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江湖救急
說實話,如果有可能,哈里斯真的不想找譚震借錢,那是很丟臉的事情。
而且他也知道像譚震這樣的中國公派留學生生活普遍比較拮据,每個月也就50美元的生活補貼。
500美元可是譚震十個月的生活補貼,要從他這裏拿500美元,這對他來說絕對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情。
可是沒辦法,床上的那個女人還在那裏等着呢,不給錢,到時候出醜的肯定是他。
“500美元,你可真想的出來!說吧,哈里斯,到底是怎麼回事?”
譚震看着哈里斯討好的表情,有些哭笑不得。
也幸虧譚震不是一般人,要不然這500美元打死他也拿不出來。
在哈里斯尷尬的敘述中,譚震才知道了事情的緣由。
原來這哈里斯去酒吧浪,看上了酒吧的一位女招待。
或許是喝大了,他跟那位女招待開起了玩笑,說要是陪他一晚就給女招待500美元的小費。
女招待一聽就上了心,直接就跟着他回來了。
一覺醒來,哈里斯才發覺自己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錯誤。
這下他可是徹底抓瞎了,要知道500美元可不是小數目,哈里斯每個月的零花錢也就不到1千美元,他就是一個月光族,現在一下子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來。
可是他也知道,他要是不給,那位酒吧的女招待不會這麼輕易的放過他。
這些酒吧的女招待都或多或少都跟黑社會有牽連。
到時候電話一搖,那些古惑仔跑到學校來要賬,那他到時候也沒臉在哥倫比亞大學混了,學校肯定會要他滾蛋。
所以這也是他舔着臉來求譚震的原因,實在是被逼的沒法了。
譚震又好氣又好笑,不過他還是捏着鼻子從自己口袋裏面,其實是空間裏面,掏出500美元遞給了哈里斯。
怎麼說也是同學一場,這點忙還是要幫的。
“謝謝!麥克,你可幫了我大忙了!”
哈里斯接過譚震的500美元,感激的不得了。
“嗨…拿着錢趕緊滾蛋吧!”
哈里斯把錢甩到那個女人身上,催促她趕緊離開。
拿到了錢,那個女人這才從床上赤身站了起來,開始穿起了衣服。
這女人似乎絲毫不介意有兩個男人在一旁看着,她一邊穿着衣服,一邊還衝着譚震拋着媚眼,顯然還想着再撈上一筆。
穿好衣服,她居然還走到譚震的床前,企圖撩撥他。
“嗨…中國人,需要來一發嗎?”
“No…No…”。
譚震趕緊搖了搖頭,他對這種大路貨可沒興趣。
“該死的!快走吧,麥克看不上你的!”
哈里斯知道譚震的心思,直接將女人推出了門外。
這女人顯得有些遺憾,扭着大屁股離開了。
解決了這個大麻煩,哈里斯終於鬆了一口氣。
他眼珠一轉,走到譚震的床前,諂媚的說道:
“麥克,為了感謝你的幫助,今晚我決定帶你去一家華人開的酒吧,那裏有很多亞洲留學生在那裏打工,你一定能在那裏找到你想要的”。
譚震沒想到那個酒吧的女招待剛走,哈里斯又有了新的想法。
他翻了一個白眼,嘲諷道:“哈里斯先生,請問你還有錢嗎?你可是剛借了我500美元…”。
哈里斯顯然一點沒有把譚震的債務放在心上,也沒有還錢的覺悟,他舔着臉又走到譚震身邊,說道:
“麥克,我的好兄弟,要不你再借我500美元,我下個月一起還你”。
“你可拉倒吧,當我是冤大頭呢?”
譚震嫌棄的推開了哈里斯,鑽進了被窩。
不過在他心裏,對去華人開的酒吧卻是充滿了期待。
他知道華人開的酒吧裏面肯定有華人留學生打工,他很想去看看八十年代華人留學生的工作場景。
其實在米國,大學期間去酒吧打工是很多大學生都有過的經歷,沒有某些人想的那麼不堪。
之所以大學生喜歡去酒吧打工,就是因為在酒吧打工一般都會有額外的小費收入,而且這個收入還不少。
當然,作為普通的服務員,小費一般是不多的,一般客人也就給個一兩美元而已。
小費最多的是那些陪酒的女侍者,她們的小費往往超過她們的薪酬。
而且如果你願意跟客人出去,得到的小費會更多,就像哈里斯帶回來的那個女侍者一樣。
德克薩斯的牛仔不是白叫的,再一次夜幕降臨的時候,哈里斯又激情滿滿的出發了。
這一次,他帶上了譚震。
說實話,如果不是哈里斯說去的那個酒吧是華人開的,還有很多華人留學生在那裏打工,譚震是不會去的。
譚震就是想去看看,八十年代的國內留學生在米國打工的環境。
那部曾經在國內轟動一時的《燕京人在紐約》的電視連續劇,裏面有一句話讓他至今記憶猶新。
“如果你愛一個人,就送他去紐約,因為那裏是天堂,如果你恨一個人,也送他去紐約,因為那裏是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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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譚震和哈里斯坐着車去42街區的時候,在42街區一家酒吧裏面,一個身材嬌小的中國女孩正躲在酒吧的廁所裏面哭泣。
她叫林曉玉,來自中國的燕京,是去年來到紐約的留學生。
不過她和譚震不一樣,她是自費留學生,所有的費用都需要自己掏。
為了出國,她父母甚至把自己的棺材本都給她換成了綠油油的美鈔。
可以說,為了能讓她出國,現在老家已是家徒四壁。
原本以為,到了米國,可以一邊上學一邊打工。
到時候不但可以拿到理想學位,還能賺上一筆美鈔,何樂而不為呢。
而且在那個年代,“海歸”可是大熊貓一樣的寶貝,即便是回國找工作,也是比較容易的。
都說居京城,大不易,何況是在資本主義的花花世界。
到了這裏,才知道事情沒有想像中那麼簡單。
按照米國法律規定,外國留學生是不允許留學期間在米國打工的,只允許在學校勤工儉學,一旦發現打黑工,將會被驅逐出境。
可是在學校,勤工儉學的崗位本來就少,米國本土學生都不夠,何況外國留學生。
可是在紐約這樣的高消費城市,光靠家裏的支持是很難維持下去的。
父母在供養了她一個學期高昂的學費和生活費以後,再也無力支撐下去了,就差賣血換錢了。
現在所有的一切都必須靠自己去掙,不然就有可能流落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