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第四節 要不要自首
黃元晨告訴大家:昨晚,距我們公司圍牆外的樹林外邊發現一男屍,這個男屍是被清晨去收割甘蔗的村民發現,起初以為是喝醉了的酒鬼,一看他手裏還握着槍,於是立即報案。直到公安來了,這個村的保安隊才知道自己的地盤出了事。
賀馮唐一聽,既然已經報案了,自己就不必報什麼案了。
有人小聲說:死者就是當地一霸,名叫解永富,他曾被多次刑拘,劣跡斑斑,這種人死了活該。他一講,馬上引出議論聲一片。黃隊叫大家不要吵,他接著說:所以,我們大家要提高警惕,公司的區域比較大,我們務必要保證在多樂公司不出現任何安全問題。
晚上上班,易光來神秘地告訴賀馮唐:“公安屍檢結果,死者的死因是突發心臟病,但誘因是解永富的前額受到鈍物重擊而倒地。鈍物到底是什麼石塊,還是木棒,還是其它什麼,現場沒有找到,只有找到哪個使用鈍物的人才知道。公安目前正在全力尋找這個人。”
賀馮唐一驚,問:“你怎麼知道?”
“皮副所長告訴我的,這一塊區域的安全是他負責的,他壓力也很大,出了人命案,這個季度的獎金也就沒了。”
賀馮唐清楚:自己就是這個使用鈍物的人,屬於正當防衛。是在解永富朝自己開槍的前提下才用石塊擊中其前額,然後他倒地引發心臟病死亡。但必須有人證明,沒有證明,自己就是有罪者,畢竟解永富是在自己的打擊下倒地死亡的。如果那個被自己解救的人,那個身材與動作像“蓮茜月”的人出面證明,自己就沒罪了。但這個證人在哪?能找到他嗎?賀馮唐想着想着,又擔心:如果那人也是黑社會,甚至身上背着大罪之人,他會出面作證嗎?
易光來還在滔滔不絕地講着,賀馮唐此刻一句也沒聽進去,
兩人巡邏到昨天賀馮唐翻牆的地方,易光來突然問:“你昨天不是看見過解永富嗎?你看見誰跟他打鬥?他怎麼死在甘蔗地里的?”
賀馮唐這時整個腦子都在思考怎麼尋找證人,易光來的提問只聽到個大概,答:“我也不明白。”
易光來說:“我知道你的武功水平,如果你與解永富對打,他肯定打不過你。”賀馮唐一驚,易光來懷疑我了。
要不要先自首?
如果沒人證明自己屬於防衛,過失致人死亡罪是鐵定了的;此罪三至七年,重則七年以上,情節較輕三年以下。哪怕判處一年,出獄后也得永遠背負一個“刑滿釋放犯”的名聲……
不行。被判刑,不僅影響自己的前途,影響自己的後代,關鍵的是,還要影響到父親。
賀馮唐從小沒有母親,靠父親一人把他帶大,老人家一輩子身背冤案,在無法擺脫的陰影里,只能默默地用汗水麻痹自己。現在父親老了,沒反哺老人家,讓他享受好生活,當他得知兒子面臨即將到來的刑罰,他怎麼能接受這種打擊?
而且,自己目前資助着兩個大學生,一旦自己進監,這兩個學生就要被斷資,說不定他們馬上就獲悉原來資助他們的人是個罪犯。
不能馬上自首,無論如何要找到那個證人,那個被自己解圍有點似像非像“蓮茜月”的人。好在除了那個證人,沒有人看見自己用石頭砸了解永富,如果自己不主動投案,也許永遠是個謎。當然,什麼事就怕萬一,萬一自己面臨刑拘危險,他就學日本電影《追捕》裏的杜丘。
這件事必須告訴自己的妻子,還有自己的父親,在危難面前,親人的支持是最重要的。
早上八點余,賀馮唐回到新屋,按以往習慣,在路邊攤上胡亂吃過早餐。他一直在思考:防止家人驚慌失措,怎麼向妻子說,然後怎麼向父親說。一進家門,發現姚小星在家。
星期天,是妻子的正常休息日,她見賀馮唐回來了,便出門買菜。臨走前,她告訴賀馮唐:她哥嫂懷疑他們小超市的女售貨員貪污,今天還要繼續盤點貨物,不能照看小星,把孩子丟到了這裏,她不在,要賀馮唐陪他玩。
姚欣舒走了,先打打電話給父親吧,賀馮唐開始考慮怎麼開口,一眼看見姚小星拿着一把剪刀在茶几上亂戳,他立馬伸手收繳他的剪刀,說姚小星:“你還小,剪刀不能隨便亂玩的。”
姚欣舒哥嫂特別看重這個寶貝兒子,實際上是慣着他。按道理姚小星這個年齡段應該上幼兒園,就因為嫌這裏的幼兒園收費比老家貴,兩人就執意不讓小星上。
(下一節,賀馮唐被妻子推出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