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上訴不如重生
安陽市,東安區人民法院。
位於5樓的7號法庭里,審判長面色莊重,語氣威嚴:
“……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林高陽,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據此,法庭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盜竊罪名成立,被告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盜竊罪。
經鑒定,被告盜竊的玉石小劍,出自戰國時期,價值龍興幣180萬,案值特別巨大,且被告態度惡劣,拒不承認犯罪事實,依法應從重處罰。
依照《龍興國刑法》第31條、第113條、第206條第21、22、28款之規定,從重判處被告人林高陽無期徒刑。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收到本判決書後次日起十日內,上訴至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旁聽席上,頓時傳來一陣壓抑的哭聲,一個40來歲的婦人淚流滿面,扭頭望向被告席,哽咽着說:
“小陽,你別擔心,媽媽支持你上訴。”
可被告席上的林高陽,卻一臉的輕鬆,甚至還面露微笑,搖了搖頭說:
“算了,媽,我不上訴。”
聽了這話,所有人都側目過來,就連審判長和公訴人也都看過來。
辯護律師更是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卻又暗暗鬆了一口氣,搖頭嘆息了一聲。
婦人同樣不可置信:
“你說什麼?
不上訴?
難道說,那東西真是你偷的?”
林高陽苦笑着搖頭:
“不是,我沒有偷。
可我知道,上訴根本沒用。”
可不是嗎?
因為人贓俱獲,證據確鑿,就算他至死也不承認,一樣可以零口供判決。
在上一世,他就提起了上訴,可二審還是維持了原判。
婦人淚眼婆娑,哽咽着說不出話來。
她也清楚,如果沒有新的證據,上訴的確毫無意義。
此案中,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林高陽,玉石小劍也是在他身上搜到的,真正的人贓俱獲。
就連婦人自己,也懷疑是兒子一時糊塗,偷了人家東西,只是沒想到那柄小劍,竟然是件古董,價值甚至超過了百萬。
確定了林高陽不上訴,審判長當即宣佈庭審結束,將被告押回看守所。
兩名法警打開了被告席的格柵門,一左一右把戴着手銬的林高陽扶了起來。
林高陽很配合地起身,一邊走出被告席,一邊轉過頭,沖婦人展顏一笑:
“媽,您別擔心。
很快我就沒事了。”
婦人一愣,沒明白他的意思。
聽到這話的所有人,包括林高陽身旁的法警,也都有些錯愕:
很快就沒事了?
什麼意思?
你不是說了不上訴嗎?怎麼會沒事呢?
就在這時候,林高陽突然掙脫了法警,飛奔着撲向窗戶。
因為他的情緒十分穩定,並明確表示了不上訴,法警不免放鬆了警惕,又被他那句沒頭沒尾的話,弄得有些錯愕,毫無防備之下,輕易就被他掙脫了。
“嘩啦——”
“砰——”
隨着玻璃的碎裂聲,是重物墜地的聲音。
緊接着,是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
“小陽——”
隨後,婦人眼前一黑,癱軟在地。
……
早上8點半,長青醫院六樓的一間辦公室門口,空蕩蕩的走道上,突然閃現出一道奇異的光芒。
緊接着,走道上突然憑空出現了一個帥氣的年輕人。
年輕人個子很高,體態略顯單薄,頭髮濃密烏亮,光潔白皙的臉上,透着稜角分明的冷峻,濃黑的眉毛微微揚起,黑白分明的眸子裏,露出驚喜和促狹的笑意。
看到熟悉的場景,林高陽止不住嘴角上揚:
果然又重生了!
呵呵!
上訴有用嗎?
還不如重生呢!
只有再次重生,從頭再來一次,才能找到蛛絲馬跡,給自己脫罪。
在看守所的這段時間裏,他已經有了一些猜測,只要再給他一次重生的機會,他自信可以找出陷害他的人。
所以,他根本不去考慮上訴,而是毫不猶豫地,再次選擇了跳樓。
不同的是:
第一次跳樓,是為了赴死,心裏絕望至極。
而這一次,是為了重生,內心充滿期待。
上一次,老天爺給了他重生的機會,肯定是讓他找出疑點,為自己洗脫罪名的。
可他還是個高中生,剛參加完高考不久,還沒完全進入社會,根本不知人心險惡,縱然是重活一次,遇到事情還是有些慌張和無措。
於是,雖然老天爺給了他一次重生的機會,回放了一遍原來的劇情,可結果卻什麼也沒發現,白白浪費了一次重生的機會,最終還是被定罪判刑。
可這樣一來,老天爺讓他重生,又有什麼意義呢?
就只是讓他看一次重播?
這顯然不合情理!
所以他就想:
如果自己再次跳樓,應該還會重生。
因為,這個局還沒解開,老天爺也不甘心啊!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上一次,重生后的他,最初的確茫然無措,可後來,在看守所等待判決的兩個多月里,他也隱約猜到了一些東西。
可也只是猜測而已,沒有任何證據,說出來也沒人信。
除非再重生一次,親自去驗證,並找到證據,這樣才能給自己脫罪。
另一方面,他也不甘心一輩子坐牢,而且還是被冤枉的,那還不如死了呢!
於是,他就賭了一把。
結果,真的就第二次重生了。
看着眼前的這道門,林高陽飛快地回憶了一遍,已經經歷了兩次的劇情,理了一下頭緒,深吸一口氣,第3次敲響了面前的這道門。
“篤、篤、篤……”
“請進。”
“吱呀……”
推門進去,就見胡經緯依然坐在原處,連頭也沒抬。
這樣的經歷,已經有過兩次了,林高陽可不想太啰嗦,推開門就直奔主題:
“胡主任您好,我是來看望病人的,可是保安……”
跟前兩次一樣,辦公桌後面的胡經緯,抬頭打斷了他的話:
“您不是病人家屬吧?
對不起,醫院有規定,除直系家屬以外,任何人不得探望。
就算是直系親屬,探望時間也不得超過1小時,而且,不論什麼情況,天黑之前必須離開病房。”
林高陽也不啰嗦,直接掏出那柄玉石劍柄,放到辦公桌上:
“是這樣的,我爺爺有個租客,欠了他半年多的房租,這是那名租客抵押的物品。
昨天我們約好了,今天去他單位結算房租的,可沒想到他受傷住院了,我來只是為了找他拿房租,再把這東西還給他,用不了幾分鐘的,麻煩您通融一下。”
果然,看到劍柄的一剎那,胡經緯的眼中,閃出一道亮光,雖然只是一閃即逝,但還是被林高陽捕捉到了。
看來自己猜的沒錯,一定是這傢伙做的手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