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遇見妖獸
眾人很快就到了獵場,都分散開來,尋找獵物去了。東陵俊也緊跟着阿秀。
突然阿秀轉過身來,對東陵俊說:“阿俊,他們那些人說的話你不要放在心上,男孩子,只要自己不看扁自己,肯努力,未來就充滿希望。”
東陵俊點點頭,說“謝謝你,阿秀。也恭喜你突破氣境一重。”
“沒事,你也加油,說不定哪天就突破了。好了,我們就在這分開吧,加油,爭取多打點獵物。”阿秀笑着說。
東陵俊知道,阿秀突破了,不管是力量上,還是速度上,都強自己太多,如果她跟自己在一起,自己根本就打不到獵物。
對於從小就在叢林長大的人,狩獵並不陌生,東陵俊也一樣,所以一切都輕車熟路。
雖然這裏是安全區域,但是叢林裏野獸眾多,保不準這裏有厲害的野獸,萬一真的遇到,那就不知道是人獵野獸還是野獸吃人了,所以要加倍小心。
突然,東陵俊在溪邊發現一隻花斑鹿在吃草,瞬間就高興極了,這是最理想的獵物。花斑鹿對人是沒有什麼攻擊性的,但是它們膽子極小,稍微有點風吹草動,就跑的沒影了,速度極快。
東陵俊估摸着現在離花斑鹿大約五十步遠,這樣的距離,東陵俊的弓箭是夠不着的,至少得二十步,才有把握一擊必殺。
所以東陵俊非常有經驗,藉著草叢掩護,小心翼翼的匍匐前進。值得慶幸的是花斑鹿好像並沒有任何察覺。
近了,更近了,四十步,三十步,二十步,東陵俊終於來到理想位置,拉弓,搭箭,上弦,瞄準東陵俊熟練的完成一套動作。
東陵俊正準備放箭的時候,突然嗖的一聲,一支箭矢從遠處飛來,直中花斑鹿身軀,花斑鹿應聲倒地。同時遠處傳來兩個笑聲:“大哥,你的箭法真准了,我太佩服你了。”
“哈哈,小意思。”
東陵俊一聽就知道,除了踏山和踏海兩兄弟,還能有誰,碰到他們算自己倒霉,因為也沒有任何道理可講,東陵俊正準備離開,沒想到那兩兄弟已經走了過來。
“咦,這廢物竟然在這裏,難道想搶我們的獵物,這我可不答應。”踏海怪聲怪氣的說道。
東陵俊懶的理他們,徑直走開了。兩兄弟也沒有繼續為難東陵俊的意思。可能因為是比試,他們也在抓緊時間。
東陵俊知道,花斑鹿是群居性動物,剛才發現了一隻,附近肯定還有很多。越過小溪,東陵俊果然發現很多花斑鹿的足跡。
足跡是順溪而下的,東陵俊也加速追蹤,一下子就追出了四五里遠,或許是因為太專心,東陵俊早就越過一塊牌子,上面寫着禁止逾越。
東陵俊不知不覺已經出了獵場安全區了,這裏遠離安全區,是兇險莫測的。
東陵俊摯伏着,數了一下,前方大約有不下十二隻花斑鹿,這可難住東陵俊了,要怎樣才能最大限度的獵殺到花斑鹿呢?
以自己的本事,能殺死兩隻,還是有一定把握的,至於三隻,只能看運氣了,至於更多的,根本不可能。
但是這麼多花斑鹿,只殺到兩三隻,確實有點不甘心,所以東陵俊正在急中生智,趕緊想個好辦法。
正在這時,突然從遠處山上滾下來兩團大傢伙,溪邊的石頭都震碎了,十二隻花斑鹿也瞬間被震死。
“妖獸——”東陵俊差點驚叫出來。
妖獸是叢林裏非常強大的存在,有的會噴火,有的會吐水,甚至有的會法術。部落里的長輩,總是不厭其煩的告訴小輩,看到妖獸趕緊逃命,越快越好,慢了可能就沒機會了。
東陵俊這還是人生當中第一次碰到妖獸,因為平常妖獸都是傳說中的存在,生活在叢林的深處,幾乎不到人類部落附近活動。
由於太近,剛才的衝擊波差點把東陵俊震暈過去,現在逃命,肯定來不及了,幸好兩隻妖獸並沒有發現自己。東陵俊壯着膽子再看,發現兩隻妖獸在打架,難怪剛才有那麼大的動靜。
其中一隻東陵俊還認識,部落里長輩說過很多次了,就是獅甲獸,它全身長滿堅硬的鱗甲,刀箭都奈何不得,而且它的爪子特別鋒利,就是抓石頭,石頭上都會留下痕迹。
成年的獅甲獸,相當於人類虛境強者的存在,而東陵俊氣境都沒有入門,在它面前,絕對被秒的渣渣都不存在。
另外一隻妖獸,會噴火,有水牛那麼大,六隻腳,腦門上有對大鉗子,看起來有點像個頭放大版的螞蟻。
此時正和獅甲獸打的難解難分,獅甲獸身上很多鱗片都掉下來了,而這個不知名的妖獸也斷了條腿,腹部還有個大口子,許多墨綠色的液體不停的流出來。
不知道打了多久,兩隻妖獸都打的遍體鱗傷,在完成最後一次碰撞后,都趴在地上一動不動了。
東陵俊又觀察了許久,見兩隻妖獸還是一動不動,估計它們兩個是同歸於盡了,富貴險中求,東陵俊決定開始行動。他先用石塊扔向兩隻妖獸,見它們還是沒有反應,才爬出草叢,小心翼翼的接近妖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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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獅甲獸全身鱗甲都掉的差不多了,口吐白沫,兩眼翻白,一看就快死了。而另外一隻妖獸,雖然嘴裏還有零星火苗冒出來,但是一看就知道,全身到處是傷,馬上就要一命嗚呼了。
東陵俊可不會客氣,抱起大石頭就對兩隻妖獸的腦袋一通狂砸,在確保兩隻妖獸已經死的不能再死了,東陵俊終於鬆了一口氣。
兩隻妖獸活着的時候自己給他們塞牙縫都不夠,但是死了,收拾他們卻綽綽有餘。東陵俊知道,雖然暫時安全了,但是說不定附近還有其他妖獸,所以得趕緊收拾戰利品,越快離開這裏越好。
東陵俊先把地上散落的獅甲獸鱗片收集起來,沒有掉落的也從獅甲獸身上掰下來,還有它的爪子,弄好了用自帶的繩子捆綁起來,獅甲獸很快就收拾完了,因為它身上其他東西都不重要。
另外不知名的妖獸,雖然有點難辦,但是也難不住東陵俊,把它六支腳還有兩個大鉗子收集起來,其他都不要了。
最難辦的沒想到是毫無攻擊力的花斑鹿,本來有十二隻的,但是剛才兩隻妖獸打架,把其中兩隻花斑鹿已經震的血肉模糊了,沒有任何用處,只剩下十隻了。哪怕就是十隻,估計也有近千斤重,東陵俊肯定扛不動的。
其實花斑鹿最珍貴的就是皮,可以用來做皮衣,做鞋子,最地毯,用處很多,而且還可以賣錢。
距離東陵部落一百多裡外就有一座城市,叫做細柳城,所有野獸妖獸在那裏都可以賣個好價錢,東陵俊從來沒有去過細柳城,不過長輩們差不多每個月都會去,把部落里的獵物拿去賣了,再買許多生活用品回來。
說干就干,雖然東陵俊沒有刀,但是他有箭頭,箭頭非常鋒利,能輕鬆割開花斑鹿的皮,看東陵俊輕車熟路的手法,肯定不是第一次了。
全部收拾起來有一大堆東西,估摸着至少有一百多斤,百多斤石頭東陵俊肯定扛不動,但是一百多斤的獵物收穫,東陵俊就感覺不僅能扛還能跑。
不知不覺天都快黑了,東陵俊不敢耽擱,開啟最快速度往回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