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獨特的玩法
許歡是個看重承諾的人,他答應了別人的事,就一定會去辦。
雖然,他意識到跟常玲的關係,有些難以言說的感覺,他也不知道,自己跟常玲,後面會朝什麼方向發展。
但是,沒過兩天,他還是決定去縣城,準備找一下那個什麼蔡小龍。居然敢叫“小龍”這麼拉風的名字,得去會會。
雲橋鎮在臨江縣的東南,是臨江縣下屬鄉鎮裏,人口最多的一個鎮子。雖然,有條坑坑窪窪的馬路,但是一直沒有客車線路。
以前,許歡進一趟縣城,要翻過一座山,走十來里山路才能到縣城。
有時候運氣好,能碰上進城的貨車,如果司機是熟人的話,就爬到貨車廂上去搭個便車。
能坐在駕駛室里搭便車的,那一定是司機很好的親戚朋友,或者是司機師傅想要巴結的人物。
後來,這條馬路稍微修好了一些,就有一些頭腦活泛的、又有點經濟實力的人,弄上輛中巴車,搞起私營客運。
許歡的同桌余平,家裏就有一輛這樣的中巴。
還在讀書時,遇到周日或假期,余平就跟着家裏的車,幫忙賣票收錢。
許歡要好的朋友,有的愛惹事,有的不愛惹事。但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讀書成績都不咋地,相比較起來,許歡還算好的。
余平也是讀書讀不出來的,所以畢業了,余平就正兒八經地跟家裏跑車了,暫時也算是條出路。
許歡跟余平關係不錯,到縣城去,只要不太趕時間,他總等着乘余平家的車,算是刻意照顧下同學的生意。
之前讀書時,碰到余平賣票,余平總是不好意思收他錢,老說:“哎呀,算了算了”。
但許歡每次都執意要給,說這是你家生意呢,這雲橋鎮,屁大點地方,轉來轉去不都是熟人啊,你這個不收那個免費,到時候你爸油錢都不夠。
還說,你要是不好意思,就把你賣票的位置,讓給我來坐就是。嘿嘿,靠窗,抽煙方便。
余平爸就說,許歡這孩子其實蠻不錯的,別看平時是個混不吝,容易闖禍,但內心裏是懂人情世故的。
到了縣城,許歡先找小夥伴汪嵩打聽情況:“上次,聽你說起過的那個蔡老三,在城裏到底混得怎麼樣呀?算是牛逼的嗎?我這兩天想去會會他。”
“咋啦,蔡老三招惹你啦?要弄他?”汪嵩一聽,就知道許歡想幹嘛了。
許歡道:“嗯,得罪我朋友了。”
“他自己,應該混得不咋樣,但聽說他大姐夫,也是社會上混的,好像跟‘跳刀’他們有來往。”
許歡聽了心裏一凜,在臨江縣說起“跳刀”,外面混的大小混子們都知道,大家公認的臨江縣老大。
“跳刀”本名林若海,他剛出來混的時候,隨身總攜帶一把彈簧刀(俗稱跳刀),話不投機,掏出刀子來就扎,成了公認的狠角色。後來,大家就給他起了個綽號“跳刀”。
林若海雖然狠,但為人仗義疏財,所以江湖上朋友挺多。漸漸的,社會上混着的人,就不叫他“跳刀”了,而是叫他“刀哥”。
後來,林若海因傷害罪被判勞改了幾年。出來后,跟朋友合夥開了個夜總會,打架鬥毆的事少了,但江湖地位卻儼然更高了。
“你這不是‘聽說’嗎?臨江縣裏混的這些爛人,能扯不能扯,都愛在外面吹牛逼,說自己跟‘跳刀’有交情,沒準兒,連面都沒照過。”
雖然,許歡知道自己惹不起“跳刀”,但他的性格,不會一聽到個名頭,就被唬得退縮了。
他接着又問汪嵩道:“你知道這個蔡小龍,喜歡在哪些地方混嗎?”
“電影院門口的電子遊戲廳、南街口的桌球室、濱江路公園旱冰場,臨江縣不就這幾個地方嗎?只要他沒貓在家裏,這幾個地方轉幾圈,沒準兒就能碰見。”汪嵩一連串地說道。
“行!那我們去南街口桌球室,邊打球邊候他。說不定還順便套兩隻羊。一起去嗎?”
“去呀,幹嘛不去!”汪嵩也是個嫌事不大的德性。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斯洛克桌球在臨江縣還沒有流行,基本上玩的都是九球的桌子。
臨江縣的桌球室,當時流行玩着一種很獨特的玩法。
既不是黑八的規則,也不是九球的玩法。
臨江城當時流行的玩法,是從6號球到15號球,按球號算分,6號球就是6分,7號球就是7分,以此類推。
一局共擺10顆球,加起來剛好105分。開球后從低到高,依序號擊球。誰先擊打進袋的球,分數加起來超過53分,就勝出。
許歡一直覺得這個規則是很不科學的。
因為,有時候前面小分球打得好,哪怕連進了6個,後面4個大分球被別人進了,也是輸。
所以,那時打球,很多人講究的就是大力出奇迹,在擊打小分球時,真是使出吃奶的力氣,就盼着把大分球瞎撞進去幾個。
甚至,一度流行開球時,用球杆的大頭來擊打,費球杆、費球、費桌布。活生生把一項高雅紳士運動,整成了體力勞動。
後來,所有桌球室老闆就一律禁止用球杆大頭擊球了。
朋友之間玩玩,誰輸誰付掉桌錢。有打着打着抬杠的,就兩人協商個賭注,一塊錢、兩塊錢、五塊錢都行。
更厲害的賭法就是賭分,一分多少錢。
許歡除了學習成績不好,其他事情學起來都很靈。麻將、撲克、打球、下棋……流行玩啥,他很快就能把自己整成半個專家,彷彿就沒有他不擅長的事,這種特點也奠定了他在小夥伴里的領頭地位。
反正現在,雲橋鎮已經沒人跟許歡賭枱球了。
在桌球桌上,他已經混成綽號“亮風進”的高手了,意思就是母球和子球只要露出來,有進球角度,他都能進球。
許歡最得意的一次,就是曾經跟人賭分,對方見他口袋鼓鼓,技術好像很一般,以為遇到只肥羊,起了貪心,就提出一分5元大賭注。
結果,許歡一口氣打到53分勝出,直接把對手口袋掏空,末了,還欠了他一百元。
要知道,1990年時,許歡他爸一個月工資加補貼,也就兩百來元。
相當於,許歡一桌球贏下來,就比他爸一個月掙得還多了。所以他覺得,掙錢,並不是件很困難的事。
汪嵩愛跟着許歡一起玩,而且尤其喜歡跟許歡一起,在麻將桌、桌球室里,搭夥設局騙點小錢,所謂“套肥羊”。
通常,兩人先是有一搭沒一搭的打着玩,許歡常常裝得像個桌球菜鳥,等旁邊觀望的人入局后。賭注小的時候,許歡還會故意先輸幾局。
這時,汪嵩會適時地在旁邊嘲諷他,許歡就上演氣急敗壞,開始跟對手加賭注,貌似輸紅眼要翻本的樣子。
如果對手也跟着上頭了,加大賭注,這時,就到了許歡收割的季節。
而且,剛開始時,許歡會盡量偽裝成,自己完全是靠大力出奇迹的運氣,取得的勝利,這樣,等對手醒悟過來被套了,基本上身上的錢也輸得七七八八了。
不過,這天,汪嵩沒機會跟許歡一起套肥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