運”派遣烏斯曼伊米提、買買提熱曼等12名暴力恐怖分子入境在中國境內進行暴力恐怖活動。他們秘密建立訓練點10多處,培訓150多名恐怖分子。該團伙重要骨幹買買提熱曼在中國新疆烏魯木齊市購買制爆化學原料20餘種、301箱,重達6噸,價值10.2萬元,預謀在新疆進行大規模爆炸、暗殺等活動。

1998年年初至1999年年底,“東伊運”指揮和田庫來西團伙在中國新疆和田地區秘密建立多處制爆窩點,培訓人員,製造手雷、爆炸裝置5000餘枚,發展組織成員1000餘人。先後製造了1999年和田地區墨玉縣“1214”暴力恐怖殺人案,同年烏魯木齊市“24”搶劫殺人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殺害無辜群眾6人,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重大損失。“東伊運”還製造了1999年6月18日中國新疆新和縣開槍殺害民警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

中國警方共繳獲其各種槍支98支,手雷4500餘枚和大批刀具、爆炸裝置、原材料等。

(二)主要人物

艾山買合蘇木(HASANMAHSUM),又名艾山蘇木提、阿不都穆罕默德(ABDUMOHAMMAD),在境外稱哈桑宗杜羅赫,男,維吾爾族,1964年出生,中國新疆喀什地區疏勒縣人。1993年10月,艾山買合蘇木因從事暴力恐怖活動被中國警方抓獲,被決定勞動教養3年,1997年逃往境外。自1997年以來,艾山買合蘇木在阿富汗的恐怖訓練營地訓練恐怖分子,在中國新疆地區策劃製造了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

(三)主要資金和人員來源

“東伊運”的活動資金主要來源於**“基地”組織的資助,以及通過走私販運毒品、武器彈藥和綁架、敲詐、勒索、搶劫等有組織犯罪方式籌集的經費。該組織挑選、招募從新疆外逃的分裂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秘密接受專門訓練,從事恐怖活動。

(四)與其他國際恐怖組織的聯繫

“東伊運”與**“基地”組織系共生關係,在培訓武裝人員和暴力恐怖分子方面得到了阿富汗“塔利班”、**“基地”組織的大力支持。“東伊運”將其人員派遣至阿富汗“塔利班”武裝、**“基地”組織的武裝訓練基地參加軍事訓練。在訓練結束后多次派遣這些人員潛入中國新疆建立暴力團伙,進行爆炸、暗殺、投毒等暴力恐怖活動。

“東突厥斯坦解放組織”(簡稱“東突解放組織”,又稱“東突民族黨”),是“東突”勢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組織之一。其宗旨是通過暴力恐怖手段,在新疆建立“東突厥斯坦”。1996年,“東突解放組織”在土耳其建立,總部設在伊斯坦布爾。其創建人為買買提明艾孜來提,主要負責人有吾買爾卡那提、多里坤艾沙、吾布力卡斯木等。

(一)實施的主要恐怖活動

“東突解放組織”建立后,以南亞、西亞一些國家為培訓大本營,以中亞為暴力恐怖活動的前沿和橋頭堡,在中國和中亞地區實施了一系列暴力恐怖活動。

1998年4月6日,買買提明艾孜來提指使其組織成員從霍爾果斯口岸向中國境內偷運軍用手槍6支,衝鋒槍1支,子彈19000餘發,手雷92枚,手雷引信45個,管狀炸藥2筒,盒式炸藥4盒,雷管100枚。

1998年5月,“東突解放組織”派遣人員入境,在烏魯木齊市製造了“523”系列縱火案。

1998年5、6月間,“東突解放組織”成員艾斯卡爾托乎提、艾合買提、巴拉木江艾合買提等人在吉爾吉斯斯坦奧什州實施了爆炸。

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內務局於1999年破獲發生在1998年6月的“碎屍案”,即是“東突解放組織”頭目阿不力米提吐爾遜為防止兩名有意退出該組織的成員泄密,將包括該2人在內的4名維吾爾族人殺害並碎屍。哈薩克斯坦警方在阿拉木圖抓捕“東突解放組織”分子時,還在其筆記本中發現劫持飛機的計劃及從監獄營救罪犯的線路圖。

2000年5月,由於比什凱克市“吐爾巴扎”發生火災,新疆人民政府派員前往吉爾吉斯斯坦協助調查。5月25日,調查組成員遭到“東突解放組織”派遣的恐怖分子槍擊,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外辦主任被當場打死,該州公安局副局長被打傷。行兇後,恐怖分子潛逃至哈薩克斯坦,並於同年9月,在阿拉木圖殺害了2名執行清查任務的哈薩克斯坦警察。

2000年5月18日,“東突解放組織”成員武裝搶劫了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世界銀行,被哈薩克斯坦內務警察查獲。哈薩克斯坦極端組織成員拉赫馬吐拉尤素波夫和穆赫特丁因從事搶劫、藏匿武器、殺人等犯罪活動於2001年12月被哈內務部門逮捕后交代,他們從1997年以來曾多次參與“東突解放組織”的活動。

2001年9月,“東突解放組織”派遣阿不來提吐爾遜和艾合買提(化名帕爾哈提),從境外購買5支微型衝鋒槍、7支印度製造的“四八”型手槍、1000餘發衝鋒槍子彈和400餘發手槍子彈,偷運入境,2人則從西藏樟木口岸入境,圖謀實施破壞活動。2003年2月19日,中國警方破獲這兩人發展的恐怖組織。

2002年6月29日,“東突解放組織”成員艾爾肯亞合甫、熱合木圖拉伊斯拉伊爾在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將中國駐吉爾吉斯斯坦外交官王建平殺死。吉爾吉斯斯坦警方在其住處繳獲了作案手槍和手雷,並進行了司法鑒定。

(二)主要人物

買買提明艾孜來提(維文MAMTIMINHAZRAT,英文MUHANMETEMINHAZRET),男,維吾爾族,1950年出生,大學文化,原籍中國新疆和田地區墨玉縣,原在新疆電影製片廠工作,1989年出逃土耳其。1996年,買買提明艾孜來提建立“東突解放組織”后,糾集大批暴力恐怖分子在車臣等地區進行暴力恐怖訓練,並在中國和中亞地區策劃和實施了一系列暴力恐怖活動。

(三)主要資金和人員來源

“東突解放組織”主要通過武力搶劫、走私毒品和武器以及“基地”組織贈送的方式獲得資金。該組織主要通過在中亞招募30歲以下的新疆維吾爾人,及吸納從新疆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暴力恐怖分子,並對他們進行宗教、軍事、體能等方面的培訓,從事恐怖活動。

(四)與其它國際恐怖組織的聯繫

在塔利班的支持下,“東突解放組織”將一批批招募來的新疆青年送往阿富汗的一些訓練營地,灌輸宗教極端思想,接受武裝訓練。1998年,**資助“東突解放組織”和“東伊運”數百萬美元,支持他們從事宗教極端和暴力恐怖活動。塔利班在阿富汗執政期間,“東突解放組織”在馬扎里沙里夫和霍斯特設有專門的軍事訓練營地。

1999年,“烏茲別克斯坦伊斯蘭運動”武裝進犯吉爾吉斯斯坦南部期間,買買提明艾孜來提曾向“烏茲別克斯坦伊斯蘭運動”提供60萬美元資助,其中20萬美元用於培訓參與“烏茲別克斯坦伊斯蘭運動”軍事行動的“東突”恐怖分子。

1997年,“東突解放組織”派員參加了車臣戰爭,車臣方面則向“東突解放組織”提供了武器彈藥和軍事教官。

“東突解放組織”多數骨幹分子也是“東伊運”的重要成員,如“東突解放組織”哈薩克斯坦分部原負責人阿不力米提吐爾遜也是“東伊運”下屬“伊斯蘭敢死隊”頭目。2002年6月29日殺害中國駐吉爾吉斯斯坦外交官王建平的兩名兇手艾爾肯亞合甫和熱合木圖拉伊斯拉伊爾既是“東伊運”分子,也是“東突解放組織”成員。1998年3月19日至22日,“東伊運”還與“東突解放組織”在比什凱克簽署《聯合宣言》,決定共同成立“東突伊斯蘭聖戰者聯盟”。

犯下累累罪行:

“東突”恐怖組織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國際恐怖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不完全統計,僅1990年至2001年,境內外“東突”恐怖勢力在我國新疆製造了至少200餘起恐怖暴力事件,造成各民族群眾、基層幹部、宗教人士等162人喪生,440多人受傷。在這些聳人聽聞的恐怖活動中,這次被認定的4個“東突”恐怖組織可謂不遺餘力———

1998年初至1999年底,“東伊運”指揮庫來西團伙在新疆和田地區秘密建立多處制爆窩點,培訓人員,製造手雷、爆炸裝置5000餘枚,發展組織成員1000餘人,先後製造了一系列重大暴力恐怖案件,殺害無辜群眾6人。1999年6月18日,在新疆新和縣製造槍殺民警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

1998年5月,“東突解放組織”在烏魯木齊市製造了“5·23”系列縱火案,隨後在吉爾吉斯斯坦奧什州實施爆炸;2000年5月,槍擊到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市協助調查火災的中國工作人員,打死打傷各一人,兇手潛逃至哈薩克斯坦,於同年9月殺害了2名執行清查任務的哈薩克斯坦警察;2002年6月29日,在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殺害我國駐吉外交官王建平。

“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的下屬恐怖組織“東突厥斯坦青年聯盟”於1993年成立后,即制定了暗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政軍領導、破壞鐵路和橋樑、製造恐怖爆炸、襲擊我國駐外機構和在中印、中塔、中阿邊境實施武裝襲擾活動等行動計劃,並於當年策劃並實施了喀什農機公司辦公大樓爆炸案和莎車錄像廳爆炸案,共造成2人死亡,22人受傷。

“東突信息中心”長期利用各種媒體特別是互聯網進行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分裂主義的宣傳,煽動、教唆以暴力恐怖手段進行“聖戰”,公開號召中國境內穆斯林要通過爆炸、投毒等手段,針對漢族幼兒園、學校、政府等目標製造恐怖事件;2003年3月,陰謀在甘肅蘭州至新疆哈密的鐵路上進行爆炸破壞活動。

此次公佈的11名恐怖分子名單中有3人已是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對象,另外8人,中國警方已提請國際刑警組織發佈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與國際恐怖組織相勾結是他們的又一特點。

“東伊運”與“基地”組織系共生關係,在培訓武裝人員和暴力恐怖分子方面也得到阿富汗“塔利班”、“基地”組織的大力支持。“東伊運”將其人員派至阿富汗“塔利班”武裝、“基地”組織的武裝訓練基地參加軍事訓練。在訓練結束后多次派遣這些人員潛入新疆建立暴力團伙,進行爆炸、暗殺、投毒等暴力恐怖活動。

“東突解放組織”在塔利班的支持下,將一批批招募來的新疆青年送往阿富汗的一些訓練營地,灌輸宗教極端思想,接受武裝訓練;塔利班在阿富汗執政期間,“東突解放組織”在馬扎里沙里夫和霍斯特設有專門的軍事訓練營地;1997年,該組織派員參加車臣戰爭,車臣方面則向其提供了武器彈藥和軍事教官;1998年,基地資助“東突解放組織”和“東伊運”數百萬美元,支持他們從事宗教極端和暴力恐怖活動。

“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與其他恐怖組織有密切聯繫。其下屬組織“東突厥斯坦青年聯盟”與西亞暴力組織聯繫密切,多次要求這些暴力組織協助其採購武器及爆炸物等。該組織還與其他國際恐怖組織積極勾聯。

“東突信息中心”與其他國際恐怖組織也聯繫密切。

認清“東突”實質:

目的是破壞國家統一

突厥最初是一古代游牧民族的專稱,公元552年,突厥建立汗國,在隋朝和唐初曾稱霸於中國北部,後分裂為東、西兩部。8世紀中葉,東、西突厥汗國相繼滅亡,其後裔逐漸融入了其他民族之中。11世紀以後在國外有的史籍中使用的“突厥”,已經不限定於原先的突厥人,而是對一切操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諸民族的共稱。

19世紀末,有人主張把生活在博斯普魯斯海峽至阿爾泰山脈之間的所有操突厥語的民族組成一個國家。但在歷史上,這些人宣稱的“由所有突厥人組成的統一國家”實際上並不曾存在過。為了達到分裂和控制新疆的目的,某些老殖民主義者進而把新疆稱為“東突厥斯坦”,編造所謂新疆是“東突厥”人的家園的謬論。

實際上從公元前60年漢朝設置西域都護府起,新疆就是中國疆土的一部分。此後,中央政權對新疆的管轄沒有間斷。但在20世紀初以後,一小撮狂熱的新疆分裂分子與宗教極端分子,根據老殖民主義者製造的歪理邪說,鼓吹“東突厥斯坦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鼓噪所有操突厥語和信奉伊斯蘭教的民族聯合起來,組成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叫囂“要反對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

新疆和平解放后,“東突”勢力不甘心失敗,在國際**勢力的支持下伺機從事分裂破壞活動。20世紀90年代,在極端主義、分裂主義和國際恐怖主義的影響下,境內外部分“東突”勢力轉向以恐怖暴力為主要手段的分裂破壞活動,策劃實施了一系列血腥恐怖事件。

予以堅決打擊:

才能維護國家安全,維護法律秩序,保障人權

“9·11”事件后,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一系列反恐決議,要求所有國家採取具體步驟嚴厲打擊恐怖主義。面臨恐怖勢力特別是“東突”恐怖勢力的威脅,我國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維護世界和地區和平,近年來不斷加強反恐怖工作,修改有關懲處恐怖犯罪的法律,建立健全反恐怖工作協調機制,採取一系列防範恐怖活動的措施,嚴厲打擊各種暴力恐怖活動。

此次我國認定恐怖組織有三項標準:

一、以暴力恐怖為手段,從事危害我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恐怖活動的組織(不論其總部在國內,還是在國外)。

二、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或分工體系。

三、符合上述標準,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曾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或正在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資助、支持恐怖活動;建立恐怖活動基地,或有組織招募、訓練、培訓恐怖分子;與其他國際恐怖組織相勾結,接受其他國際恐怖組織資助、訓練、培訓,或參與其活動。

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長趙永琛表示,本着嚴厲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精神,我國政府依法開展防範和懲處“東突”恐怖勢力的工作,有效地保護我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維護了我國尤其是新疆地區廣大人民的生命權、生存權、人身安全權、發展權等基本人權和自由,同時也有力地維護了我國周邊地區的安全與穩定。(綜合人民日報記者和新華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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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簡稱“東伊運”):與“基地”組織系共生關係,是“東突”恐怖勢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組織之一。1997年,艾山·買合蘇木和阿不都卡德爾·亞甫泉糾集一夥“東突”分子在新疆建立。

東突厥斯坦解放組織(簡稱“東突解放組織”):是“東突”勢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組織之一,1996年在土耳其建立,總部設在伊斯坦布爾。

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是一個旨在將新疆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恐怖組織。1996年11月,第一屆“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在德國慕尼黑召開。

東突厥斯坦新聞信息中心(簡稱“東突信息中心”):1996年6月由一夥旅居德國的新疆籍民族分裂分子在德國慕尼黑建立。

艾山·買合蘇木:

“東伊運”頭目,目前主要在南亞一些國家和地區活動。在“基地”組織、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和“烏茲別克斯坦伊斯蘭運動”的資助下,他組織600多名暴力恐怖分子進行體能、軍事訓練,策劃、指揮在新疆製造多起暴力恐怖事件。

買買提明·艾孜來提:

為“東突解放組織”頭目,主要在西亞、中亞地區活動。原在新疆電影製片廠工作,1989年出逃土耳其。1996年,他建立“東突解放組織”后,糾集大批暴力恐怖分子在車臣等地區進行暴力恐怖訓練,並在中國和中亞地區策劃和實施了一系列暴力恐怖活動。

多里坤·艾沙:

1996年11月起任“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后連續擔任該組織3屆主席職務。曾在新疆與多名犯罪分子組成團伙,從事盜竊、搶劫等犯罪活動和爆炸等恐怖活動,此外,還大力宣傳、支持、從事各種暴力恐怖活動。

阿不都吉力力·卡拉卡西:

“東突民族代表大會”副主席、“東突信息中心”主席。1999年4月,他曾與買買提明·艾孜來提等人就開展暴力恐怖活動問題制定了計劃,商定重點對中國大使館實施爆炸行動。2002年6月下旬,通過互聯網向境內“東突”分子秘密傳授了有關毒劑和爆炸物的製作方法,為開展恐怖暴力活動進行準備。

作為一名軍人,作為中國武警,我們可以清楚的認識到當前國際國內的形式,我們武警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反恐國際國內恐怖組織。反恐“東突”義不容辭,是我們武警的職責使命,也是我們當兵的最終任務,我們武警一定可以反恐這些恐怖組織,讓祖國繁榮昌盛。

中國武警,一定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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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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