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想做小宗姐的狗
金天逸回家時,整張俊美的臉上都凝結着一層冷氣。
“少爺,夫人在書房等您。”管家看見金天逸穿正裝的模樣,硬是愣了一下,又抬起頭望了望天色。
夜裏烏雲密佈,看不出太陽打哪兒升起,管家只能歇了打趣的心思。
真是奇了怪了,少爺不是一貫最討厭穿正裝了嗎?還說什麼正裝不時尚,跌面兒。
今天正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吐槽完了,管家心裏也爽了,習慣性忽略金天逸的臭臉,就躲在了一旁廊下,識眼色地沒有觸對方霉頭。
看少爺那陰鬱的樣子,準是在外面又惹什麼麻煩了,嘖,還是讓夫人去頭疼吧。
“知道了。”金天逸連正眼都沒有給管家一個,大步跨過走廊進了正屋,就徑直往樓上書房走去了。
“母親。”金天逸敲了敲書房門,得到金曼琪的回應后,這才推門進了屋內。
書房裏,穿着一件米色緞面襯衫的金曼琪將頭髮高高盤起,正戴着一副金絲眼鏡在看公司報表。
“回來了?”待金天逸恭敬走到書桌前站定,金曼琪才揉了揉眼睛,摘下眼鏡起身。
“坐!”金曼琪示意兒子到茶桌面前坐下,隨後動作優雅、行雲流水地泡起了茶水。
“我聽小李說,你今天去公司了?”金曼琪眼底帶着笑意,“怎麼,想清楚要進公司了嗎?”
她不動聲色打量了金天逸身上的西裝一眼,想起了下午送到她手邊的資料。
那個叫做姜亢宗的小姑娘,是他兒子親自送進公司的。
這也是金天逸二十年來,第一次動用關係往公司里塞人,真是有意思。
“我不……”拒絕的話剛要說出口,金天逸突然就想起了剛剛不久前,那個男人對他說的話,隨後他想到了什麼,又轉了話彎,認真朝金曼琪點了點頭。
“母親,我的確是想進金氏了解一下咱家的業務了。”
金曼琪沒有錯過兒子變換的眼神,同時她心底也在思索,看來那姑娘真是好本事呀,把她這桀驁不馴、頑固不靈的兒子,如今都調教成主動辦事的樣子了。
雖知這是為了追人,但金曼琪也樂見其成。
不怕談戀愛,就怕不上進呀。
當年她從父親手中接過了金氏,金氏在她手中的十五年,已經做大做強,更上了一層樓。如今她膝下只有金天逸這麼一個兒子,可不就得好好培養嗎?
金曼琪給金天逸倒了一杯茶水:“你有這個心是好事,什麼時候上班?我把小李調過去給你。他是跟在我身邊的老人了,你用起來也更順手些。”
金天逸想到姜亢宗的入職時間,就脫口而出道:“下周一吧?”
“下周一?”金曼琪挑了一下眉,有些意外金天逸的上進,又似不經意問起,“對了,下午老陳給我打了電話,聽說你帶了一個女孩進公司實習?”
“嗯。”一說起姜亢宗,金天逸就來了興趣了,又怕母親覺得姜亢宗是靠着關係才進金氏的廢柴,他趕緊辯解,“這可是我為咱們公司找的人才呢!”
“怎麼說?”金曼琪看他神采飛揚,倒想聽聽兒子對那女孩的看法。
“媽媽,你不知道,她跟你一樣獨立自主呢!”金天逸的眼神亮晶晶的,開始不要錢誇起姜亢宗來,“你知道去年的ICPC國際競賽京華大學拿了第一吧?新聞上都報道了呢,她就是那支隊伍的成員之一呢。還有還有,她連拿了三年獎學金,是導師的得意門生,還是他們院裏的學生會主席……”
金天逸說著說著,忽然發現自己對姜亢宗的了解知之甚少,就連姜亢宗的那個比賽,要不是在他們學校的表白牆上看到,他也是不了解其中的含金量的。
“哎呀,總之,媽媽你信我,小宗姐她絕對是一個超級厲害的人才,更何況她還救過我的命呢!”金天逸不由得想起了兩年前的那個夜晚,他下車差點兒就被迎面而來的汽車給撞了,要不是小宗姐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可能他現在已經不存於世了。
可惜那次救了他,還沒有等他看清小宗姐的長相,小宗姐就已經走了。
也因如此,當晚在酒會上的見面,他才誤把小宗姐當成了那些往日裏勾搭他的恨嫁女,對小宗姐出言不遜,差點兒被打。
要不是他後來認出來了小宗姐背包上的玩偶掛件,還不知道救命恩人就是她呢。
從那以後,他喜歡上小宗姐了。
回想過往,金天逸臉上不由得浮現出了粉紅泡泡,說真的,金曼琪有些沒眼看。
ICPC競賽金曼琪自然了解,她公司的好幾個核心開發員,都曾參加過那個比賽,只是沒想到,兒子認識的小丫頭,要比她想像中更厲害許多。
“嗯,那就好好向人家學習吧。”金曼琪隨便吩咐了幾句,“金天逸,你也長大了,不要總是吃喝玩樂,天天不務正業的。你要知道,只有同類才能走到一起,你也不想以後站在你那位朋友面前,被人給比下去吧?”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其實金曼琪想說的是,你也不想以後追不到女朋友吧?
至於她的傻兒子能不能把姑娘追到手,金曼琪絲毫不關心,只要那個女孩是正經人家出來的,那就行了。
得到了想要的消息后,金曼琪就把金天逸趕出書房了。
而回到房間的金天逸,則是冥思苦想,點開了“小金豆”這款金氏研發的社區互動APP,發佈了一個求助帖。
主題:我喜歡的女神疑似有一個童養婿,我該繼續追求嗎?
【想做小宗姐的狗】:事情是這樣的,故事的開始來源於我和女神的一次意外相識。
一年前的某天,我剛從家裏的勞斯萊斯上下來,要去參加一場友商舉辦的酒會,我記得,那次酒會的地點就在友商名下的一個五星級酒店裏。
大家都知道,北城寸土寸金,尤其北城中心的地價更貴,是禁止大規模修改建造的,許多巷口車子都開不進去。
尤其酒店位於北城最中心的巷子裏,碰巧隔壁道路在施工,車子只能開到巷子口,那晚的巷口很黑,司機去找停車位了,我只能一個人拿着手機打着手電筒摸黑前行。
還記得那晚夜風很大,吹得樹枝嘩嘩作響,冷風吹過我的脖頸,嚇得我一個哆嗦不敢動,因為我打小就怕鬼。
我沒注意的是,當時馬路對面來了恰巧來了一輛汽車,差點兒就撞上我了。
就是那一刻,一個周身清香的女生一把拉住了我。我聞到了非常獨特的香味,她好香呀。
她抓住了我的手腕,她的手心好軟。怎麼會有這麼獨特的女孩呢?她小小的身體就好像一顆玉米粒,迸一聲爆出那麼大一朵花,我覺得她身體裏是有巨大的能量的,竟然把我一個一米八八的大男人,生生拽到了路邊。
“小心點!”她對我說,我發誓我沒有聽過比那更好聽的聲音了。
當時我心跳加速,整個人愣在原地,那像是鵝毛輕浮過水麵的感覺,我想我大概對她一見鍾情了。
可當我回神,她卻不見了。
就好像午夜12點的鐘聲敲響,王子失去了他的灰姑娘。
我竟然在那一刻感同身受了王子,理解了他想要尋找灰姑娘的決心。
我把手機的光調到了最亮,我戰勝了自己怕鬼的恐懼。
我轉了一圈又一圈尋找着她的身影,可空蕩蕩的巷口沒有任何一個人。
她真的就像灰姑娘一樣,彷彿只是一場被施了魔法的偶遇,神奇的出現在我的世界裏,又悄然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