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大姐家(2)
老弟跟弟媳婦是卡着飯點來的,人到齊立馬開飯,弟媳婦以早晨吃頭孢為由沒有喝酒,挑自己愛吃的吃幾口走人了,臨走時老弟說:“喝不了酒讓她在這兒耽誤嘮嗑”,大胖也補刀:“外人都走了,剩家裏人喝酒”,弟媳婦拿起包笑着走了。
剩下姐夫,大姐,老高,大胖,我跟老弟每人倒一兩左右的白酒,這個歲數,自己家人喝酒不攀比,不強制,誰想喝多少就喝多少,但有一點,自己把握着別喝多,就這樣60℃的藥酒邊喝邊聊,我還是喝得暈暈乎乎一邊睡著了。
我是被爭吵的聲音吵醒的,原來是大姐跟姐夫因兒子結婚是否辦置爭吵,姐夫退休年頭多了,怕辦置了單位同事不能參加,大姐因為每次參加同學、同事紅白事時總有人問她“孩子怎麼還不結婚啊?”大姐覺得面子上過不去,堅持要辦。
而姐夫認為現在大環境不好,辦酒席也就是讓大家隨禮,以後還得去人家回禮,不添麻煩。
兩人各執一詞,誰也說服不了誰。
這時,老高站出來打圓場道:“哎呀,你們別吵了,這事簡單。要不就辦個小型的婚禮,請一些親近的朋友和家人,大家一起熱熱鬧鬧吃頓飯就行了。既不會太鋪張,又能滿足大姐的面子。”
大姐和姐夫聽了,都覺得這是個不錯的主意,於是停止了爭吵,大家開始商量具體的細節。
老弟跟大胖自告奮勇要幫助大姐聯繫酒店和置辦婚禮細節問題,只是姐夫因為不想辦置也不想參與辦置過程中涉及到的問題,讓大家很是尷尬。
其實,對於孩子結婚的事情,開始因為姐夫不同意辦置,兒子又架不住媳婦跟丈母娘的堅持,已經在北京召集直系親屬到北京參加婚禮了,只是當時大家自己花車費去參加婚禮吃一頓中午飯又回來,每家三口人車費三千多元,隨禮最低一千元,自己吃兩頓飯或者自己家又在北京稍微溜達溜達,每家最低費用是五千元錢,這對於普通家庭來說費用不低,而姐夫跟大姐也因為人多沒想把大家的費用進行填補,估計再辦置大家不會隨禮,也不會再捧場了。大姐是非常要面子的人,想把已經隨出去的禮份子收回來還想要少花錢,於是,又一輪的爭吵在碼人的問題上開始了,我靜靜的看着兩口子直感覺聲音太大腦袋嗡嗡的,卻聽不進去任何語言。記得當時我媽八十三歲,去北京我給買的車票,回來老弟給買的車票,孩子結婚當天中午飯吃完,大姐做為一家的老大,還是她家辦事,都沒問問媽在哪裏?晚飯吃什麼?什麼時候回去?回到哈爾濱也沒問問老太太折騰一次身體咋樣?一點語言的關心都沒有,理由是禮錢都給孩子了,孩子結婚忙,顧不過來那麼多,所以誰都沒顧。跟所有人都說,我媽八十多都沒顧上,也就沒顧上任何人,但我就不理解一件事,既然誰也沒顧上,婚禮的所有細節婚慶公司承辦的,你忙啥了呢?我最討厭那種強詞奪理、只為了逃避責任的行為!明明就是自己做錯了事,卻還要死鴨子嘴硬,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哼,如果對方不是我的親姐姐,哪怕換成是堂姐,我都不會去搭理這種人!畢竟,誰會願意跟一個沒有擔當、不負責任的人打交道呢?
既然姐姐沒有做到,那姐夫自然也就更難以做到了。面對這種情況,我也只能眼睜睜地看着他們爭吵不休。原本老高、大胖和老弟都期待着我能夠站出來說點什麼,但當他們看到我一言不發時,還誤以為我尚未睡醒。就在這時,老弟作為親弟弟實在是不得不開口說話了:“聽你們說了半天,也不過就是一些1+1=2的簡單問題而已,根本連等於3的事情都沒有談及到,更別提能夠整出x+y的複雜事情來了。所以啊,還是別再繼續爭吵下去了吧!你們都這麼大年紀了,窗戶還開着呢,要是被鄰居聽到了,你們不覺得丟人,我可還覺得丟人呢!”沒想到,老高也趕緊站出來打起了圓場:“那就聽老弟的話,別再吵了!其實辦不辦酒席都是小事情,一家人能夠和和睦睦相處才是最為關鍵和重要的啊。”
大胖也附和道:“是啊,家和萬事興嘛!”
聽到這話,大姐和姐夫都不吭聲了。氣氛終於緩和了一些,可兩人還是互不理睬。
老弟見狀,便提議道:“要不這樣,咱們先把酒席的事情放一放,想想還有沒有其他辦法,既能讓大姐有面子,又能讓姐夫滿意。”
眾人紛紛點頭,表示贊同。於是,大家開始七嘴八舌地討論起來,提出了各種建議。
最後,經過一番討論,大家決定在山河鎮裏辦五桌請老親少友簡單而溫馨的聚會,在哈爾濱辦三桌邀請親朋好友一起慶祝。這樣既節省了大家的開支,又能讓大家聚在一起,其樂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