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齊凌雲這邊還在揣着一顆撲撲亂跳的心揣摩着自己費勁心思隱匿下來的財產,尤其是以老父的名義購置的那一大片土地會不會被這個討厭的律師翻找出來,那邊周安弼已經開始聲音朗朗地清算他這些年的經營所得了。
周安弼:“原告自1992年下海至今,獨立經營xx公司,主營建築用耗材類,1992年營業收入為2xxxx元,1993年營業收入為5xxxx元,1994年營業收入為2xxxxx元,呈現飛速上升的態勢……到今年,也就是2001年的營業收入為5xxxxxx元,而這一行的利潤率較高,一般業界標準是百分之四十的凈利潤,也就是說,據保守估計,原告主營的xx公司,自1992年開辦至今,累計凈利潤在四百萬至六百萬之間。再看看原告的其他投資。原告自從1996年以來在aa公司參股百分之一十五,aa公司從1998年開始向股東分紅,累計分紅五次,總數額達一千八百萬,按着原告百分之一十五的股份,則可得……”
齊凌雲聽得幾乎要口吐白沫了,這個什麼周律師其實是克格勃出身的吧?尼瑪好像除了齊凌雲褲兜里揣着的幾百塊錢沒被他數落到的之外,其餘的都給他翻了個底兒掉了!完了完了!這架勢發展下去,一定是凶多吉少!
估算完了齊凌雲可能有的資產,周安弼又接著說:“可是,原告在外面日進斗金,卻一直瞞着家裏的妻兒,說什麼做生意艱難,拆東牆補西牆什麼的瞞天過海,隱匿家庭財產,每月僅僅給被告一千到兩千不等的生活開支,自己則在外面大肆購買不動產。其中,給非婚同居女子錢某某購買房產兩套,分別位於bb和cc小區,總價值一百二十一萬元,這一項大額的款項支出從原告名下的尾號為“xxxx”的存摺的現金流出可以得出以上兩套房產乃是原告出資購買的結論。此外,原告還以老父的名字購置ff路和ee小區的房產三套,總價值一百七十二萬,而據調查,原告之父齊某今年七十五歲,退休金收入為每月五百二十元,根本無力購買如此高價的房產,原告這是鑽了饋贈遺產由一方獨佔的法律條文的空子將本來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婚內財產轉移出去。此外,原告在2000年在市郊的沙河鋪購入三千平米土地興建廠房,目前還未投入使用,這一處廠房用地耗資一百五十萬,亦是如法炮製,用他父親齊某的名字購買……”
齊凌雲一聽汗如雨下,壞了,尼瑪這是要把我逼成窮光蛋的節奏啊,老子辛辛苦苦,螞蟻搬家一樣好容易才攢下的家底兒看來要全部落到朱慧林那個死女人的手裏去了!
齊凌雲着急之下,居然大聲叫嚷了起來:“哎哎哎,那個律師!你別把我的老底都翻完了呀。得了,得了,我不離婚了,我撤訴還不行嗎?”
周安弼停了下來,藐視地瞥他一眼,然後冷笑着看往審判庭的方向。
審判長板著臉,聲音很硬地說:“原告,你若是繼續在法庭上公然叫嚷吵鬧,擾亂審判秩序的話,將被處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齊凌雲的聲音軟了下去,低低地嘟噥地一句:“我現在不想離婚了呀!哪有夫妻不想離婚,法庭和律師非要逼着兩口子離婚的道理?”
說著齊凌雲心一橫,反正重婚罪啥的都要坐牢的,還怕什麼十五日拘留啊,死豬不怕開水燙,便又壯起膽子,大聲叫嚷起來:“我不離婚了!我撤訴!我回家哄老婆去,我給老婆下跪認錯還不行嗎?你們別擋着呀,寧拆十座廟,還不拆一家人哩!”
就怕遇上這樣沒臉沒皮的!不想離婚你丫的還遞狀子找律師打什麼官司?這是看着官司要輸了才服軟的吧?審判長盯了齊凌雲一眼,臉色黑得跟鍋底似地,正要說他“咆哮公堂”,那邊的朱慧林實在忍不住了,說:“你要點臉!你做下那些不要臉的事,也好意思說人家法官和律師的壞話!還有,你自己往自己頭上套綠帽子也就算了,還把髒水往我身上潑,但凡是有點氣性的都不會再跟你過下去。這一回,你不離,我還要離呢!”
審判長讚許地看了朱慧林一眼,沒說什麼。
周安弼轉過身,斯條慢理地說:“原告,剛才的話聽清楚了?我的當事人已經決意要對你提起反訴,現在不是你想不想離婚的問題,而是,這個婚已經是非離不可的了。現在請你安靜點坐好,忠告你一句,擾亂審判秩序,不光要拘留,還要罰款。呵,說起來,我真有些為你擔心,這一場離婚官司判決下來,你還有沒有錢交罰款?所以,真心勸你一句,現在消停點。”
齊凌雲這會兒哪裏還聽得進去這些話,他見朱慧林怒目以示的表情,估計是很難迴轉,又一瞥眼看見坐在聽眾席上的齊子恆,又衝著兒子大叫了起來:“兒子!子恆!你快勸勸你媽!爸爸錯了!我知道錯了還不行嗎?回去給你媽跪搓衣板,你們原諒我好不好?你想想看,咱們一家三口多好啊,老婆是原配的,兒子是親生的,我真是老糊塗了才想着去離什麼婚!就這樣,和和美美地過日子多好!”
在前世里齊子恆就見識了這個所謂的父親冷酷無情的一面,卻沒想到他愛錢如命、厚顏無恥到這種地步!齊子恆不禁冷哼一聲說:“一家子再好,也沒有錢好。你是為了錢才不肯離婚的吧?”
盛律師見自己的當事人在法庭上吵鬧不休,完全是個莽夫的模樣,而審判長一臉鐵青,旁邊陪審的司法官員也面露不滿之色,連帶着他也訕訕地起來。盛律師心裏暗自叫糟:這一場官司,估計是前所未見的慘敗!真倒霉,早知道這樣,當初硬氣點,堅決不接這個官司就好了,現在看着要一世英名墜地啊!算了,懶得爭什麼了,爭也爭不到,反而是徒然叫人笑話!
此後的審判結果,沒有意外地,是被告方這一邊一邊倒式的大獲全勝:齊凌雲與人非法同居並誕下非婚生子一人,犯下了重婚罪;並為了離婚而不擇手段,惡意捏造被告出軌的證據,敗壞被告名譽,犯下了誹謗罪;並且,齊凌雲隱匿和轉移家庭財產,數額巨大,情節惡劣,亦是嚴重違法行為。綜合上述,除了追究原告的罪行和違反行為之外,還要將其隱匿的財產全部追回,同時,原告作為婚姻中的重大過錯一方,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將少分財產。
最後,在周大律師的努力之下,原告齊凌雲並其父親名下的所有房產、土地和公司股份等全部變更為被告方所有,原告能得到的只有給小三購置的那兩套房產,估算為其全部資產的百分之十。
齊凌雲被當庭拘捕,被追索的重婚罪及誹謗罪等將被另案審理。
看着朱慧林和齊子恆毫無留戀地轉身離去,齊凌雲悔恨交加,又不甘心,大叫着說:“喂!你們別走啊,朱慧林,你個死女人,我一直以為你老實,沒想到你簡直是一條毒蛇啊!老子辛辛苦苦攢下來的家底,就叫你全部獨吞了!還有,子恆,你算什麼兒子,有你這麼對爸爸的嗎?你這是要逼死老爸啊!”
齊子恆怒從心起,本想回他兩句,卻被周安弼摟住肩膀,帶着大步往法庭外的方向走。
周安弼一邊走一邊側頭對齊子恆耳語道:“鎮定!咱們已經贏了,懶得再去爭這一點口舌。在法庭上因為不滿審判結果而當庭打起來的事是常有的,看你老爸那德行,說不定會狗急跳牆地打你。現在,咱們趕緊去接收財產,別理他在這裏敗犬似地‘汪汪汪’吠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