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我既心意定,便絕不會改
祁霄緊緊擁抱唐綾:“是,我會護着你。”拼了命也要護着他,違逆聖意也要護着他。所以唐綾才說,這個法子,會讓祁霄失去奪嫡的機會啊。即便此戰勝了,祁霄掙來的軍功也不能幫他什麼,失去了陛下的聖心,他可能活得更難。
琳妃請唐綾護住祁霄,不要讓他牽涉黨爭、更不要捲入三國紛爭,只求他餘生平安喜樂。唐綾是可以做到的,但他不能,他向祁霄索要的,是生死、是榮辱、是他的全部,甚至遠遠超過了他能給的。
唐綾跪坐起來,身上未着寸縷,雙腿打開着,赤白得呈在祁霄眼前,不做誘惑之姿,就這麼靜靜的讓祁霄望着,也把祁霄望着。能這樣看着他的人只有祁霄,能看到這樣的唐綾的人,也只有祁霄。
祁霄伸手撫過唐綾的肩頭、心口,攬在他腰上,另一手托着他的臉頰,四目相對時什麼言語都不需要了。
祁霄輕笑起來,他想要的,唐綾想要的,是彼此,他們都得到了。還有家國天下之志,所求不也是一樣的嘛?他們兩人在一起,就做得到,也會得到。
從這一刻起,他們兩間牽着的便不再只有深情摯愛,還有萬千性命和天下之安。
太白東出伴在天狼之側,是豫卦,剛應而志行,順以動,是吉非凶,亦是伏危在暗。
寧晚蕭還真是活神仙了吧。他告訴白溪橋的卦詞,弧矢天狼現、蕭鼓望燎原,會實現的,陛下不會拒絕祁霄請戰領兵。
***
棋盤縱橫各十九條,可納天地。
“雙方開局都是兩連星,黑子掛角……”
唐綾與十五公主對坐在承明殿的偏廳里,唐綾正要將今日與陛下的對弈復盤,才方開口就被十五公主打斷。
“唐公子……”
“十五公主有何吩咐?”唐綾一枚白子夾在之間尚未落子於盤上。
“我……我聽說,聽說……”十五公主看着唐綾吞吞吐吐,神色委屈中帶着微怒,恨恨的又含着嬌羞。
唐綾將手中白子放回棋盒中,正襟危坐,只等十五公主說出口。
“我……唐公子……”十五公主彆扭了好半天,唐綾就那麼等着,她終於還是忍不住質問,“你為何拒婚?”
陛下以十萬玄鐵礦給十五公主做嫁妝,想為唐綾和十五公主“結良緣”,後宮中早已傳遍了,唐綾一直無甚表示,像是一無所知,後來陛下挨不住十五公主懇請,讓唐綾指點十五公主棋道,唐綾應下了,於是十五公主每隔兩日便能見一見唐綾,與他共處一個時辰,她以為他是願意的!只是事關兩國和談之事,他自己不方便有所表示而已!
可,今日,唐綾在陛下面前拒了婚事。十五公主就在承明殿外,她每一次都會早來,在殿外候着,唐綾是知道的,可他還是拒了,就是當著她的面,拒絕了!
然後還能若無其事地坐在這裏給她講棋道?!
“為什麼?”十五公主攥着自己的衣角,瞪着唐綾,滿眼委屈和不甘,她想抬手一巴掌揮過去,唐綾算什麼東西,居然敢拒絕她?拒絕父皇?!
“唐綾自知配不上公主……”
在陛下面前唐綾就是這麼說的,分明就是推脫之詞!十五公主一個字都不信。
“不要糊弄我,說實話!”
唐綾抬眼看着十五公主,慢慢說道:“唐綾心有所屬,不得不辜負公主錯愛。”
十五公主愣了愣,呢喃道:“心有所屬?”是誰?哪個比她貌美?比她高貴?比她更喜歡唐綾?唐綾沒有定親哪兒來的心有所屬?!
“屬誰?!我不信!”
“公主信也好不信也罷,我許了他一生一世的諾言,便沒有反悔的道理,更不能因利益而欺騙利用公主。公主乃天之嬌女,合該有天賜良緣,美滿一生。”
唐綾的話語平淡,卻十分認真,十五公主從他臉上看不出一絲一毫的虛情假意或隱瞞閃避,竟是真心話嗎?
“不,不可以!你我聯姻乃是周、陳兩國修和的關鍵,豈能是你說不願意便能拒絕的?你莫非要看着兩國再起戰事,生靈塗炭嗎?!”
唐綾現在不喜歡她沒關係,等娶了她,她自然會待他好的,比任何人都好!他會愛上她的!一定!他們兩人的婚事都是由不得自己做主的,唐綾無法拒絕!
唐綾知道十五公主自小嬌養,他在陛下面前拒婚定會惹十五公主氣憤,但氣歸氣,她畢竟是公主,“端莊賢淑”四個字不還得硬撐了?卻沒料到她會不依不饒。
“公主的話只說對了一半,事關兩國修和確實不錯,陛下有意聯姻是為修和,我拒婚亦是。”唐綾看着十五公主怔愣,溫和地笑了笑,“公主聰慧,何以甘心將自己一生幸福當做一場交易?唐綾並非公主的良人。”
交易?是了,唐綾拒婚不是因為什麼心有所屬,而是他身為周國質子,怕的父皇用聯姻將他困在大陳!
“唐綾,你我相識日短,相處亦少,你現在或許不喜歡我,可時日久了你便會知道我待你真心,並非交易而已!父皇已允諾與我,日後若你回大周,我自會跟隨,並不是要囚禁你的意思啊!”
唐綾喟嘆一聲,抬手取棋子,一黑一白交替落於棋盤之上,一聲一聲的輕響不緊不慢、穩穩噹噹,不多會兒將一局棋擺好才停手。方才唐綾與陛下這一局只到中盤,並未盡,輸贏難判。
”人生如棋,落子無悔,我既心意定,便絕不會改。還望十五公主恕罪。告辭。“唐綾起身,深深一拜,旋身離去。
“站住!我話還沒說完!”
唐綾頭也不回,徑直走出了偏廳。屋內哐當一聲響,十五公主隨手掀了棋盤,棋子零零落落散亂一地。
“唐綾!”
偏廳外張綏安早已候着唐綾出來:“唐公子,陛下所賜府宅已收拾妥當,公子不日便可移居。”
“多謝張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