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偶像2
“你快點讓你的人幫我把我那幅畫給裱起來,那是我偶像送給我的,我每天都要看着它才能睡着。”
聽着小傢伙說的這句話,柏青檀無奈又好笑。
剛才一直站在旁邊的保鏢從始至終都在等着柏青檀的吩咐,他本來就是柏青檀聘請回來的,那當然是只聽柏青檀的話。
柏青檀朝着他看了一眼,這才微微頷首算是同意了小傢伙的要求。
保鏢見狀立馬拿着那幅畫轉身去裝裱了起來。
現在天色已經不早了,眼看已經要到晚上七點,而那個畫展每天到下午的六點半就閉展。
小傢伙邁着自己那一雙小腿走到了柏青檀旁邊坐下,這才小心翼翼的拉着他的手臂道:“今天我想去看的那個畫展沒有看成,我們明天再去吧?”
柏青檀聽到這話,輕輕地睨了他一眼,“今天是因為誰沒有去成的?”
又不是他突然有事,是這個小子自己跑走了,也不知道去了哪裏,耽誤了時間還怪上自己了?
“哎呀,我知道,但是這個畫展又不是只開今天一天,我們明天再去嘛,好不好?”
小傢伙其實已經知道了該怎麼樣和柏青檀相處,那就是撒嬌賣萌裝可愛!
自己的老爸實在是太冷酷了,但是只要遇到在他面前撒嬌賣萌的人,他就像是被繩子綁起來的螃蟹,沒有一點辦法。
所以這就是他這幾年來跟他老爸的相處之道,不得不說,這一招還挺好用的,至少他每次都能成功。
“不去。”
柏青檀本來對那個畫展就沒有什麼興趣,如果不是要陪着小傢伙來的話,他這次根本就不會來拉斯維加斯,而且他公司那邊還有事情沒有做完,本來想着今天看完明天回國,誰知道又要耽誤一天。
“去嘛去嘛,我們好不容易來一次,而且你的工作哪天都可以做,但是這個畫展過了這幾天就沒有了,你就陪我一起去嘛,大不了我以後乖乖聽話總可以了吧。”
小傢伙睜着他那雙卡姿蘭大眼睛,忽閃忽閃的看着柏青檀,眼裏滿是乞求。
他雙手合十在柏青檀的面前拜了拜,看起來十分可愛。
柏青檀輕輕的嘆了口氣,算是被他給折服了。
“你要是明天還敢跑走,我就直接帶你回國。”
聽到這話,小傢伙就知道他這是同意了,於是立馬雙手舉過頭頂歡呼起來。
“耶,太好了,我保證明天絕對不會再亂跑!”
柏青檀看到他這麼興奮的樣子,也是無奈地搖了搖頭,他真不知道這小子到底是像誰,跟自己的性格完全不一樣。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之後小傢伙就歡天喜地的跑到了保鏢的旁邊,去看着自己偶像那幅畫裝裱起來。
他還在旁邊小心翼翼地指揮着,“小心一點,這幅畫很貴重的,這個地方要注意,別磕破了。”
他像個小大人的樣子讓旁邊的保鏢也是大汗淋漓。
小少爺是少爺的兒子,他們也不敢得罪。
柏青檀坐在沙發上朝着小傢伙那邊看了一眼,見到他那麼喜歡那幅畫,心裏不免也有些好奇,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個畫家能夠讓自己的兒子那麼喜歡。
不過就是一副簡單的畫而已,他確實沒看出來有什麼特別的。
他朝着站在自己身後的另外一個保鏢揮了揮手,保鏢上前一步,彎腰湊到了他的面前。
“去查一下他今天遇到了些什麼人,特別是畫家。”
保鏢連連點頭,轉身就去找其他的人調查此事。
事情的結果來的很快,不到十分鐘保鏢就重新走到了柏青檀的面前,將自己查到的消息告訴了他。
“柏總,這個畫家非常神秘,沒有照片,而酒店那邊因為私隱的關係也沒有向我們透露客人的任何信息,只知道是因為年輕的華人女子。”
華人?
柏青檀沒有想到那個自己兒子喜歡的畫家居然也是一個華人。
“他今天去了她房間后發生了什麼事情?”
保鏢思索了片刻,“小爺被人帶進房間之後三個小時就自己跑出來了,而且據我觀察,小少爺在房間裏面沒有受到任何的傷害。”
聽到這話,柏青檀心裏懸着的那根繩子才稍微鬆了一些,雖然不知道對方到底是誰,但是足以見得對方對小傢伙沒有任何的歹心。
如果對方真的想要對那小子動手,三個小時已經足夠了。
所以既然對方沒有什麼壞心,那他也不用再繼續在意這件事。
或許真的是緣分讓那小子遇到了他喜歡了那麼久的一個畫家。
第二天,宋幼菱難得起了一個大早,要跟貝拉一起去參加畫展。
昨天沒有去成,導致貝拉今天見到她的時候還對此有些微詞,“你昨天真的就為了一個根本連名字都不知道的小孩改變了你的行程,還送了一幅畫給人家?”
貝拉覺得非常的詫異,要知道宋幼菱現在的一幅畫也是可以賣不少錢的,她就這樣隨隨便便地送人了。
“他能撞見我也算是緣分,不就是一幅畫而已,送了就送了。”
宋幼菱沒有太在意昨天那個小孩的事情。
她這五年自從用臍帶血治好了白血病之後就一直躲在拉斯維加斯這邊畫畫,用的是藝名,而且也從來沒有公開過自己的任何信息。
也因為五年來都在畫畫,所以她的畫功也比之前進步了不少,那些畫也逐漸為她打出了名氣。
她唯一擔心的就是自己還活着的事情被京城的人發現,所以她一直都在用假名,並且時時刻刻都在注意有沒有媒體記者拍到自己的照片。
好在五年來都沒有出現任何的意外,她在拉斯維加斯這邊過得很好。
只不過五年過去,她不再是年紀輕輕不諳世事的小女孩,已經年近三十,也算是一個中年女人了。
過去的那些回憶對她來說好像都非常遙遠,就好像是上個世紀發生過的事,她甚至有一些都已經記不清楚了。
而她一開始來到拉斯維加斯的時候還十分的不習慣這邊的氣候,可是過了五年,已經完全熟悉並且接受,還在此安頓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