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舉賢不避親
也正因為佘楚明一心想要洗脫殺人嫌疑,對自己的經濟問題幾乎沒有了掩飾和辯解的yu望,因此,當譚雲親自對他進行訊問的時候,他幾乎沒做任何抵抗,就竹筒倒豆子一般,將他在擔任規劃局局長和副市長期間所有的違紀違法行為,包括他在金橋集團入股、幫助金橋集團謀取非法利益的問題,全都一股腦地交代了出來,同時還牽連出了他原來的那些下屬,比如現在的市國土局局長史黎明、市規劃局局長嚴練、市房產局局長黃國南,,這三個人,原來號稱佘楚明的“三大金剛”,與佘楚明一直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所以,他們成為了佘楚明供述中的第一批受牽連着……
葉鳴那一天被兩個辦案人員帶到省紀委的訊問室之後,心裏就預感到有點不妙:根據胡通透露給自己的信息,蘇寒和劉福洋已經寫了舉報信,狀告自己包庇袒護金橋集團和佘楚明,並協助金橋集團以違規方式購買皇馬鎮那塊地,雖然這封舉報信的內容,大都是一些猜測xing的話語,並沒有實證。
但是,這些猜測xing的東西,卻並不是空穴來風,而是確實點到了葉鳴的死穴,,因為葉鳴在給金橋集團的民間融資問題定xing時,確實是說了違心的話語的:從內心來講,葉鳴也認為金橋集團的融資,就是非法集資;而且,自己幫助金橋集團買地,並且向卿濤、王修光等人求助,請求他們幫助金橋集團競標成功,也確實是一種違規違紀甚至是違法的行為,如果有人要刨根究底地追查,自己很難逃脫以權謀私、瀆職失職的罪名。
而且,胡通當時還向自己透露:新來的省紀委書記王皓,已經在省紀委常委會上點了自己的名,並親自部署安排要查處自己,,而這個結果,正是自己的父親當初預料到了的。
按照父親的分析:王皓新到天江任職,滿腔豪情壯志,想要辦一兩樁有影響力、有轟動效應的大案要案,為他自己立功立威,而佘楚明和金橋集團的案子,正好給他提供了這樣一個機會,因此,他是會緊盯這個案子不放的,現在胡通提供的信息,也正好印證了父親的這個判斷……
因此,當葉鳴被帶到省紀委的訊問室后,他就開始在腦海里思索對策,考慮要怎麼應對紀委辦案人員或者是王皓本人的窮追猛打似的審查。
但是,沒過多久,自己忽然又莫名其妙地被一個辦案人員帶出了訊問室,那個辦案人員還告訴他:立即回到省委辦去,邱望西秘書長有重要的事情找他。
當他到邱望西辦公室報到后,這才驚訝地得知:自己不用去國家行政學院報到學習了,因為自現在起,他就是鹿書記的秘書,以後就在鹿書記身邊工作。
葉鳴立即就反應過來了:這是父親的一個策略,目的就是想阻止省紀委審查自己,也是想將自己從金橋集團的漩渦中拯救出來。
接下來,邱望西便語重心長地跟他傾談了半個小時,大部分時間都在說鹿書記對你是如何關心、如何愛護,你一定不能辜負他老人家的厚望,一定要好好工作、好好學習,並服務好鹿書記、照顧好鹿書記。
同時,他也隱晦地提醒葉鳴:現在佘楚明和金橋集團的問題非常嚴重,是一塊誰都沾惹不得的通紅的火炭,誰去觸碰,誰就會被傷害,所以,希望你能夠認清形勢,看清風險,不要再去為金橋集團和佘楚明東奔西跑,不要再去攪合佘楚明和金橋集團的事情……
在對葉鳴敦敦告誡一番后,邱望西便讓葉鳴去找鹿書記,說鹿書記還有話要跟他談。
在與邱望西談話時,葉鳴就覺得心裏越來越不安、越來越慌亂:從邱望西對自己的jing告中,可以猜測得出來:金橋集團這次肯定是在劫難逃,邱望西找自己談話,肯定是受了自己父親的委託,他對自己的所有jing告,應該也是父親對自己的jing告,因此,他說金橋集團現在已經是一塊通紅的火炭,誰觸碰它誰就會遭殃,那就意味着:金橋集團很快就會遭受滅頂之災……
而這種結果,是葉鳴絕對不能接受的,也是他絕對不想看到的。
因此,在去鹿書記辦公室的路上,他就下了決心:一定要說服父親,請他為琪琪考慮一下,為自己這個兒子考慮一下,制止王皓對金橋集團動手,或者,至少要保護陳遠喬一家人,讓他們不要受到法律懲處,給他們一條退路和生路……
葉鳴進去時,鹿書記正在電腦上聚jing會神地看省委辦轉發的一些文件,見葉鳴進來,他抬頭看了葉鳴一眼,指指對面的椅子,示意他坐下。
葉鳴現在還不習慣稱呼鹿書記為“爸爸”,但又不好再叫鹿書記的官銜,所以,他就乾脆沒有跟鹿書記打招呼,直接在那張椅子上坐下來。
鹿書記又瀏覽了兩個文件,這才將目光從電腦屏幕上移開,取下老花眼鏡,用沉靜的目光看着葉鳴,問道:“邱望西同志找你談話了嗎。”
葉鳴點點頭,說:“已經談了,他說從今天開始,我就是您的秘書……爸,您這樣做,合適嗎,我是您的兒子,我們的關係,將來總有一天會大白於天下,到時候,您就不怕別人說閑話,不怕別人說您讓自己的兒子當秘書,有失體統。”
葉鳴本xing是個不大喜歡受管束的人,所以,對於給領導做秘書,他是比較抗拒的,更何況,這個領導還是自己的親生父親,以後自己就更加會受約束了,,這一點,就更加令他心裏不爽了。
鹿書記聽到葉鳴這番頗有點不情願的話,立即猜出了他心裏的想法,笑了笑說:“看你的樣子,是不是不願意給我做秘書,我告訴你:選拔任用幹部的原則中有一條:舉賢不避親,你雖然是我的兒子,但同時也是省委辦公廳的幹部,我選用你做秘書,完全符合組織程序,而且你的能力和學識水平,也很適合擔任我的秘書,這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