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陶事件

(四)高陶事件

1939年,汪精衛的心腹外交部亞洲司司長高宗武和幕僚北大教授、法學系主任陶希聖奉命參加與日本人的談判,在談判過程中逐步了解到密約的內容,其中包括汪精衛與日本人秘密簽訂的《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以及《關於日支新關係調整的基本原則》、《關於日支新關係調整的具體原則》、《秘密諒解事項》等八份密約,密約中的內容已經彰顯了日本要吞併中國的狼子野心,其中包括:日本要佔領的地域北起黑龍江南到海南島;這一區域內一切中國的權益,包括主權、領土、港口、河流、礦產、銀行、交通、軍警、武器等等,日本都要毫無遺漏地持有或控制。

高、陶二人清醒的認識到,如果一旦簽訂這樣的條約,無疑將成為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他們當即退出談判,并力勸汪精衛拒絕簽字。

但汪精衛此時已被日本人牢牢控制,一門心思的遷就日本人,幻想得到日本人的全力支持,獲得中國最高領導人的權位,就像陶希聖後來所描述的那樣——“好比喝毒酒,我喝了一口,死了半截,發覺是毒酒,不喝了。汪喝了一口,發覺是毒酒,索性喝下去。”

高、陶二人苦勸無果,於是託病拒絕參加與日本人的簽字儀式,二人的態度引起汪精衛及其手下鐵杆漢奸李士群、丁默村的懷疑和不滿,遂計劃暗殺兩人。

高、陶二人得知后,迅速盜出相關密約文件,並透過秘密渠道尋求重慶國民政府的幫助。此時,軍統上海站面對日本特務機關和七十六號的聯合清繳,自顧不暇,重慶方面只得委託杜月笙安排高、陶二人的逃離。1940年1月2日,高、陶秘密潛入上海,並在杜月笙手下萬墨林的幫助下於1月4日晚登上美國客輪“胡佛號”,1月5日,抵達香港。

1940年1月22日,香港《大公報》刊登兩人的公開信,並公佈相關密約及附件全部內容。

本書因為劇情需要,特將高陶時間的發生時間提前至1938年,本書為架空之作,還請諸位讀者不必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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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襲民國的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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