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不想過的一個年

又是不想過的一個年

最重要的,過年去親戚家,還能領到長輩給的過年錢。

收討年錢,可是每個小朋友最喜歡的哦。

有的小朋友拿到了過年錢,就直接去商店裏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去了,而有的小朋友則是把多的給父母保管着,說是給自己買新衣服穿,留下一點點自己零花。

吳芳就是後者。

雖然只能留很少的一點點下來自己花,但吳芳也很開心了,少是少了點,但,至少有不是嗎?

平時想要點零花錢是真的很難很難,也就只盼望着過年的時候能有點,更何況新衣服不也有着落了嗎?

不止零花錢有了,新衣服又着落了,而且還能吃到平時很難吃到的可口飯菜。

比如雞啊,鴨啊,魚啊,大肥豬肉啊,這些平常都是捨不得吃的,除了逢年過節是真的很難吃到,那個時候家家戶戶都不太富裕,只能說飯能管飽,其他的就別想了。

記得那時候好多小朋友都有相同的夢想,那就是希望每天都能吃上肉,啃上骨頭,帶肉的骨頭,那是真的香啊,想想都能留流口水的那種。

然而現在

吃啥啥都不香,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是吃的多了,還是怎麼著?吃啥啥都不那麼香,怎麼也找不回小時候吃肉的那種感覺了。

那時候的親戚很多,從初一要走到十五才算完。

然而現在

除了回家看父母,好像是真的找不到可以走的親戚了。

小時候以為要走一輩子的那些親戚,現在在哪裏?又在做什麼呢?好像都不知道,沒有親戚來自己家,自己也沒去親戚家。

這可能也是現在的人們不喜歡過年的原因之一。

過年孩子們可以盡情的玩耍,盡情的吃喝,大人們又何嘗不是呢?

更何況還能走家串戶的聯絡聯絡感情,使親戚之間的友誼更加牢固。

為了一家子的生計,辛辛苦苦的勞作一年,也就只有過年這幾天能得到放鬆,長輩們盡情的吃喝,孩子們盡情的撒歡,這是多麼美妙的事情啊!

要是能每天都過上,不為生活奔波,勞累,不為每天吃啥喝啥而去精心算計,更不用擔心一不小心說錯了話就得罪了誰,在需要幫忙的時候就找不到人。

一切都是那麼的輕鬆自在,該多好。

小小的願望,讓多少人為之而努力奮鬥。

可當這一切都實現之時,人們的心卻又空落落的。

失去了什麼呢?

好像失去了最珍貴的人情味,煙火味。

現在還想過年嗎?不想了。

其實也不是不想,而是心裏的那處空虛,找不到寄託罷了。

現在還剩下什麼呢?也不知道有沒有人想過。

經過兩人的商討之後,吳芳還是回了媽媽那裏。吳文均則回了他自己的家。

之前吳芳曾跟着吳文均回過家,雖然他們回去的時候,吳文均的哥哥嫂子不在家,家裏就只有他老爸一人,但吳芳還是不自在。

可能是因為沒有歸屬感,所以才會覺得不自在吧,再加上吳文均也沒有太在意吳芳的感受,回到家裏,吳文均該幹嘛幹嘛,想幹嘛就幹嘛,至於吳芳第一次去他家裏,會不會不習慣,會不會不自在啊啥的,吳文均從來就沒有關注過。

也不知道他是覺得沒那個必要呢,還是根本就不關心?

吳芳原本以為媽媽會是自己的歸屬地,可惜不是。

也不知媽媽在她的心裏扎的根到底有多深,才會給她這樣的錯覺,即使媽媽離開她很久很久,即使知道媽媽已經有很長時間沒有關注她,也依然惦記着回到她身邊。

只可惜這次吳芳回去,也沒呆兩天。

就過了三十,初一,吳芳就回了出租屋。

三十那天,媽媽和四叔忙着做大餐,做好吃的,做完之後又忙着祭拜祖先,告訴他們新的一年要來了。

吳芳就被媽媽安排看着媽媽和四叔所生的弟弟妹妹玩耍。

初一那天,媽媽和四叔都去打牌,奶奶也去看熱鬧,到四叔打牌那桌看看,點評點評,然後又去媽媽打牌那桌轉悠轉悠,又點評兩句,忙得不亦樂乎。

吳芳還是只能無聊的看着弟弟妹妹,偶爾用手機放兩首歌聽聽,實在是無聊的緊。

過年應該是快快樂樂,熱熱鬧鬧的場景才對,然而,此刻的吳芳卻是孤寂的。

彷彿耳邊的熱鬧與歡呼,與她毫無關係。

說來也是——

這熱鬧……與她有什麼關係呢?她一直都是個局外人。

沒聽媽媽說過嗎?她的事和弟弟的事,四叔都讓媽媽少管,最好別管,要是有什麼不如意的,怨他們,怪他們怎麼辦?

每每想到這裏,吳芳就覺得自己彷彿失去了全世界,心裏有如針扎般難受。

從小一起長大的弟弟不在身邊,去了很遠很遠的地方打工,好久都不會回來一次的。

而四叔一家與自己好像又沒什麼關係,媽媽因為四叔一家也離自己越來越遠,遠的吳芳都無法觸及。

此事此刻的她,是既委屈又後悔,如果當初自己要是攔着父母不讓離婚,結局會不會不一樣。

要是爸媽沒離婚,媽媽是不是還是自己的,弟弟是不是也會在身邊,不會跑那麼遠去打工?

過年一家子其樂融融,會不會就有自己?

要是那樣的話,自己會不會就不再是一個人?

也不會一個人躲在角落,看着別人嬉戲笑鬧,心裏有說不出的委屈和羨慕。

可,阻止的了嗎?

又能阻止嗎?

要是能阻止悲劇就不會發生了嗎?

這個時候的吳芳再也沒有想起過,當初看到爸媽吵架,媽媽過的那麼辛苦,自己無能為力的畫面。

過完初一,媽媽和四叔就該走親戚了,而吳芳留在這裏又有什麼意義,只能默默的提出自己要回出租屋的事。

媽媽想帶着她一起走親戚,可吳芳不好意思啊,更何況自己都這麼大個人了,而他們要走的那些親戚與吳芳完全沒有任何關係,都是四叔這邊的,她跟着去算怎麼回事?

別說人家不待見,自己也不好意思啊。

要是自己只有幾歲,還好說,可偏偏自己是一成年人。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老天放了我吧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其他 老天放了我吧
上一章下一章

又是不想過的一個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