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悍匪雷國民-16

第412章 悍匪雷國民-16

雷國民吃飽喝足,終於捨得走了。

本來他想當天就離開珠海,直接回老家。

搞了這麼多錢,他馬上就能實現自己有房有車的夢想,說不定,還能娶個漂亮老婆。

但他突然就好奇上了,自己做了這麼大的案子,應該會引起轟動吧?

不如留下來看場好戲?

於是他拎着錢袋子去了車站附近的一個小山,找了個隱蔽的地方先把錢藏好,然後就地休息了一會。接近天亮的時候,他下山又回到了拱北車站。

現場已經亂了套,車站被全面封鎖,大批的警察忙得焦頭爛額,一排警車不停地閃着警燈,似乎也焦灼不安。

圍觀群眾圍了個裏三層外三層,還有大批的電台電視台的記者為了搶頭條到處亂竄。

主要這裏是交通要道,現在出了事,連帶着交通也一度陷入癱瘓。

雷國民卻爽了。

自己可真有本事,孤身一人就能把這裏攪的天翻地覆。

他心裏甚至還升騰起一股豪邁之氣。

真怕他一衝動就跑到那些新聞記者前面來一句:“我乾的,來採訪我吧。”

看了一會熱鬧,他也怕警察會查到蛛絲馬跡,看來此地還是不宜久留,趁早溜吧。

此時也沒人注意到,一個普普通通的男人默默轉身離開了這個是非之地。

雷國民去山上取了錢,然後下山在路邊攔了個開往廣州的中巴車。

到了廣州之後,雷國民把那些錢全部存進了中國銀行。

這筆錢對以前的雷國民乃至於他們老家的人來說,簡直是無法想像的。

在他老家,一個種地的農民一年的收入也就3000塊,種上100年也就30萬。

他這相當於擁有了別人兩輩子的錢。

如果不貪心,他這一輩子都可以躺平了。

但人的慾望是無止盡的,有一塊想要兩塊,有1萬想要2萬,雷國民有了50萬,就有了要成為百萬富翁的念頭。

很快,雷國民就用這筆錢買了房買了車,給哥哥又盤了個飯店,給姐姐蓋了新房。

他還拿出不少接濟親友鄰居,還別說,他人還怪好的嘞。

因為他的闊氣,鄉里鄰居看到他,都十分尊敬,連帶着村長書記見了他,都客客氣氣,這讓雷國民體會到了從未有過的自豪感。

不過,這自豪感可是用真金白銀換來的,很快,幾十萬贓款所剩無幾。

雷國民又開始謀划著下一次的行動。

要說這次搶劫車站,真是撿了個大便宜,他自己都沒想到,能搶到這麼多錢。

此時的雷國民已經看不上10幾萬的小錢了,每次都搶10來萬,那得幹上10次才能成為百萬富翁。

他得找個大目標。

要說哪裏錢最多,當然是銀行的金庫。

這可比自己整天在街上溜達,費勁巴拉找目標省心多了。

不過話說回來,搶劫金庫,難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但雷國民此時自信心膨脹,他覺得,沒什麼可以難倒自己的。

他分析了一下,覺得搶小地方的小銀行最容易。

尤其是那種農村信用社,管理不那麼嚴格,漏洞也不少。

雖然錢比不上那銀行那麼多,但也夠了。

畢竟給他一座金山,他也搬不走。

1997年的9月,他來到了南昌市。

他準備對江通城市信用社下手。

不過這一次,他並沒有得手。

在殺害了一樓固定值班人員孫某后,雷國民上到二樓,因為金庫在二樓。

但到了二樓才發現,還有三個值班人員。

他自己一掂量,1V3,有點玄,還是算了。

他就離開了,二樓的三個值班人員安然無恙,可憐睡在1樓的孫某,他是在夢中被直接砍死的。

當第二天二樓的人下來喊孫某時,才發現他死在屋內,於是馬上報了警。

警方對孫某的死感到迷惑,因為沒有任何財物丟失。

正在警方排查兇手時,雷國民已經逃離了南昌。

第一次搶劫金庫,還是賺了經驗沒賺到錢。

不過雷國民的心態已經不一樣了,畢竟,失敗是成功的媽媽么。他相信,很快就能掏到金蛋了。

1998年,雷國民流竄到了東三省,這裏遠離他的老家,他認為,跑的越遠,被警察抓到的可能性就越小。

最後,他在通化市落了腳,並盯上了一家信用社。

為了方便自己觀察,他還特意去這家信用社開了個戶,存了1000塊。

讓他感到興奮的是,這家信用社晚上只有一個人值班,還是個60多歲的老頭。

這對雷國民來說,簡直是三個指頭捏螺絲--十拿九穩的事。

他決定找個晚上親自過去瞧瞧。

當他來到這家信用社,打算看看從哪裏可以進入屋內時,一下更樂了,因為這家信用社的防範措施簡直弱爆了,連個防盜窗都沒有。

老頭晚上值班兼睡覺的那個屋子,只有一扇老舊的玻璃窗,雖然可以鎖,但那就是個掛鎖。

這玩意掛了跟沒掛一個樣,雷國民都不需要另外買工具。

要說好歹一個信用社,為啥安保系統這麼垃圾呢?

這事說起來還真是有點搞笑。

其實保衛科的人已經注意到這個隱患了,跟領導請示要加固門窗。

領導卻讓保衛科的人自行處理。

他們就找了個工人過來弄。

結果因為價錢沒談攏,工人要350,保衛科的人只願意付300,最後不了了之,他們就自己在窗戶上加了把掛鎖。

為了省50塊錢,死了一個人,還損失了十幾萬。

也不知道那個領導會不會後悔的拍大腿。

雷國民這一次搶得現金15.4萬元,刺死60多歲老頭一枚。

雖然比預想中的少了很多,但沒辦法,小信用社不能抱有太大期望。

有總比沒有好,而且這一次得來基本沒廢啥功夫。

雷國民逃跑之後,突然又想到了,自己當初在這裏還存了1000塊錢。

他竟然想着要把這1000塊錢拿回來。還真是個一分錢都不肯吃虧的主。

看來是以前真的窮怕了。

不過,因為當初開戶的時候用的假名字,踩點花了好幾個月時間,名字早就忘記了,他只能作罷。

但他心裏一直放不下這事,後來流竄去北京,他還打電話到這個信用社,問名字忘了怎麼能把錢取出來。

要說那時候的工作人員,也真的奇葩。

這事一想就有問題,誰還能把自己名字給忘了?

但當時的營業員不僅沒有起疑心,反而還熱情耐心的一一作了回答。還說讓他帶上身份證就可以取錢。

真的是一個敢問一個敢答。

當然最後,他也沒有去取回這1000元。因為說要帶身份證,估計沒有哪個做賊的敢亮出自己的身份。

不過這離他百萬富翁的夢想還差了一大截,所以,他很快就籌劃起了新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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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罪案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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