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悍匪雷國民-24

第420章 悍匪雷國民-24

雷國民說自己的錢是販賣香煙掙得,馬明就問他有哪幾種煙,結果雷國民回答的時候出現了卡頓。

因為他平時幾乎不怎麼抽煙。

他一向省吃儉用,又沒有煙癮,抽煙對他來說就是浪費。

他說的那幾種香煙的牌子,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還有就是他在煙草批發市場搶劫的時候無意間瞄到的。

因為要回憶,所以斷斷續續,這就引起了馬明的警覺。

一個販賣香煙多年的人,對自己手裏的貨,應該是如數家珍,這雷國民卻還要想。

更搞笑的是,馬明問他進價多少,賣價多少,利潤是多少時,雷國民壓根回答不上來。

一個連價格都搞不清楚的人,又是怎麼掙到36萬的?

所以馬明判斷,雷國民壓根沒有販賣過香煙。

他那36萬存款,來路不明。

不過馬明不動聲色,直接結束了對雷國民的第一次審訊,只是最後交代了一句:

“你再好好想想,你所交代的,是不是都屬實。”

雷國民回到監室之後就一直在琢磨馬明的最後一句話。

他其實也不知道警方到底掌握了他多少犯罪信息,審訊的時候,審訊員在審問他,他也一直試圖套對方的話。

對於這一次香煙價格的問題,雷國民自己也知道,他的回答破綻百出。

想當初自己為了當好一個賊,該學的都學了,卻沒想過去補一下香煙方面的知識,真是百密中的一疏啊。

沒轍,這一關,看來是矇混不過去了。

雷國民想了一夜,也沒想出來該怎麼圓那36萬的謊,最後決定,還是老實交代自己是搶來的。

不過怎麼搶的,他還是得潤一下。

7月24日上午8點35分,馬明第二次提審雷國民。

一上來,他就單刀直入:

“雷國民,老實交代,你那36萬,到底是怎麼來的?”

“我交代,那錢,是我搶來的。”

“哪裏搶的,怎麼搶的?”

“在南京火車站附近,我搶人家的包。”

“什麼時候搶的?”

“2000年的6月。”

“一共搶過幾次?”

“有,七八次吧,其中有3次,每次都搶到了10萬。”

“當時有無使用兇器?”

“我用了刀。”

“刀呢?”

“我扔了。”

“扔哪了?”

“記不清了。”

“這幾次搶劫,都是什麼時間段?”

“有時候是白天,有幾次是晚上。”

“你說的火車站附近,具體是指哪裏?”

“候車大廳,還有火車站廣場。”

“當時幾個人參與搶劫?”

“就我一個人。”

這就是雷國民想了一夜想出來的答案。

他當年研究犯罪心理學的時候,順便還看了幾本法律的書,他知道,搶劫未傷人的,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反正人都落警方手裏了,想脫罪已經不可能,只要不是死刑,其他的隨便。

但馬明一下就聽出來,雷國民還是沒說實話。

搶了七八次,其中三次還金額巨大,卻從來沒人報過警,這就不合理。

“雷國民,你還是沒說實話。”

“我說的都是實話。”雷國民一口咬死。

由於口供的“不合理”不能作為直接證據證明雷國民撒謊,審訊只能再次結束。

但幾天後的再次提審,雷國民卻自己推翻了自己上一次的口供。

應該是他冥思苦想了好幾個晚上,終於想出了一個比較合理的理由。

“其實那些錢,是我做布料生意賺的。”

當問及他生意的具體情況時,雷國民這一回回答的頭頭是道,這得益於他當初在福建安海的布料市場踩點時,做了不少“功課”。

之前去煙草批發市場搶劫,因為跟張雲明一起,所以沒那麼無聊,也就沒有閑工夫去打聽香煙的價格。

但在布料市場蹲點,他一個人就比較無聊了,所以沒事的時候,他會冒充進貨的商販,去各家店裏打聽布料的市場行情,順便掂量一下他的目標大概有多少錢。

也或許當時,他曾有過做布料生意的念頭吧。誰知道呢?反正他能說上來就行。

“那你上次為什麼要說錢是搶來的?”馬明可不會信他的鬼話。

“因為你們一直叫我交代,可是除了搶劫出租車那事,我實在沒其他的可交代的了。”

這時候的雷國民,儼然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姿態了。

他斷定,警方除了那起案子,並沒有掌握其他實質性的證據,所以對他一審再審。

既然這樣,那自己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只要自己咬死自己沒有犯其他的事,警方就不能定他其他的罪。

只是雷國民的這種狡猾,反而讓馬明更加確定,他肯定不止“12.04”這一個案子。

為了找尋更多的證據,馬明決定,去一趟雷國民的老家。

8月13日,馬明和陳勇一起先趕到了安慶。

也是在這個時候,鹽城警方對4.15金庫失竊案的調查工作也在緊鑼密鼓的進行着。

針對案犯破壞金庫大門使用的何種工具,專案組進行了討論,最後認為,除了使用氧乙炔切割機外,還有可能使用高壓汽油切割機。

由於后一種切割機在市面上不多見,排查起來更容易,所以專案組把這種切割機列為調查重點。

另外,在4.15案件的案發現場,警方還發現了案犯的一個掌紋。

不過因為信息的不暢通,此前對這個掌紋的比對工作一直沒有進展,直到馬明他們來到安慶。

其實馬明他們先找了劉小蓮詢問情況。

但劉小蓮對自己丈夫做的事情一無所知,當得知雷國民被捕時,劉小蓮當即大哭:“你們搞錯了,國民那麼好的一個人,怎麼可能是搶劫犯呢?”

從劉小蓮這裏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馬明他們又去銀行進行了查詢。

之所以要查雷國民的經濟情況,是因為警方從雷國民家中搜出36萬,他就說自己正好掙了36萬,馬明認為過於湊巧。

一查之後,果然有驚喜,而且還讓馬明感覺很震撼,雷國民在銀行里用真實姓名一共存了260萬之多。

這麼一筆巨額財富,除了搶劫金庫,沒有其他途徑了,馬明一下就想到了4.15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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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罪案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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