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浮屍案(8)

第23章 浮屍案(8)

於是陸用讓小武去告訴張伯,就按照他的意思去行船。

洄水而上,速度還是挺快的,一個多小時的功夫,張伯就讓小武來告訴陸用,已經有二十里水路了,現在可以按照陸用的吩咐去做了。

陸用正準備讓小武去告知張伯,小武卻立馬吹了一聲口哨,張伯也回了一個口哨。

“陸公子,在行船時候,小武這樣跑動是不允許的,命令是早就由陸公子傳達,剩下的就是通過口哨來解決的。”

陸用這才恍然大悟的點了點頭。

哨聲沒過多久,張伯那裏再次傳來哨聲。

“陸公子,船要靠岸,你腳下用點力。”

陸用一看,張伯的兒子已經開始降帆。

直到船停穩了以後,張伯才從船尾過來,對着陸用說道。

“陸大人,這裏是麻雀灣,也是一個小型的碼頭,大人可以上去觀望一下,小老兒和犬子就在船上侯着大人。”

張伯這會兒說著話,他兒子已經在放跳板往岸上去了。

小武領頭,陸用跟在後面,兩個人立馬下了船。

不過陸用找了一圈,沒有發現任何痕迹,畢竟古代拋屍和現代肯定不一樣的,現代有汽車,還是柏油路,想不留下痕迹還是很容易的,可是古代要是想拋屍,要不自己騎着馬背着拋屍,要不就是拿着什麼馬車驢車牛車拖着拋屍,最差也是用自己人力背着拋屍。

可是這裏沒有發現一點點痕迹。

小碼頭可不是什麼水泥建成的,而是條石和夯土建設而成,而且也就是碼頭這一小塊地方,其他地方一樣是沙土地,泥土地的。

古代一個人想要拋屍,只可能選在天黑以後,而且時間段也不可能超過晚上九點以後,因為那會兒已經宵禁,一旦抓到,分分鐘就去坐牢。

至於白天那更加不可能,任何有碼頭的地方都是有查路引的,一直從天亮查到天黑,總不能背個屍體還要上趕着被查到吧。

如果趁着天剛黑,到晚上九點的時候,其實也就兩三個小時的時間,還得從小路到河邊來,從大道走還有查路引的。

剩下的就是直接在河邊殺人,然後推入河裏,可是這個袁湖瀟已經查證過了,從上游到下游就沒有在碼頭附近突然消失的人,更沒有發現什麼大量血跡存在的地方。

這起案件難就難在,這個人的身份沒人知道,陸用就怕這個人是被別人誘騙到這裏附近的地方,然後被人殺害拋屍,而死的這個人實際住處又是很遠,那找起來就會非常麻煩。

現在陸用就是想着辦法從河灣這裏找方向,因為古代想要走很遠的道路拋屍,其實非常難,如果找到了拋屍的方向,那麼離着找到死的這個人就容易多了。

可是這一直到上游,哪怕刨去這二十里水路,最起碼還有六十多里水路要找。

至於從什麼沒人的地方拋屍,在古代根本不可能,因為古代沿河都有住戶,居住的不一定集中,可是每隔六里地,就有巡河的巡丁,就是一人一狗,天天晚上就是干這個事情的。

這個不是為了防止什麼人殺人拋屍的,而是防止有人偷着掘堤。

別以為古代人掘堤是為了把河水放了淹個啥,而是為了偷土燒磚或者壘牆,因為那些什麼河堤,江堤用土都是摻了米漿的夯土,而這種夯土燒出來的磚卻非常耐用,壘牆也結實,所以一些膽子大的,就會偷土燒磚,或者直接用來壘牆,這些人每次偷的雖然不多,可若是真的沒人管理,那就會你掘點兒他掘點兒,最後真能把河水給放了進來。(參考文獻而來,這是真的)

當時陸用在看袁湖瀟給的黃紙記錄的時候,也以為是假的,結果袁湖瀟告訴他,這是真真又真真的,因為只有朝廷才會捨得用米漿和土曬到半干再夯實,但是也只是在大河灣或者是人口居住集中的地方才會這樣去做,大部分河道只是普通夯土。

話題拉回來,在陸用看來,案發時間應該是在上個月十八到二十左右,現在也就剛剛十四,這是一個月還沒到的時間。

這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如果真的是背着拋屍也好,還是用馬車什麼的拖過來的也好,在這些河灣附近的地方,一定會有痕迹留下,因為成串倒伏的草地,是沒辦法在一個月內全部恢復原樣的。

尤其是這種剛剛往夏天發展的季節,成串倒伏的青草是有指向性的,不可能是一點兒痕迹看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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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偵探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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