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天魔
這現象,很明顯是超越了半聖級別,才能夠帶來的氣勢。
人族武道,以戰養戰,果真不死就能夠晉陞。
“她已經在晉陞過程之中,你如何打斷她?”
萬獸之祖反問道。
“莫要忘記,人族可是有陳恆這尊武道聖人的,若是真聖下場,其必然也下場,你是無法阻攔他的。”
元祖天魔,此時扶手而笑:“若是你們,縱然為真聖,也是無法攔住,可我不同,我可是,魔界的真聖啊!魔界魔頭,皆可作為心魔劫降臨,此乃劫運,劫數之分,有此權柄,吾降臨也不過是類似天劫之類的機制而已,那陳恆能夠攔強者,卻無法攔機制!”
言罷,諸真聖若有所思,而元祖天魔,早已經身化魔劫而去!
……
緇衣氏正在突破武道聖人境界。
在她的體內,一個未成型的大千世界,正在完善開來,層層疊加的內置小千世界,中千世界,無數生靈正在誕生,天道法則正在完善。
而就在這一刻,緇衣氏突然,在內心深處,看到了一尊魔!
一尊心魔!
“心魔劫?此不是玄門仙人的劫數嗎?怎會出現在吾這裏?”
緇衣氏瞬間一驚,當初陳恆突破武道聖人,徐嵐融合夢境本源成就夢道聖人,晉陞混元大羅金仙,都未曾聽說過有心魔劫這一回事。
怎麼輪到她的時候,就突然出現心魔劫了?
武道本沒有此劫!
況且,縱然仙道,心魔劫也大多隻考驗到地仙天仙,金仙,只要修成大羅金仙,以大羅不滅之念,已經沒有任何心魔劫可言了。
在晉陞聖人的時候,遇到心魔劫,這本質上是一個天大的笑話!
“這心魔劫,絕非自然,而是人為降劫!”
緇衣氏心有所悟,其內心深處,那元祖天魔就言道:“人族三祖,果不同凡響,一猜就知道此是人為劫難。”
緇衣氏怒斥道:“爾是誰?”
元祖天魔大笑:“吾乃萬魔之祖,元祖天魔,尋常仙道修行者遇心魔劫,有天魔阻道,而汝成聖,自然有吾萬魔之魔阻道!”
“吾乃心魔中,最至高無上者,號他化大自在天子,得大自在天子果位,登真聖之境,如今再奪取汝道基,就成就武道聖人尊位!”
此乃元祖天魔之目的,元祖天魔雖是真聖,但修為卻已經止步不前,這其實也是十一真聖前進無路的真實寫照,要不然十一真聖當初也不用那麼窺視魔神遺迹,無非就是想從聖人轉成混元大羅金仙,再登混元無極之道罷了!
如今諸界歸一,到了洪荒世界之後,元祖天魔發現了,除了轉修混元大羅金仙之外,另一條路,就是轉武道之路,奪武道聖人之基!
武道聖人,一成就能夠力敵三聖,這代表至少都是混元大羅金仙頂峰位格,元祖天魔不過是一聖之力,可奪了武道聖人之基,那就能夠擁有四聖之力!
這是何等進步?若真的奪根基晉陞,離混元無極也不遠了!
“汝也別妄想,那陳恆和徐嵐,會來救你了,吾乃心魔降劫,冥冥之中貼合劫運大道,在混沌蒼茫大道意志的見證下,莫說武道聖人從外部救援,縱然真正的混元無極者,也無法在大道意志認同的劫運大道法則下,藉助他人之力!”
“此乃吾與汝,兩人的平台!”
元祖天魔,道出了真相!
……
陳恆和徐嵐一起。
陳恆皺眉:“沒法救嗎?”
若是敵方,其他真聖下場,阻礙緇衣氏的突破,陳恆肯定立即出手阻攔。
但是,在內心深處,甚至化為如同天劫一般的心魔劫,這種機制,陳恆自然是沒辦法的。
若是尋常大羅級,准聖級的心魔,那還是大千世界天道法則的見證之下,陳恆還可以強行破除天道法則,闖入心魔之中,但聖人級的心魔,已經能夠引動混沌蒼茫的大道意志見證,陳恆還真沒有辦法。
徐嵐道:“元祖天魔,引動混沌蒼茫大道意志見證,雖然不過是大道意志三千大道中的劫運法則注視,並非大道本身,只是三千大道之一,我若是施展混元無極檔次手段,還可以勉強闖入,但那恐怕會影響緇祖的突破,可能會導致突破失敗了。”
陳恆沉默。
徐嵐雖然有手段能夠闖入,元祖天魔的化劫之法,也並非完美無缺,徐嵐大可以殺死元祖天魔,斬落這位真聖,但於此同時,緇衣氏卻可能因為徐嵐的插手導致突破失敗了。
一旦緇衣氏跌回准聖境界,基本就意味着以後再也不可能晉陞了,這種可怕的後遺症,徐嵐縱然可以插手也不可能插手的。
陳恆也做出了決斷:“那就算了,若是插手,縱然救回緇祖的性命,但讓她突破不了武道聖人,此就是阻道之仇了,人族起內部矛盾,反而不美。”
“武道之路,本就是生死之中求一線,處於晉陞狀態的緇祖,力量無時無刻不在提高,無時無刻不再接近三聖之力,對付一尊真聖,並非毫無勝算,我等就隨這一心魔劫發生吧,若是不能晉陞,元祖天魔脫困而出,我等再斬落元祖天魔便是。”
一位武道半聖,去對付一位真聖,那肯定毫無勝算可言,但如果這位半聖處於晉陞真聖的狀態,並且還是戰力極強的武道聖人,這勝算可就說不準了。
陳恆相信緇衣氏,能夠渡過此劫難,既然能夠在五位玉界半聖圍攻之下,晉陞聖人,自然能夠在晉陞的過程中,再滅掉元祖天魔這他化大自在天子。
“實力……終究還是實力……實力不足之下,我只能遵從所謂的大道法則劫運機制,無法破劫而出。”
自大戰起的時候,陳恆除了威懾對方十一真聖,讓對方不下場之外,就是觀測入侵洪荒的諸多大千世界天地法則。
在當初去混沌深處的時候,陳恆雖然也有觀測其他大千世界天地法則,但那只是表面上的觀測而已,所得法則不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