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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morgan被逮捕了?
還是謀殺?
他不是回芝加哥給老媽過生日去了嗎?
為嘛明明是回芝加哥給老媽過生日結果卻變成了去被請去局子喝茶啊?
“……這是個笑話?”emma小心翼翼的問回去。開玩笑,morgan是什麼人啊,雖然emma不是那麼十分的了解他,但有一點她可以肯定,morgan可是個十分正的人啊,就算有天她emmama11ard變成了殺人狂魔,他也不能變啊,他可是那種‘如果碰到犯罪很可能當場把罪犯的腦袋擰下來當球踢’的那種集智慧和武力還有正義感於一身的探員啊!怎麼可能會謀殺呢?
所以,當hotch說出‘morgan被芝加哥警方以謀殺罪逮捕了’后,emma當然不信。
不過……
“難道我是笑着說出來的?”hotch面無表情的回問過去。
emma撇了撇嘴,心想誰規定的講笑話必須笑着講,更何況是你這種撲克臉。不過看看hotch叔無比認真的表情,emma覺得他可能還真沒開玩笑,畢竟,一切皆有可能嘛。不過,她是堅決不會相信morgan謀殺的!
她訕笑了一聲,然後撓撓頭就退出了辦公室,好嘛,你說啥是啥。
退出hotch的辦公室,emma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等待其他組員的集合。自古,等待便是最讓人心煩的,比如,放了學等待父母接回家結果父母卻遲遲不來;在飯店點一道美味佳肴結果服務員卻讓你不停地喝茶因為菜還沒做好;答好了全部的試題老師卻不讓你交卷因為還沒打鈴等等諸如此類的的小事情。
同樣,emma也覺得等人很無聊,於是,剛坐到椅子上還不到三十秒,她就開始百無聊賴的玩起了頭髮,然後摳摳手指,修修指甲,撕撕紙片……當然,她的腦袋還不算一片空白。
她在思考一個問題:
morgan怎麼莫名其妙成了謀殺犯了?
她怎麼不記得cm里有這麼一出?
不過,沒記住也情有可原,想想,距離她在天朝死掉跑來電視劇里都過了多少年了,現在的她連她上輩子認識的人的臉都忘了,那種比她的死還早幾年的看過的影視劇她怎麼可能還記得?她又不具備小博士那種過目不忘的牛叉技能,能記住才真是有鬼了。
算了,順其自然吧。emma唉聲嘆氣的站了起來,朝休息室走去。
在emma喝完了十二杯果汁,看完了六份報紙,送走了兩個剛加完班的同事後,她的小夥伴們才全部到齊。
本來,emma還想抱怨抱怨他們怎麼來這麼慢,不過看着他們都一臉倦容和匆忙,她就打消了這個想法,哎,算了辣,大家都不容易嘛,小夥伴何苦吐槽小夥伴?
話說回來,當小組的人剛到齊,jj就立馬去準備飛機了,二十分鐘后,大家便上了飛機。在飛機上也沒什麼事干,大家當然不相信morgan那大好青年會謀殺,全當是芝加哥警方搞錯了,所以,飛機上的氣氛不像以往那麼沉重。
emma看了會兒gideon和reid飆棋實況,又跑去和hotch講了個冷笑話,見他也不笑,emma最後轉移了陣地跑到jj和emi1y那瞎聊去了。
也沒聊什麼,emma問emi1y的鼻樑為什麼那麼高,emi1y反問emma為啥叫emma,emma不知道怎麼回答,就換了個話題問倆人剛才下班了之後有木有找個男伴去約會,當然,這話題也選的不太好,jj和emi1y被問了這個問題后的第一反應都是反問回去:那你有木有喜歡的人?問完,倆人的小眼神還直往另一和gideon下棋的reid身上瞟去。
emma被問的一愣,覺得這個問題不好回答后,她便擺擺手決定不和她們愉快的玩耍了,她要去小睡一會兒。
於是,emma便在jj和emi1y的笑聲中跑去小角落沒心沒肺的窩着睡覺去了。
當然,這從來沒自覺的人也沒意識到當她倆問完這個問題后時她腦海里其實出現了一個人——某個正在下棋的人。
當然,她也不知道,當她熟睡時,那個剛才在她腦袋裏一閃而過的人還特意拿個條毯子給她蓋上了。
一轉眼,天已經亮了。一群人下了飛機到附近咖啡館買了咖啡便急匆匆的朝警局趕去。
匆匆忙忙感到警局,hotch率先走在前面,朝離的最近的一個警員說道:“特別探員hotch,fbi,我們要找dordinski偵探。”
那警員好像知道他們要來幹嘛似的,頭也沒抬直接指指後面,只見突然從後排站起了個滷蛋……哦不,是一個光頭的警員,那警員走了過來,對大夥微笑了一下,“你們好啊,我是芝加哥警局的wa11ydannison。”
hotch顯然不想跟他多談,直接開門見山道,“morgan探員在哪?”
“dordinski正跟嫌犯在裏面呢。”
“我要見他。”
滷蛋顯然不想放行,“那等我的拍檔跟他談完之後的吧。”
不過……
“我有你主管的私人手機號碼,而且他很注意和兄弟單位的精誠合作,我分分鐘都可以打給他。”hotch頓了頓接著說道,“我現在就要見morgan探員。”
現場有些冷場,emma在心裏使勁憋着想笑,看啊,看看hotch那小眼神兒,簡直就是在說:你不讓我見我的探員,小樣看我怎麼收拾你!
果然——
“請稍等,我去找dordinski。”
很快,dordinski便跟着他的拍檔一起出來了,他先是和hotch打了個招呼,然後便讓滷蛋帶着hotch去見morgan了。
兩人走了之後,胖胖的dordinski便朝gideon伸出手,gideon顯然有些迷茫,不過不握手有些不禮貌,於是便和dordinski打了個招呼。沒想到,這dordinski卻突然說道,“我還欠你個人情呢。”
gideon越來越搞不懂了,當然,大家也目目相覷,這又是演哪出?
不過,更讓人驚訝的事還在後面。據dordinski說,他能抓到morgan其實全靠了gideon的側寫。
原來,這個dordinski把morgan定為了在過去15年間最少殺了三個人的連環殺手。當然,起初他還分析不到嫌疑犯是誰,直到gideon翻了他的案子,還發了側寫給他。而那些側寫的一切都指向了morgan。
當然,當陳述完后,reid和emi1y分別告訴這胖偵探側寫只是份基本指南,而這些基本指南更有利於排除嫌疑人而非認定嫌疑人。不過,這偵探又把矛頭指向了gideon說他當時給出側寫時可沒那麼說。
gideon微笑着說有可能是他誤導了dordinski偵探。
但顯然dordinski不這麼認為,他非但沒有鬆口反而振振有詞的舉出了不少證據。
十五年前,當他還是個新的警探時,他的首批案件里其中有一宗是一個十二三左右的無名氏黑人男孩在附近的一片空地被扼死了。四年前,又發現一具屍體,與十五年前同樣的手法,要破那案子很有難度,幾乎沒有任何線索,那地方的人從前從沒見過那孩子。幾個月後,他參加了芝加哥警察總部gideon開的一個研討會,於是gideon便幫他做了份側寫。
側寫的內容是這樣的:
嫌犯是一名黑人男性,25到35歲,熟知地形,對兒童不具危險性,可能是因為他們認識或是長相普通不會嚇到他們,可能有犯罪記錄;屍體是輕輕放到床墊上,不是直接扔到地上的,這表明他很內疚,特別是對首名受害者。
gideon的原話是這樣的:作為一個受負罪感折磨的罪犯,行為分析科假定首名受害者是最重要的,而且罪犯仍然會探訪犯罪現場,甚至受害者本人,注意到誰每次在城裏時會去探望受害者。
gideon當然反駁了,不能光憑探望受害者就認定誰是罪犯的!
顯然dordinski還有別的證據,他說gideon還說過罪犯可能會想辦法涉入調查,而morgan在進入分析科后曾打了無數次電話到總部都是問的這件案子。
而且,當dordinski拿到側寫時,他特意去查了飛行記錄,結果查到另一具屍體被發現的,morgan正好離開了芝加哥。
昨天,又有個男孩死了,而最後和他在一起的人就是morgan。在男孩的口袋裏,他們發現了morgan的名片,後面還寫了他的電話號碼。dordinski發現,每當morgan來城裏時,他都會和孩子一起玩。
大家認為這些都是巧合,不過dordinski倒不這麼認為,他覺得沒那麼多巧合,畢竟,名片上不僅有指紋,而且十五年前發現那男孩屍體的就是morgan。
不過說到這,reid發現了疑點,在側寫上有一點是不符合的,十五年前的摩根也就十五歲左右,而且那時候他還沒進fbi呢,而且當時他也沒在現場留下任何證物,那麼,側寫上的‘可能有犯罪記錄’和‘懂得執法常識’又怎麼解釋呢。
沒想到,dordinski卻說道:derekmorgan鐵定有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