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話說杏花村(重新修改)

第九十一章 話說杏花村(重新修改)

[[[CP|W:500|a:375|A:C]]]清明時節雨紛紛,

路上行人慾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

牧童遙指杏花村。

唐詩中關於清明節最有名的詩要算杜枚的《清明》。在未去尋訪杏花村遺址之前,萍先“複習”了一下自己知道的文學常識,並和師傅良進行了探討。

喝酒的時候,萍想起一段文字遊戲,一段很有意趣的詩話,為了給大家助興,增添一些喝酒氣氛,萍“顯擺”起來。

“有人把杜枚的《清明》詩改成詞,”萍說——

清明(詞)

清明時節雨,

紛紛路上行人,

欲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

有牧童,

遙指杏花村。

還有人把它改成小劇本。

清明(小劇本)

清明時節。

雨紛紛。

路上。

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

牧童(遙指):“杏花村。”

以上是萍不久前在某雜誌上看到的,覺得有趣,就記住了。年輕人記性好,不容易忘掉。

清明節如今已經納入法定假日。清明節在今人的印象中就剩下掃墓祭祖,緬懷先人了。這雖不能算是誤解,但起碼是不全面的。其實,傳統節日無論是內涵,還是形式,都是豐富多彩的。如今的清明節太沉重,更單調。春暖花開,我們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有很多選擇——植樹、踏青、放風箏、去旅遊……

“老表這段文字遊戲,也讓我想起杜枚《清明》詩的另一個版本,”師傅良接著說,“在《笑林廣記》上有人說,此詩把每句前面的兩個字去掉,照樣是一首好詩,比原詩更簡潔。‘路上’二字,‘借問’二字的確是多餘的。‘牧童’二字也是可有可無,有了則明白,沒有了則含蓄。‘清明’二字也可無,因為題中已出現‘清明’二字,詩中不寫,人家也會知道。所以此段議論雖是出現在那本書中,當作笑話說,但並不是沒有道理的呢。”

“杜牧著名的詩篇還有,”萍說——

千里鶯啼綠映紅,

水村山郭酒旗風。

南朝四百八十寺,

多少樓台煙雨中。

——《江南春》

煙籠寒水月籠沙,

夜泊秦淮近酒家。

商女不知亡國恨,

隔江猶唱《後庭花》。

——《泊秦淮》

遠上寒山石徑斜,

白雲深處有人家。

停車坐愛楓林晚,

霜葉紅於二月花。

——《山行》

清時有味是無能,

閑愛孤雲靜愛僧。

欲把一麾江海去,

樂游原上望昭陵。

——《將赴吳興登樂游原》

折戟沉沙鐵未銷,

自將磨洗認前朝。

東風不與周郎便,

銅雀春深鎖二喬。

——《赤壁》

……

“杜牧二十三歲寫出《阿房宮賦》,在詩歌創作上,與晚唐另一位傑出的詩人李商隱齊名,並稱“小李杜”。杜牧的詩雖然寫得好,但後人對他的人品頗有微詞,說他眠花宿柳,生活放蕩,風流成性,是個好色之徒,”良說,“他在揚州為官時,常常流連於煙花柳巷,當然也留下不少詩篇,比如——

娉娉裊裊十三餘,

豆蔻梢頭二月初。

春風十里揚州路,

卷上珠簾總不如。

多情卻是總無情,

唯覺尊前笑不成。

蠟燭有心還惜別,

替人垂淚到天明。

——《贈別》二首

青山隱隱水迢迢,

秋盡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橋明月夜,

玉人何處教吹簫?

——《寄揚州韓綽判官》

落魄江湖載酒行,

楚腰纖細掌中輕。

十年一覺揚州夢,

贏得青樓薄倖名。

——《遣懷》

……”

杜牧風流得別具一格,風流得聲名遠播,在繁華的揚州,杜牧的足跡踏遍青樓,宿醉不歸。乃至淮南節度使牛僧孺不放心,暗中派人保護。有一日,杜牧調任回京,牛僧孺勸他切莫“風情不節”,並且拿出兵卒們發回的滿滿一篋平安帖,杜牧見此,又愧又羞。正是“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字詞之間,滿是艷情。杜牧的風流軼事,與他的才華一樣,傳之於世。

(未完待續)

附:軼事典故

杜牧在湖州的浪漫史

杜牧在宣州幕下任書記時,聽說湖州美女如雲,便到湖州遊玩。湖州刺史崔君素知杜牧詩名,盛情款待。他把本州所有名妓喚來,供杜挑選。可杜牧看了又看,有些遺憾地說:“美是很美啊!但還不夠盡善盡美。”又說:“我希望能在江邊舉行一次競渡的娛樂活動,讓全湖州的人都來觀看。到時候我就在人群中慢慢地走着,細細地尋找,希望或許能找到我看中的人。”湖州刺史按照杜牧的意願,舉行了這樣一次競渡活動。那天,兩岸圍觀的人密密麻麻,可杜牧挑了一天,直至傍晚,竟沒有找到一個合意的。眼看就要收船靠岸,在人群中,有一位鄉村老婦人,帶領一個女孩子,大約十幾歲。杜牧看了好一會,激動地說:“這個女孩子真是天姿國色,先前的那些真等於虛有其人啊!”就將這母女倆接到船上來談話。這母女倆都很害怕。杜牧說:“不是馬上就娶她,只是要訂下迎娶的日期。”老婦人說:“將來若是違約失信,又應當怎麼辦呢?”杜牧說:“不到十年,我必然來這裏作郡守。如果十年不來,就按照你們的意思嫁給別人吧。”女孩的母親同意。杜牧便給了貴重的聘禮。

分別後,杜牧一直想念着湖州,想念着這位女孩子。可他官職較低,不能提出調任湖州的請求。後來他出任黃州、池州和睦州刺史,都不是他的本意。等到他的好朋友周墀出任宰相,杜牧便接連寫了三封信,請求出任湖州刺史。大中三年,杜牧四十一歲,獲得湖州刺史的職位。此時距離與當年那母女倆約定的時間,已經過去了十四年。那位女孩子已經出嫁三年,生了三個孩子。杜牧將女孩的母親叫來。這老婦人帶了外孫來見杜牧。杜牧責問說:“從前你已經答應將女兒許配給我,為什麼要違背諾言呢?”老婦人說:“原來的約定是十年,可你十年過了,沒有來。這才出嫁的。”杜牧取出盟約看了看,想了想,說:“她講得很有道理。若是強迫她,是會鬧出禍事來的。”便送給老婦人很多禮物,讓她走了。為著這件傷心事,杜牧寫下這樣一首詩:

自是尋春去較遲,往年曾見未開時。

如今風擺花狼藉,綠葉成陰子滿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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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水東流不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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