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6章 調查指向本灣人,八十六米成疑點

第096章 調查指向本灣人,八十六米成疑點

我們在灣子裏外轉了一個上午,吃過中飯後,碰頭會在呈貢派出所會議室里召開了。

“熊所長,陳紅梅的情況現在怎麼樣了?”唐局長問道。

“我跟着到了醫院,將醫院的院長找到,他組織了醫院的骨幹醫生對陳紅梅進行了傷口處理,處理的還算理想,這過醫生說留下傷疤是肯定的。”熊所長回答道。

“熊所長,你到現場了,怎麼就不進行緊急處置呢!不是我要批評你,你知道不救治的後果是怎麼樣嗎?如果陳紅梅不能得到及時救治,感染了就有可能引起併發症,那是有可能導致死亡的。這一死亡了,案件的後果就更加嚴重了。作為派出所所長,我希望你考慮問題要複雜點。”唐局長盯着熊所長說道。

“請唐局長放心,這後面的工作我來負責處理。”熊所長的聲音。

“下面開始開會,各組彙報上午工作的情況。”唐局長換了話題。

二組柯尊平組長說道:

“根據安排,我們對陳紅梅及其母親盧汪惠仙進行了訪問,綜合起來情況如下:陳紅梅父親陳友之是三年前因病去世的,目前家裏有三口人生活,除了她和母親外,還有一個哥哥在讀高中,在校住讀,因此家裏就只有她們母女兩人。

她們昨天晚上吃飯後。繼續在家裏糊紙盒,為的賺幾個錢供哥哥讀高中。這母女兩人一直糊紙盒到十二點才去休息的,這個時間陳紅梅是看了的。所以記得。關於時間問題,我較對了她家的鐘,和北京時間差三分鐘。她們停止工作后,就去洗澡,估計上床時間在十二點半左右。因此,發案時間上限應該在十二點半左右。兩個人是分開睡的,至於為什麼要分開睡。我也問了,汪惠仙晚上睡覺喜歡打呼嚕。她怕影響陳紅梅睡覺,因此就分開睡,平時也是這樣分開睡的。

陳紅梅被痛醒時,拉亮了房間的燈。看了時間,是今天凌晨4點15分,因此可以確定作案時間下限就是這個點。

訪問周圍鄰居,同灣有兩個人反映在凌晨零點、三點左右聽到狗叫的兩次聲音,兩次聲音都來自於灣子東邊。結合現場情況,我們認為這兩次時間就是作案人來去的時間。這個家庭比較困難,家裏象樣的東西也沒有,我上午又將汪惠仙帶回家,反覆清點了。沒有發現家裏有財物被盜的情況,甚至翻動的情況都沒有。

從這點來看,作案人是目的就是強什麼奸而不侵財。這和以前的案件動機目的是一致的,因此,我個人傾向於和系列案件併案偵查。”

三組陳光輝接著說道:

“案件發生后,我們對部分村民進行了訪問,一致的感覺是作案人就是本灣子人。”

“都說理由和依據了嗎?”張局長問道。

陳組長點了點頭,接著說道:

“村民普遍反映外來人員不可能來本灣作案。這是因為:

一、這個灣子比較大。有三百五六戶,2139人。男人1248人,除去年老和幼小的有437人,實際上昨晚在家裏的只有246人;

二,近四年來,這個灣子社會治安比較平穩,都沒有發生過刑事案件,更別說這種惡性的案件了。

三,就是陳紅梅家房屋結構的問題。她家位於祖堂旁邊,又是位於這個大灣子的中部位置,為老式建築,來去的路線有點錯綜複雜,生人,特別是不熟悉的人,不要說作案,就是進去都很困難。我也實地看了這路線,得出的結論和村民一致。

因此,我懷疑作案人就是本灣子人。”

“你的意思是系列案件的作案人就是這個灣子的人?”唐局長問道。

陳光輝點了點頭,繼續說道:

“如果確定是這個灣子的人作案,那麼肯定是在這246人中間!”

會議室里氣氛一下活躍起來了,大家都交頭接耳地小聲說著。

“好,外勤還有其他的彙報沒有?”張局長問道。

沒有人回答張局長的提問,大家還是繼續小聲地議論着。

“那技術隊的說說現場勘查情況。”張局長的聲音。

鄭隊長說道:

“我們技術隊分了兩個組進行現場勘查,我負責中心現場,李隊長負責外圍現場,我先說說中心現場情況。

現場進出路線,的確如陳組長介紹的情況一樣,比較錯綜複雜,在夜晚,生人是不容易找到這個位置的。

陳紅梅家共有三間房,是相連在一起的,進出只有一道門,即一進三間房。從訪問情況來看,因為房間陰暗、潮濕和悶熱,所以今天凌晨她們母女睡覺時,和平時一樣,門是敞開的,這和我們現場勘查的情況是一致的,即門沒有撬壓破壞痕迹。

三個房間地面上都堆滿了紙盒子,在其中一個紙盒上,我們提取到半枚解放鞋足跡印,反映的是前掌部分,經比對甄別和‘6.9’黃玉英家現場提取的足跡種類一致,大小相同,由於比較殘缺無法進行同一認定。

經對房間進行仔細檢查,陳紅梅房間的一個掛口燈泡被作案人拿走,其他再無物品被盜,這和以前現場反映的不侵財也是一致的,當然房間裏面也無財可侵。另外,在床頭邊的插座上,我們提取到了粗線手套印;在其母親房門上提取到纖維組織,分析是繩子的可能性較大。

下面我再說說陳紅梅的傷勢,和以前的受害人基本上一樣。分為兩個部分,一是被強什麼奸,我們提取到了精斑。血型檢驗依然是b型血。另一個部分就是*受傷,部位在右側大腿內側,傷痕長度達7cm,單道傷痕寬2cm,深度,兩道傷痕間距為,整個傷勢以大腿內側為中心。向下斜向右腿外側,還是內重外輕。從傷勢上推斷作案工具和以前的較為類似。因為其他數據基本相同,只有兩道傷痕間距從變為,這微小的差距不影響對作案工具的判斷。

推斷作案過程,作案人溜門入室。用繩索類物品反扣其母親睡房門,進入陳紅梅房間后,下掉燈泡,然後就着床頭的插座,接通自帶的作案工具,先將陳紅梅擊暈后,再實施強什麼奸。作案完畢,帶走燈泡。

從現場勘查來看,可以肯定陳紅梅這起案件可以與我們以前的案件串並。

我要彙報的情況就這麼多。”

“鄭隊長。你確定串併案件沒有問題嗎?”艾支隊問道。

“下燈泡、反扣房門、足跡種類相同、作案工具一致,作案動機和目的一樣,作案過程又基本相同。是有把握串併案件的。”鄭隊長回答道。

“這串併案件要是沒有問題,那下面的偵查就好辦了。”艾支隊說完,點了一支煙抽了起來。

“李隊長,你說說情況。”張局長說道。

我接著說道:

“我完全贊同鄭隊長的分析意見,這起案件完全可以串並起來,理由和依據就不說。我說說我們外圍勘查的情況。

在這串系列案件中。在我勘查和複核的案件中,這起案件的發案地陳仕大灣的確是個很大的灣子。它不但面積大,人口多,而且房屋結構錯綜複雜,我們今天在灣子裏穿行時,差點就迷路了,我想大家今天上午在這個灣子工作,感受應該和我基本上相同。

從技術角度上看案件,我也認為作案人選擇陳紅梅家不是最佳的位置,這是因為進出的路線比較複雜,而且周圍都有居民居住,這位置又是位於這麼大的灣子裏,作案時如果被發現,逃跑掉的可能性非常小。

我上面說了這麼多,其結論就是想歸結到,這個作案人不是本灣子人……”

陳光輝組長馬上打斷了我的話,搶着問道:

“李隊長,你這麼的說有什麼依據嗎?”

我搖了搖頭,接著說道:

“剛才開始時,我也和大家的想法,那就是作案人就是本灣人,雖然這灣子比較大,但是我們這麼多人就可以集中力量,迅速破案。

但是,後來我再一次詢問了受害人及其母親,我的結論就產生了動搖。”

艾支隊接着問道:

“李隊長,是什麼讓你產生動搖的呢?”

我點了點頭,說道:

“大家都到現場去過,不知道注意到一個細節沒有,那就是三間房間裏並沒有衛生間。

在農村,房間內沒有衛生間是很正常的,這本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但是,問題很可能就出在這沒有衛生間上。陳紅梅和她母親是零點左右開始準備上床睡覺的,在上床之前,陳紅梅上了趟廁所,是解大手,而不是小便,如果是小便的話,就在家裏解決了,她家裏有便盆。而廁所的位置在哪裏呢?它正在祖堂南側,距離陳紅梅家有86米。我懷疑就在這86米的距離上產生了問題……”

艾支隊接着問道:

“李隊長,這86米能產生什麼問題呢?”

我正準備回答,談組長說道:

“我認為李隊長的意思就是陳紅梅在上廁所來去的過程中,被作案人盯上了。李隊長,是這個意思嗎?”

我重重地點了點頭,說道:

“我的分析就如談組長所說的,受害人被作案人盯着了,她被尾隨、盯稍。如果情況真的是這樣的話,那我們前面所說的作案人對陳紅梅家的地理位置的陌生就迎刃而解了,而且這一時間點和第一次狗叫的聲音也比較吻合,這樣是本灣人作案人的可能性就較小了。”

張局長輕輕地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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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我如何不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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