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高一的回憶

第四章:高一的回憶

蕭莫凌被綁架了。

雖然暫時沒有生命危險,可蕭莫凌不確定對方不會拿自己亂搞。

“我說,你到底要幹什麼?要是你敢亂來,我以後只要活着,就一定會想辦法殺了你。”蕭莫凌這句話絕非玩笑,自己自從殺了雙親過後,還沒有被人如此的對待過。

king一愣,沒有了下文。

“我再說最後一遍,放我走!”

“你喜歡他?”

“什麼?”蕭莫凌面對突如其來的問題,不知道應不應該回答。

king笑而不答,繼續重複了一遍上述的問題:“你喜歡褚林澤。”

接着,房間裏就回蕩起不知名的音樂。沒人演唱的純音樂,在略顯冷清的房間裏,顯得格外惹人注目。這讓蕭莫凌更加焦躁不安了,對方無論什麼人,都是比較棘手的問題了。

首先,敢光明正大的綁架他人,其次,還敢跟人質談着問題,加上語氣里沒有絲毫的緊張。

最後蕭莫凌總結出:對方是個常犯!

“蕭莫凌,男,21歲。幼年8歲殺父,被離異的母親送進精神病院3個月,出院后第二天,母親‘意外’死亡。孤身13年至今,現住56號街,089號。”

聽着king的敘述,蕭莫凌慌亂了。

“看來你是蓄謀已久了?”蕭莫凌斷定,king對自己的了解不止於此,而king說出來的,僅是冰山一角罷了。例如自己17歲時,把自己第一位女朋友殺掉的事情,想必對方也有所了解吧?

17歲時,蕭莫凌在高一的生物課上結識了一名學姐,只能叫她學姐,因為蕭莫凌已經忘了對方的名字。

初識的記憶已經淡去了,但蕭莫凌依舊記得,學姐是“大眾女神”。在蕭莫凌與學姐交往一個月不到的時間,不僅老師多次反對,更有許多的追求者恐嚇蕭莫凌。

至於蕭莫凌最終決定殺死學姐的原因,還是因為蕭莫凌厭倦了。因為蕭莫凌覺得和學姐在一起膩了,所以蕭莫凌提出了分手。蕭莫凌迄今為止,還可以清晰的回憶出,自己被學姐賞的一個耳光。

當時,蕭莫凌就決定殺了第三個動手打自己的人。前兩個打蕭莫凌的是他的父母。

為殺學姐,蕭莫凌確實做了不少準備。

從起初,蕭莫凌利用全部的時間跟蹤着學姐,歷時2個月,終於把學姐的作息習慣摸透。大到家庭住址,小到生辰八字。

接下來,蕭莫凌在學姐每周日補課回來的路上,本想用稀釋過後的乙醇弄暈,結果使用不當,學姐昏倒后呼吸越來越微弱。

這倒麻煩了蕭莫凌,一個人把學姐的屍體抬到事先準備好的汽車上,然後拉回家中。

蕭莫凌到家后,看到學姐因死亡而變化的屍體,覺得很噁心。可回過神后,蕭莫凌意識到自己必須要解決這個屍體。

蕭莫凌所做的第一步就是把學姐的血放干,2小時后就會出現屍斑,到時候屍體腐爛的速度就會加快。而放血這一步,差點要了蕭莫凌的命。

患有輕度潔癖的蕭莫凌,當然很反感別人的血濺在自己的身上,於是蕭莫凌穿着雨衣,帶着防水手套,在學姐的脖子上用刀割斷動脈,然後用水桶把血全全接住。

等到血流的差不多時,蕭莫凌把滿滿一桶的血放到高壓鍋熬熱,按照書上的方法做成血塊。當然,蕭莫凌不會去吃,蕭莫凌雖然殺人,可沒有食屍癖。

血塊就暫時儲藏起來,接下來蕭莫凌便是處理學姐的內臟。

這是一個複雜的步驟,因為內臟會最先腐爛,防止異味散發,蕭莫凌最終用了整整一天的時間把內臟取出。

接着,蕭莫凌從學校的化學式透出純硫酸,加上自己配的腐蝕度超強的消毒液,把學姐的屍體浸泡起來。三天過去后,學姐的屍體只剩下牙齒和一堆白骨。

在這三天裏,蕭莫凌買來一個榨肉機,然後把學姐的內臟統統做成肉餡,再用和好的麵包成芹菜肉包子,雖然蕭莫凌沒有嘗過味道,但蕭莫凌斷定用人的內臟做成的包子,就算吃不死人,也一定會被察覺出不對勁。

於是,蕭莫凌把包子送到流浪狗收容所,不過蕭莫凌只是隔着牆,偷偷把包子送過去。但奈何,包子的數量過多,最後蕭莫凌只能把狗都不愛吃的剩餘包子扔到垃圾堆里,索性只剩下十幾個,這並不能引起懷疑。

至於那堆白骨,蕭莫凌更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用機器把它們碾成粉狀,千里迢迢的來到湖邊,分成十幾次撒近湖裏。

這些都是可以解決的,最讓蕭莫凌上火的莫過於用過的硫酸,這種化學品沒辦法拋到荒野。再三考慮過後,蕭莫凌打聽到附近一家皮鞋場。接着,蕭莫凌連夜開車把硫酸運到皮鞋廠的污水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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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於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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