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 白富美之死-6
楊父想起來,原來女兒家裏有個保姆和一個廚師,還是陳陽特地請回來照顧楊思思的。
就是在半年前,兩人突然被一起辭退了。
這事楊父還問過女兒,楊思思告訴他,是因為兩人手腳不幹凈,偷了家裏東西,被陳陽發現了。
念在他們也曾盡心照顧過女主人的份上,陳陽沒有報警,只是把他們辭退了。
其實當時楊父覺得有點奇怪,兩人他也見過,都是很老實的人,對工作也很盡責,突然說他們偷東西,他總覺得不太可能。
但楊思思相信陳陽,陳陽說偷了就是偷了,楊父也不好多問。
現在劉曉雪告訴他,陳陽半年前去找她,告訴她自己做了很多努力。他努力了什麼?難道他從半年前就開始謀划害死楊思思?
會不會是那兩人知道了什麼,所以才被陳陽辭退的?
楊父越想越覺得這個可能性很大,畢竟他們倆當時基本上都待在女兒家裏。
“姑娘,謝謝你告訴我這件事,我現在要去找兩個人,可能事情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楊父跟劉曉雪告別之後,就着手尋找之前的那個保姆和廚師。
找到兩人並沒有費太大的功夫,楊父很快就約了他們見面。
當他們聽說楊思思死了,非常驚訝。
“半年前楊小姐還好好的,怎麼就……”
“先不說這些了,我有事情想問問你們。”楊父迫不及待的想知道之前究竟發生過什麼。
“楊先生您問吧,只要我們知道的,我們絕對不會隱瞞。”保姆陳姐很希望能幫到楊父。
“對對,楊先生,您要問什麼您說,就是不知道我們能不能幫上。”廚師老王卻擔心自己幫不上楊父。
“我想問問你們當時為什麼突然被辭退了。”
“說起這事我就來氣,”陳姐一下就跳了起來,“陳先生說我們偷東西,怎麼可能啊,我們都是被冤枉的,我們乾的好好的,也不知道怎麼回事,陳先生就說我們偷了他的金錶,還有三萬塊錢……”
“是啊,當時陳先生在我口袋裏搜出了金錶,我也不知道那表怎麼跑到我口袋裏了。我跟他解釋,但他一口咬定是我偷的,嗐,我真是有嘴說不清啊。”老王的五官都快擠在一起了,被冤枉的感覺着實讓人難受。
“是啊,當時陳先生非說我們偷了家裏三萬塊錢,要我們拿出來,我們哪裏有三萬塊啊。後來他說算了,但工資不給我們了,讓我們馬上滾。”
對於兩人的說辭,楊父一時也不好判斷,畢竟真偷了東西,也不會承認。
老王卻接著說:“我們可都是有職業道德的,這家不幹還要去那家干,要真偷東西,名聲壞了,怎麼還敢有人請我們,您說是吧?我們不僅沒有偷東西,工作也一直盡心儘力。當初陳先生請我去做飯,菜譜是他親自開的,我看都是一些高脂肪的食物,吃多了對身體不好,我還跟他提過這個問題,但陳先生沒聽,讓我就按着菜譜做。說實話,我真的覺得不是很妥,但陳先生是僱主,我只能聽他的,後來看到楊小姐吃的挺開心的,我也就沒再說什麼。”
“什麼?陳陽讓你做的都是高脂肪的食物?”楊父聞言一下驚呆了。
楊思思本來就有高血壓,醫生叮囑飲食要清淡。尤其不能碰高脂肪高熱量的食物。陳陽這麼細心的一個人,他怎麼可能不知道?
唯一的解釋就是,陳陽是故意的。
但楊思思自己怎麼也不注意一些?
不過想到女兒一直都很聽女婿的話,楊父也不難理解了。肯定是陳陽花言巧語哄騙楊思思吃的。
再一想,以前女兒跟自己說過,家裏的飯菜都是陳陽做的,結婚之後,女兒也越來越胖,最後患上了高血壓。
那時候,他還在大學裏教書,應該也沒有找小三。
想到這裏,楊父突然一陣毛骨悚然。
陳陽不會是一開始就計劃好了一切,先把楊思思喂胖,患上高血壓,然後換了她的葯,害死了女兒?
要真是這樣,這陳陽也太可怕了。看來他娶楊思思的目的,就是為了他們楊家的財產。
楊父絕對不能讓他得逞。
“陳陽當時給你的菜譜,有些什麼?”楊父問老王。
“炸雞,紅燒肉,肘子,這幾個是經常做的,還有飯後的甜點,陳先生說楊小姐喜歡吃甜食,然後他讓我把動物黃油換成植物黃油,我不太明白,現在也就一些商家為了節約成本才會用植物黃油,很多家庭都不會用,都知道這東西不健康。”
楊父聽說陳陽還特地讓廚師把黃油換成植物黃油,這意圖也太明顯了。
就算是普通家庭,也不會用那種東西,他們家的條件,難道是買不起動物黃油嗎?
陳陽就是故意的,女兒的身體就是被他搞壞的。
陳姐也補充道:“過完年,楊小姐不是摔傷了嗎?她天天躺在床上,運動量就更少了,但陳先生還是讓老王每天做那些油膩的東西,楊小姐經常喊頭暈,我就跟陳先生說,楊小姐的情況不能再吃那些東西了。沒想到沒過多久,他就說我們偷了他的東西。”
這件事楊父記得,女兒楊思思有一天去廚房拿東西的時候突然就摔倒了。因為身材太肥胖,摔的很嚴重,幾乎半身不遂,之後就一直卧床養病。
按理說這時候更需要有人照顧,陳陽卻把兩人辭退了。
就算他們真的手腳不幹凈,那辭退了他們,也應該找別人來照顧楊思思,但陳陽卻沒有再請人。
當時楊父還以為陳陽是怕外人照顧的不盡心,所以乾脆自己親自上陣。
但把所有的事情一聯繫,楊父就想明白了一件事。
陳陽肯定是因為小情人要離開自己,他等不及了,所以支開其他人,方便他下手。
楊父已經可以確定,女兒不僅是陳陽害死的,而且他已經蓄謀已久。
“你們願意跟我去警局,把這些事告訴警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