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融合高山族

第四十章 融合高山族

呂豪率軍浩浩蕩蕩開往台灣,呂豪興奮不已,這是他熟悉的故鄉,更何況他駐?地點基隆,也是他服役時的部隊駐地,那有許多快樂與痛苦的回憶。

呂豪與豪格的艦隊緩緩駛入基隆港,而洪承疇與多鐸的艦隊則南下高雄,呂豪站在甲板上眺望着基隆嶼,遠觀整個基隆外貌與他服役時的感覺相仿,隨着船隻緩緩進入港區,才把他拉回現實來,這是將近四百年前的台灣,自然不會有光華塔、基隆港區這些地標性建築,連漢人也只有少量渡海拓荒,俗語說:六死三留一回頭。可見得渡過台灣海峽是非常危險的,也有俗語說:台灣只有唐山公;沒有唐山媽。只要在大陸老家過的好,就沒有人願意冒這個險渡海,因此早期的移民大多是窮苦居民或是遭官府通緝的犯匪,因此都是隻身來台,才有這樣的諺語。

呂豪下船後,看到旁邊有一群高山族小朋友,好奇的打量他們,呂豪也很高興的拿了些軍用乾糧給他們,因為呂豪與仲坤賢的同學中有半數都是高山族同胞,而他們在四百年後的台灣,高山族原住民佔全台總人口數極少,但是在他倆就讀的軍校卻佔了一半,仲坤賢分析給他聽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平地人生活優渥,不願意當軍人或警察這些辛苦的職業,而原住民卻以當上軍人或警察這些公職人員為榮,而原住民同學體能也比平地人好,因此,許多同學都進到更艱苦的蛙人、特勤部隊服務。

在台灣歷史上,漢人並沒有善待他們,漢人大移民後,高山族被漢人趕到山上,漢人佔領着大部分平原地種植,一些平地的原住民也漢化了,所以後來有些人以為自己是漢人,結果一查證是平埔族或葛瑪蘭族等其他族血統,所以漢人佔了所有好處。

明鄭時期,為取得大量土地屯兵,便率軍掃蕩原住民部落,而奴役原住民比荷蘭人更為嚴重、殘酷,大將劉國軒還率兵剿滅反抗部落,不分男女殺到只剩六人,幾乎滅族。

甚至清治時期還發生了許多漢人為了佔地,而殺害原住民,激起原住民民變的事件。

如大甲社事件,漢人將熟番(已歸化清政府)召來勞役,卻將熟番拘捕,謊稱是暴動生番(未歸化清政府)首領,企圖向上冒領軍功。

南頭水璉社事件,漢人將熟番誘騙工作,再以生番名義殺害,奪取土地。

而海盜蔡牽更認為原住民血可以避海難,因此經常赴台灣抓原住民殺害取血,塗抹船身。

甚至清政府在牡丹社事件,對日本聲稱生番為化外之民,非本國人民,造成日本以此為藉口,乘機派兵赴台討伐,而清政府則任由高山族被日軍欺凌。

到了日據時期也是一樣,日本人為有效殖民高山族,讓他們便於管理,便將吳鳳故事神話,說他是捨身取義,讓原住民改掉獵首習慣,立廟祭祀,這故事到國民政府來台一樣延用,而經過考證及原住民的口耳相傳,吳鳳是利用通譯的身分欺騙、剝削原住民才被殺害,這故事列入小學教科書,還曾經讓漢、原小朋友打架,獵首確實是不文明,但殺人取血避難也同樣不文明,但蔡牽殺害原住民的故事,及其他漢人迫害原住民的事,卻沒有一件進入教科書中。

而日本殖民期間也迫害原住民嚴重,所以才引發霧社事件,莫那魯道率領三百壯士對抗日軍機槍、毒氣、大炮,日軍遭受到強烈的反擊,深為震撼,也利用原住民擅於叢林戰特性,日後徵召原住民成立高砂義勇軍,派他們到堅苦的南洋熱帶雨林作戰。。

等到國民政府來台,才好了一點,將他們遷往較低的位置,方便控管,但是普遍來說早期的漢人非常瞧不起原住民,稱他們番仔,認為自己的文化比他們優越,等到國民政府敗退來台,帶着大陸各省籍的士兵在台定居,結果早期移民的漢人(稱本省人),又瞧不起這些同為漢人的外省籍(稱外省人),甚至反對通婚,諷刺的是反而是這些高山族原住民同胞認同他們是一家人,與之通婚。

仲坤賢在了解這段歷史後,才決定要為他這些漢人祖先贖罪,呂豪也大表贊同,於是他們倆想趁漢人還未大量移民前,先治理台灣,設立衙門與通譯來溝通與管理原住民,設立學校以文化融合原住民,在制定法律保護漢人與原住民,讓彼此在公平合理的環境下生存,而獵首的習俗短時間絕對不容易根除,必須保障漢人的安全,而漢人也不可佔據原住民土地與殺害原住民。

呂豪便按仲坤賢要求在台北、台中、高雄三處設立縣級衙門及駐軍,凡有漢人赴台開墾,必須透過合理的價錢,向原住民購地,如果有官員串通漢人詐取土地,則加倍嚴懲,三處衙門由禮藩司及法務司分別督導,並以教導農耕、漁獵等先進技術為條件,與原住民頭目協調讓部落原住民入學受教育,並以諸葛亮度瀘水故事,加強宣導以饅頭代替人頭祭祀。

經過一個月準備大抵就緒,呂豪向仲賢報告,也由瀋陽方面委派官吏前來就任,經營台灣的任務,至此告一個段落,而欽天監水文司通報呂豪,登陸時間選定為三、四月最為適宜,東北換東南季風,海象較為平穩,也沒有颱風形成。

呂豪通令洪承疇利用這一個月時間加緊訓練,暫定三月底進發閩、粵兩省,登陸地點會以極機密公文派人送達,而呂豪也動員原住民參戰,及擔任後勤補給工作,希望以戰功獎賞、封官賜爵,來增進原住民同胞對中華民族及中華排灣帝國的認同。

呂豪在台灣的行政措施,讓鄭芝龍十分不滿,認為呂豪干預他的領地政策,呂豪報告仲坤賢,仲坤賢也遣欽差大臣向鄭芝龍保證台灣仍屬他的領地範圍,只是在閩粵登陸作戰時,由帝國做為前進基地,稅收將仍由鄭芝龍所掌握,鄭芝龍才不再多說。但這只是仲坤賢的權宜之計,因為當初對鄭芝龍的封賞是為了打擊魏國,給予的優渥條件都是違憲的,按照帝國憲法規定,皇帝的薪俸都是有規定的,由財政部撥出,更別說王爵的薪俸,且鄭芝龍還掌握軍政大權,這些衝突,更註定了帝國與鄭芝龍最後的決裂。

三月二十九號,呂豪在基隆祭旗誓師,隨後便率大軍朝福建平潭前進,而洪承疇則率軍往廣東市外海前進,而作戰計畫中,是要洪承疇於五月中旬前,佔領廣東全境,留下部分守備兵力,北上與呂豪會合,成立帝國江南行營臨時政府,對閩粵兩省推行帝國政策,取得賦稅,避免帝國支出龐大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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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憲兵調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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