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森林深處的老宅:隱藏着什麼秘密?
老金鑽進被窩,緊緊攥着精靈項鏈。
這小小的項鏈里,承載着孩子們對光明的渴望。他彷彿能感受到那股近乎狂熱的期盼,手不由自主地顫抖起來。
呲啦!
一道亮光從他緊握的拳頭中迸發而出。
雖然比不上LED燈泡,但這亮度也相當不錯了。就算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森林裏,估計也能照亮前方的路。
雷精靈項鏈。
老金最終還是在溫蒂妮和拉特拉斯之間選擇了手電筒功能。畢竟他晚上出門的次數比凈化污水的次數多得多。
工具嘛,當然是誰用得多就選誰。老金一直想要個手電筒,但凈水器還真沒啥需求。
他剛拿定主意,莉夏就麻溜地把雷屬性附魔到了精靈項鏈上。為了表示感謝,老金緊緊抱住莉夏,一番溫存之後,不出意外,兩人又“坦誠相見”了。不過莉夏比他起得早,還給他做了早飯,這讓他感覺雙倍的幸福。
剩下的精靈核心沒啥用了,老金就和薇妮婭一起去把它們全賣了。五個核心一共賣了40銀幣,老金樂得合不攏嘴。
這價格比他想像的要高得多。
主要是因為這附近的中級精靈比較少見。
“嘿嘿嘿。”
總之,以後這玩意兒就是他的專屬手電筒了。
這可是中級精靈核心和精靈項鏈合成的寶貝,只要不弄壞,就能一直用下去。
這玩意兒還能“充電”,白天晒晒太陽,晚上就能亮好幾個小時。
這不就是太陽能手電筒嘛!
而且這玩意兒比手電筒小巧便攜,戴在脖子上一點也不礙事。
亮度高,續航長,簡直完美!
不愧是附魔了魔法力量的神器,跟現代科技產品一樣方便。要是家裏再有個冰箱就更好了。聽說貴族家的廚房裏有類似冰箱的東西,也不知道啥時候能用上。
“大白天的躲被窩裏幹嘛呢?擼管呢?要不要姐姐幫你一把?”
老金正美滋滋地擺弄着項鏈,卡琳一把掀開了被子。今天是休息日,其他幾個老婆都去逛街買東西了,卡琳說累了,就留在家裏。
“我擼個鎚子。”
除了每兩天給阿露拉澆一次“營養液”,老金一般不練習傳統手藝。家裏有四個老婆,犯不着浪費精力。
這日子,簡直就是雄獅的待遇啊。
“那你在幹嘛呢?”
“這不是試試新項鏈嘛。晚上幹活的時候用,肯定賊方便。”
“莉夏做的那個?是挺方便的。對了,拿着你的劍,跟我去後院。最近你不是一直想練劍氣嗎?”
“克勞迪跟你說的?”
“嗯。我也想教你,但是劍氣這玩意兒,全靠個人悟性。不過,你老公的事兒,我這個當老婆的肯定得幫一把啊。”
老金立馬扔開被子,套上短褲。休息日也不能落下訓練。卡琳親自指導,那更是求之不得。
“練完咱倆來一下?”
“嘿嘿嘿,就知道你小子想什麼!”
“小機靈鬼兒。走吧。”
老金跟着卡琳來到後院。
反正她們逛街一時半會兒回不來,正好跟卡琳溫存一下。
***
老金最近的生活,基本就是每周干一兩票,平時練練功,趕上冒險家公會的休息日就休息一下,然後再繼續幹活。
說是休息日,其實也閑不着,幾個老婆很少放過他。除了偶爾出去吃飯、逛街、購物,剩下的時間基本都在床上度過。老金感覺自己的腰都快累斷了。
老金在城裏附近接點活兒,幫其他法師和鍊金術士跑跑腿,兢兢業業地積累經驗,日子過得也算順風順水。
沒啥特別的事兒發生。
獵殺出現的怪物群,收集材料什麼的,都是D級到C級之間的任務。有時候跟薇妮婭一起,有時候跟克勞迪和薇妮婭一起,有時候也單幹。
不管跟誰組隊,都沒碰上什麼厲害的怪物。
日子過得風平浪靜。當然,怪物群出現可不是什麼太平盛世,不過對老金來說,這些都是小意思。
或許正因為如此,
雖然老金的技巧和經驗都在不斷積累,但魔力方面卻沒什麼進展。魔力總量也停滯不前了。
他每次練劍的時候,都會想着怎麼才能使出劍氣,但一直沒有頭緒。
他還特意去圖書館查了查資料,但那種東西怎麼可能在圖書館裏找到。就算是英雄傳記,修鍊的情節也都是一筆帶過,真是的。
那些書里寫的都是怎麼打怪升級,怎麼成功的故事,看得老金津津有味,一不小心就看完了一本。
夏天快要結束了。
老金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才能升到C級。經驗倒是攢了不少,但D級才幹了一年,時間還是短了點。想要獲得更高的信譽,一年時間確實不太夠。
“黑炭,要出門啊?”
“嗯。你要買啥?我回來的時候給你帶。”
“不用了,你去吧。去公會嗎?路上小心。”
老金跟正在看書的薇妮婭打了個招呼,就出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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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昨天就該接任務出去幹活的,但沒找到合適的,所以今天又休息了。不過,既然已經早上了,還是去公會看看吧。克勞迪還在睡覺。
自從上次被鷹身女妖抓走之後,薇妮婭就有點過度保護他,不過隨着兩人一起執行任務的次數增多,薇妮婭也漸漸放心了,最近老金也經常一個人出去做任務。
一般都是薇妮婭專心研究魔法的時候,老金才會一個人出去。
老金朝着冒險家公會走去。
走路過去大概需要半個多小時。路上行人熙熙攘攘,馬車來來往往。最近都沒看到柯布森那小子,也不知道他怎麼樣了。
今天去公會,能碰上他嗎?
最近活兒比較多,老金賺了不少錢,把裝備都修補了一遍,還添置了一些新的。他現在全副武裝,身穿鎖子甲,胸甲、護腿、護手、肩甲一應俱全。
要是再賺點錢,說不定就能買一套板甲了。
武器嘛,卡琳送的黑鐵長劍用着挺順手的,暫時不用換,所以可以把錢都花在防具上。
老金來到了冒險家公會。
然後,他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這不是野蠻人老弟嗎!”
“你小子,不是柯布森嗎!”
好久不見柯布森,老金還真有點想他。他琢磨着這小子最近在幹嘛,突然發現柯布森的裝備比以前好多了。
“你這盔甲不錯啊?”
“想知道嗎?哎,我早就想跟你顯擺顯擺了,可你小子一直沒出現!”柯布森得意洋洋地揚起下巴。雖然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但估計是想炫耀一下。
“嘿嘿嘿,我就隨便問問。你小子肯定沒好好攢錢,該不會是去賭場贏了一大筆吧?”
“我去!你怎麼知道的!”
老金隨口一猜,沒想到還真猜對了,柯布森激動地大喊起來。
這小子之前一直藏着掖着,看來這次在賭場是賺翻了。
“我的天!我說老弟,別人想顯擺的時候,你就聽着唄。這是基本禮貌啊,懂不懂?好不容易見一面,你這樣也太掃興了。”
柯布森的裝備確實鳥槍換炮了。
他手裏拿着一把看着就不錯的刀,身上穿着鐵制胸甲和護手,這行頭出去當個打手都綽綽有餘了。
“你說的也有道理,不過那是對女人的態度,男人之間不需要那麼多客套。”
“這話我愛聽。走,吃早飯去。”
“我已經吃過了。”
莉夏做的愛心早餐,必須得吃完。
“吃過了也得再吃點。”
“行吧。”
反正他也吃得下。
兩人來到附近的一家餐館,點了些吃的,又要了兩杯啤酒。啤酒很快就上來了,柯布森一口悶干,然後咧嘴一笑。
“嘿嘿嘿,我運氣爆棚啊。我這輩子都沒這麼走運過。我把攢的錢全壓上了,結果一把就翻了五倍!”
“可以啊,小子,贏了不少嘛。”
難怪柯布森的皮膚都變好了,頭髮也更有光澤了。五倍的收益,確實夠他好好捯飭一下自己了。
“我本來還想拿着這筆錢再去賭一把,多賺點,但總感覺會血本無歸,所以就趕緊買了套裝備。可我又想着,要不就拿贏的錢的一半再去搏一搏?這想法差點沒把我逼瘋。所以我才趕緊把錢花掉。”
拿賭博當投資,這小子遲早得傾家蕩產。
“你這理由也太扯淡了,不過,買裝備是好事。戰鬥力還得靠裝備撐着呢。”
兩人一邊吃飯,一邊聊着各自的近況。柯布森也是E級冒險家,每天忙忙碌碌地做任務。不過,看他這樣,升到D級估計還有的等。畢竟這玩意兒一般都得按年來算。而且他還偶爾會任務失敗。
“對了,野蠻人老弟,你最近怎麼樣?”
“我嘛,D級冒險家,整天忙着做任務唄。對了,好久不見,正好問問你,最近有什麼新鮮事兒嗎?”
“想知道啊?只要你請客,我就告訴你。”
“想吃啥隨便點。”
“好嘞!”
於是,老金又請柯布森吃了一頓。
柯布森說他把贏的錢都花完了,現在兜里沒多少錢了。
不過,請柯布森吃飯,還能聽他說說外面的事兒,這可不是虧,而是賺。
“嗯……聽說在距離這裏大概三天路程的森林深處,發現了一座老宅。突然冒出個老宅,怎麼想都覺得詭異吧?不過,好像已經有人去了。”
“老宅?”
森林深處發現老宅?
這地方森林茂密,說不定是什麼年代久遠的別墅之類的被人遺忘了。
不過,那地方已經遠離城鎮鄉村了,蓋房子多不方便啊?難道以前那附近有什麼村落?
要是這樣的話,去那老宅里說不定能找到點什麼寶貝。
“還有別的嗎?”
“這個你應該知道吧,最近附近出現了很多小鬼。”
“小鬼?什麼情況?”
老金還真沒聽說過這事兒。
“你消息也太閉塞了吧。最近這附近出現了好多小鬼。牧師和修女都說,這可能是某種不祥的預兆。”
據說,小鬼是從地獄或魔界來的,它們有點像精靈,但卻是邪惡的怪物,也可以說是惡魔的一種。
不過,老金知道的是,這玩意兒弱得要死,就算是菜鳥時期的他也幹掉過不少。只要深入森林,就能經常碰到它們。
記得以前跟艾莉婕、柯布森和梅麗婭一起下副本的時候,還碰到過地獄犬呢。
小鬼除了長得丑,其他方面都沒啥特別的,所以經常被冒險家們幹掉。
它們好像是以啃食屍體為生的,不過它們的長相確實夠邪惡,所以在冒險家圈子裏,它們有個外號叫“厄運的使者”。
“還有不少醉鬼嚷嚷着世界末日要來了。估計是他們覺得,世界末日來了,他們這輩子在酒上浪費的時間也算值了。除了這些,就沒啥特別的事兒了。”
柯布森一口氣喝完啤酒,說道。
小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