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6章 夜下的華爾茲
[感謝項大哥的月票,吳倩倩等朋友的打賞!]
咕嚕咕嚕……
莫妮把自己整個人沉到浴池裏去,有點賭氣地不理會修雅。卻隔着水幕,看到一具堪稱尤物的**破水而入,儘管生對方的氣,可莫妮不得不承認。僅比自己大那麼幾歲的修雅,卻出落得比自己更成熟性感。
男人都會喜歡這樣的女人吧。這是莫妮的第一個想法。
零呢?
這是第二個,然後……她不小心嗆了口水,鑽出了水面。
修雅靠在浴池的另一邊,似笑非笑地看着莫妮說:“小丫頭的臉蛋是不錯,但男人啊,除了喜歡你的臉蛋外,更喜歡看你的胸和屁股。我可是聽說零身邊就有不少女人,要靠你這個樣子,能不能吸引到他的注意都難說。”
莫妮轉身說:“我又沒說自己喜歡零,是你多心了吧。再說……”
她低聲道:“零對我,就像一個兄長對妹妹,或者一個父親對女兒……他是不會喜歡我的。”
“要是姐姐的話才不管那麼多。”修雅自信說道:“只要我願意,不管是零還是其它男人,姐姐我都能迷倒他們讓你看。知道為什麼嗎?”
“為什麼?”莫妮隨口問。
“身材!”修雅發出一聲長笑。
“自戀的女人!”莫妮靠在浴池邊上,打算不理會對方。
“喂,丫頭。想不想知道,怎麼擁有一付好身材。”
“不……”莫妮話到嘴邊,卻變成了:“你愛說不說。”
“嘿,不誠實的小鬼。過來吧,姐姐偷偷告訴你。”修雅招了招手,一臉微笑。
莫妮認真地看了她一眼說:“你不會騙我吧?”
“我像那種人嗎?”
“你就是那種人!”
雖說如此,莫妮還是半信半疑地走了過去。修雅說:“轉過身去。”
“為什麼?”
“想知道的就照我說的做。”
莫妮猶豫了下,轉過身去背對着修雅。後頭響起修雅起身帶起的水聲,接着感覺她湊了過來。甚至背上已經被她的峰巒輕輕抵住,這是莫妮有些急促。這時聽修雅說:“我的方法,就是……”
“就是什麼?”她說得太小聲。莫妮有些聽不見,不由頭朝後靠了點。
忽見修雅的雙手從她臂下穿出,一把抓住她的胸口。修雅兩手輕輕一揉,笑呵呵地說:“才這麼小,不合格,一點都不合格哦。”
莫妮給她揉得有點雙腿發軟,臉上又羞又怒。立時,浴室里傳來少女憤怒的叫聲:“你這個色女,竟然敢騙我!”
“誰讓你那麼好騙,原來銀色游騎的尺寸只有這麼一點。太可憐了!”
莫妮的怒叫和修雅得意的笑聲在浴室里響起。甚至公府外也偶有可聞。還好現在這裏還比較冷清。沒有什麼路人。就在二女嘻鬧的時候,凱旋門大橋北端入口處,一輛機車從遠處的坡道開下。燈光划碎了四周的黑暗,引起入口處哨崗中士兵的注意。
“這麼晚了。竟然還有人來?”士兵鮑伯拎起步槍鑽出了哨崗。
“搞不好是個迷路的可憐蟲。”同僚吉米打趣道,不過還是將入口的自動柵欄放下,按照安全手冊所說的一絲不苟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機車很快來到了大橋前,鮑伯一手持槍,另一手做了個停止的手勢道:“停下!現在禁止通過!”
車子停了下來,排氣管里吐出一團熾熱的白煙。車上的騎士將身上的斗蓬脫下,露出一身黑色的修士服。但修士側的兩側做了開叉處理,形成前後兩片袍擺,似乎是為了行動的方便。袍擺中的雙腿穿着緊身的皮褲。在大腿兩側分別有皮帶繫着一個槍套,皮質的槍套里有各一把造型奇特的手槍。騎士蹬着方頭厚底的皮靴,踩得地面的沙礫咯咯作響。他走上前來,讓鮑伯看清對方的樣子。
微卷的黑髮下是一張風塵僕僕的臉,戴着黑色的護目鏡。當然。現在護目鏡已經移到了前額頭。臉上掛着慵懶的笑容,留着一圈鬍子,看上去是個溫和的人。騎士拍了拍士兵的胳膊道:“嘿,兄弟。你看時間不早了,是不是可以行個方便,讓我進城去。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已經好幾天沒好好睡一覺了。”
“這年頭估計有上帝也一早死了吧。”鮑伯搖頭道:“抱歉,先生。上面有命令,天黑之後就不允許外人繼續入城。看,我可以給您一頂帳篷。你先將就在外頭對付一晚,然後明天再給做入城登記吧。”
騎士似乎不願意,手有意無意地碰到槍柄,靠在機車上笑嘻嘻地說:“這可不行,我這人有潔癖,在帳篷里我會睡不着覺的。”
哨崗里另一名士兵不耐煩地說:“鮑伯,和他廢話什麼呢!”
鮑伯聳肩道:“看,先生。我的同伴脾氣可不好,你最好不要惹他。現在聽我的,我去給你拿頂帳篷……”
“不不不,你會讓我進去的。”騎士微笑堅持說。
“你可真會說笑。”鮑伯搖了搖頭。
騎士笑容更燦爛了:“因為我已經預知那個未來,士兵。你不但會放我進去,還會一槍崩了你的同伴。不是嗎?”
“先生,你的言語有點危險了……”
騎士伸出,打了個響指。頓時,鮑伯身體輕輕一震,接着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拎起步槍。接着一個轉身,朝哨崗里探出半個身體來打量的吉米開了一槍。吉米胸口中槍,露出無法相信的神情,從哨崗的窗口掉到了外頭。
天,這是怎麼回事?鮑伯想叫,卻叫不出聲來。跟着發現自己身體依舊不受控制,走到哨崗中伸起了自動柵欄。騎士聳肩道:“看,預言實現了不是嗎?”
他上了機車,發動引擎,大搖大擺從吉米的屍體邊上開過。沿着凱旋門大橋橫渡了幽影峽谷,開向另一邊燈光絢爛的曙光城。
就在城外不遠處的一片勞物基地里,金從自己搭建的棚屋裏鑽了出來。後面的門邊,艾麗絲皺眉道:“剛才那是槍聲?”
“錯不了。”
“發生什麼事了?”
金搖頭:“誰知道呢,或許為了警告某個不長眼的傢伙。”
“總感覺沒那麼簡單,我去看看。”艾麗絲說完,已如一道輕煙般遠去。
一道光柱在凱旋門大橋那邊亮起,然後光柱沿着公路往城市的方向而來。金皺了皺眉頭,離開了勞物基地。他隻身來到公路上,片刻后。就看到遠處的路上駛來一輛機車。
“嘿,停下!”金大叫。
機車“吱”一聲,輪胎擦起幾塊碎石,在距離金尚有三十來米的地方停了下來。車上的男人喃喃道:“見鬼了,在城外也可以隨便碰上個高階。不,剛才還有一個。這地方還真是讓人意外,高階多得隨便都可以碰到嗎?”
“你在說什麼呢?”金叫道:“是從大橋那邊過來的嗎?我記得天黑之後就不能再過橋了,先生,請問你有通行證嗎?”
騎士點頭,微笑說道:“我當然有!”
“那請出示你的通行證!”
“沒問題。我的通行證。就是……它們!”騎士突然拔出左右腿側的手槍。朝着金就是兩記點射。
沉悶的槍聲宛如大炮的轟鳴。不僅在城外這邊郊區上回蕩着,就連城裏也依稀可聞。
子彈沒有射中金,而是轟在金身前伸起的一面厚實土牆上。之前能夠轟穿石柱的大威力彈頭,現在卻牢牢地嵌在了土牆裏。由金所形成的這面牆壁。它的密度遠超騎士的想像。
“這下傷腦筋了,原來是土系的高階……”嘴上說著煩惱的話,可臉上的笑容依舊,騎士的樣子看上去十分可恨。
“你究竟是什麼人?”金冷冷問。
“尼古拉斯……”騎士自報家門:“是來殺光你們的人,這一點,早在我的預言當中。忘了說,我可是一名先知。”
“先知嗎?那不知道你有沒有預料到這個?”金猛往地面一跺,無形的波動掠開。地面片片壘起,接着在機車的下方有什麼東西破土而出。
騎士瞬間彈起。半空一個翻滾,看到從地底下伸出一條由岩石構成的碩大手臂,石臂巨拳將他的機車轟成了碎片,尼古拉斯的臉上露出肉痛的表情道:“那可是已經絕版的型號!”
“你還是小心自己吧。”金冰冷的聲音傳來。
呼嘯聲起,夜空下一根根石槍如雨落至。尼古拉斯落到地面。腳尖點地,在石槍的落點間不斷騰移。他笑容依舊,一付遊刃有餘的模樣。可很快,微笑就變成了苦笑:“原來是陷阱啊。”
“不然你以為呢?”金說道。
在尼古拉斯的腳下,一片本來堅硬的石地,現在卻變成了流沙地帶。流沙不斷往下陷去,同樣把先知的身影也拉了下去。都這個時候,他還點頭稱讚:“你的確幹得不錯,能力發動又快又准。相互間的配合也天衣無縫,的確是個高手。”
“承蒙誇獎。”
“不過還不夠。”尼古拉斯搖頭,道:“主說,凡他所視者,一切均將洞察無遺。”
說罷,突然雙槍朝着流沙區域隨便開了幾槍。可落在金的眼中卻不由色變,無論什麼能力,特別是金這種改變環境的能力,更存在着維持能力運轉的節點存在。尼古拉斯看似隨手幾槍,卻痛擊在流沙區域這能力的節點之上。瞬間幾個節點給轟得粉碎,能力自然無法繼續運行,於是流沙停了下來。
看着尼古拉斯笨手笨腳地從沙地里出來,金突然覺得,這個男人看上去不像表面那麼簡單。
“接下來輪到我了,承蒙你的款待,這是作為剛才的謝禮!”尼古拉斯舉槍朝向了金。
金並沒有把他的槍放在心上,誠然這經過改造的手槍,轟出的子彈威力大得驚人,卻仍破不開他土牆防禦。自從脫離了提爾的組織之後,不管是在荒野還是來到曙光之城,金一直在種地。在別人看來毫無作為的他,事實上,通過對土壤的不斷改造和深入理解,金本身對土系元素的親和力以及運用能力的技巧都在不斷的提升中。
之前低階的能力現在由他使來,威力已經不同日語。否則,也不可能單憑低階的土牆就防住尼古拉斯那能夠將裝甲也一發洞穿的大威力子彈。
這是質量上的明顯區別。
然而這次,從那方型的槍口中散發出來的卻是濃郁的能量氣息,尼古拉斯淡淡道:“咆哮吧,狼王!”
當即從槍口中有強光一閃,一道粗大的能量光束轟然擊出。光束白紫相間,有湛藍的電蛇纏繞,瞬息間從金所在的位置犁過。一路遠去,直轟出有數百米遠,光束才漸漸化成能量粒子消失,可地上卻遺留下一條焦黑的溝壑。
當尼古拉斯使用光束攻擊時,可以看到手槍上有明顯的能量迴路發著微光。這才是這對改造手槍“狼王”的真正威力所在,槍體中經過特殊加工的晶槽迴路,可以承受尼古拉斯大量能量的通過,並在槍口處形成光束攻擊。換成普通手槍,只能像當初的零一樣將能量附着於子彈上,再擊中目標始發生能量爆炸。若和尼古拉斯一樣直接把能量洪流轟出去,手槍早融解變型了。
但現在,狼王的槍口卻只飄起一縷白煙。
“躲得不錯啊,就元素域的能力者來說,你的動作已經稱得上相當靈活。”尼古拉斯的眼角處,出現一手按在地面的金:“不過,如果是這樣又怎麼樣?”
“起舞吧,瘋狂的華爾茲!”
狼王雙槍在尼古拉斯的手中不斷閃現,每次閃現,就會轟出一道威力巨大的光束洪流。以先知為中心,一道道光束洪流看似雜亂無章,卻是預先封死了金的退路。在尼古拉斯這通幾乎亂射的光束攻勢下,金髮現自己就像跌進蛛網的小蟲子,能夠活動的空間越來越少!
而光束和他擦身而過的距離,已經越來越近了。
真是個可怕的傢伙啊,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