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鹿群
王家村北面的山林很大,大得看不到邊際,大到普通人根本穿不過這片山林。
或許不應該叫它山林又或者森林,林牧之推測這極有可能是一片廣闊無邊的山嶺。
林牧之一直往北走了三天三夜,但好像也依然沒有走進哪怕這片森林的中心。
不過好在森林裏的野獸明顯變多了,物產也愈加豐富,不起眼的草叢中甚至還生長着某種珍貴的草藥。
林牧之小心的將它周圍的泥土撥開,然後連根拔起放在了身後的竹簍之中。
他不通藥理,不知道這是什麼藥材,但是他以前在牧清靈的家中看過,於是便默默記下,沒想到還真有了用武之地。
嘗到了甜頭之後他又仔細的尋找起來,看着像藥材的就將它們通通採下。
只可惜他不知道修鍊鐵砂掌的幾種草藥在植物階段長什麼樣,不然又能省下一大筆資金。
突然,林牧之看到了一株令他有些眼熟的植物,一時間他的記憶有些恍惚。
只見這株植物葉為掌狀複葉,一根細長的單莖坐地生起,且莖的頂部還生長着一朵鮮紅的花朵。
這與他前世在視頻中看過的人蔘植株長得很像!
想到於此,林牧之立刻拿着箭矢在其周圍小心翼翼的刨了起來。
隨着周圍的泥土一點點撥出,一個熟悉的輪廓逐漸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最後林牧之將它連着根須一齊拔了出來,它的全貌也終於亮相於這世間。
這赫然是一顆頭部有着五六十個結節的粗大人蔘!
林牧之拿在手中稱量一下,估摸着大概得有七八兩左右,這讓他頓時心生喜悅。
俗話說七兩為參八兩為寶,這絕對能稱得上是寶物了!
他萬萬沒想到自己居然這麼輕易就發現了如此寶物!沒有傳說中的護寶靈獸,也不是在危險的懸崖絕壁之上,他只是在路邊隨意的行走,居然就讓他看到了!
“難道我就是傳說中的天命之子?”林牧之心中得意的想着。卻不知這東西就和釣魚一樣,有着“新手保護期”,往後的日子裏任憑他如何尋找,也沒再找到過一顆像樣的人蔘了。
但就在這時,林牧之敏銳的聽到了身後樹枝碰撞的聲音,這瞬間引起了他的警惕。
如此巨大的動靜,不難聽出那絕對是某個大型的野獸,黑熊,野豬又或者是老虎!
面對此等大型生物,他可不認為自己拿着木質的弓箭,靠着區區一層境界的鐵砂掌就能夠與其抗衡。
於是乎他拔腿就跑,甚至這一跑就跑出了三五里地。
找了一棵粗大的松樹后,林牧之趕緊爬了上去坐在樹榦之上調息起來。
“好危險!”林牧之後怕的想着,難怪這裏物產頗豐卻無人敢來踏足。
白天尚且如此,那晚上又該會有怎樣的危險?
但此刻太陽已經落山,天色正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暗下。
山中的氣氛也逐漸變得緊張、寂靜。靜得林牧之甚至能聽到自己的心跳聲。
“不管了!我就在這樹上不走了,我就不信我佔據着有利地形,還能被野獸給吃了不成?”
勞累了一天林牧之有些餓了。於是他將剛才採到的人蔘拿出,在衣服上擦了擦土后,就狠狠的對着其咬了一口。
雖然這顆人蔘的價值一定不菲,但在這小小的王家村中又有誰能夠買得起呢?搞不好拿回去還會被村長強行奪去,所以林牧之覺得還是自己吃掉實在。
人蔘入腹,瞬間一股暖流從胃部席捲全身,剛剛奔跑產生的疲憊感也慢慢隨之消散。
林牧之當即盤腿坐在樹榦之上,運轉內力修鍊起了童子功。這股暖流後勁十足,一直持續了三五個時辰才逐漸消退。
林牧之雙掌匯於胸前,運下最後一口氣后緩緩睜開雙眼。
“好厲害的人蔘,只一口的功效,居然就頂得上了我以前一個月的吐納!”
林牧之還想再吃一口,他非常貪戀這種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強的感覺。
但他剛要繼續,卻感覺到全身上下的經脈都產生了一種飽和般的腫脹感,如果再繼續下去,恐怕他將會被活活脹死。
“這是怎麼回事?”林牧之心驚道,而正當他冥思苦想之際,一條翠綠的小蛇正吐着蛇信兒向他慢慢靠近。
修鍊童子功后,雖然在內力方面增長緩慢,但他的身體素質卻是越來越強,耳目也異於常人聰敏。
故在這條長蟲將要襲擊它的時候,林牧之率先出了手。只見他一把便抓住了蛇頭,然後大拇指微微用力,就將蛇頭捏了個粉碎。
看着手中鮮艷的小蛇,林牧之又陷入了后怕之中:“這蛇如此鮮艷,一看就蘊藏着劇毒,如果我沒有發現它,恐怕此時我已經死了吧?”
“可是,我在這樹上待了一個晚上,為何它不早點襲擊我呢?”
林牧之納悶的沉思起來。
一時間,他的腦海之中充滿了疑問。這就是沒有名師教導的悲哀,一切都要他自己摸索。且只要走錯一步,都有可能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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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小蛇放入竹簍之內,林牧之跳下松樹,在森林裏又小心的摸索起來。
….
今天林牧之的運氣不錯,居然讓他發現了一群小鹿!
這些小鹿體型不大,動作也不是很靈敏,看着就一副沒什麼殺傷力的樣子。
他很難想像,這些溫順的小鹿居然能夠在這兇險的森林之中繁衍生息,而且還繁衍了這麼多!
更神奇的是這些小鹿見到他不但不害怕,反而還湊到了他身邊對着他仔細的觀察起來。
這讓林牧之都有些不好意思下手了。看着小鹿的萌萌大眼,他真是動了惻隱之心。
“哎,為了生存我也別無他法,鹿兄,下輩子長點記性吧,不要輕信他人!”林牧之撫摸了摸小鹿可愛的鹿角。
隨後鐵砂掌陡然拍出,小鹿發出了一聲凄慘的叫聲后,便再沒了一絲動靜。
見同伴身死,鹿群瞬間四散逃去,但卻沒跑多遠就又停在原地吃起了草。
“這,你們傻不傻啊?為什麼不跑呢?難不成等我把你們都吃光嗎?”林牧之吐槽道,這時他也想到眼前的生物是什麼了,這應該是地球北部的一種名為傻狍子的動物。
鹿如其名,它們的腦袋有些不正常。
看着前一秒還在自己身邊蹭着腦袋的小鹿如今已成了自己的掌下亡魂,林牧之心裏很不是滋味。
覺得自己愧對了這頭小鹿的信任。
但人生就是這樣,想要過得好就要心狠,只有心狠才能立足於世。
某種程度上講,一個人的崛起必定是建立在另一個人或另一群人的痛苦之上的。
而沒有絕對的實力,善良都成了奢侈。
現在的林牧之是沒有資格心善的,而且現在才只是個開始。他想完成心中的野心,以後的虧心事少不了做。
“卧槽,真香啊!”
含淚將小鹿烤熟之後,林牧之拿起一隻鹿腿就抱着啃了起來。
這鹿肉鮮嫩無比,雖然只放了少許的鹽巴,但味道卻已能夠媲美林牧之前世的化學小燒烤了。
鹿肉彷彿入口即化,濃郁的肉香瞬間滿足了口中所有味蕾的歡愉,一時間林牧之心中充滿了感動。
“感謝大自然的饋贈。”林牧之感動的自語着,隨後貪婪的看向了遠處悠閑吃草的小鹿們。
“這裏是世外桃源嗎?沒有任何危險不說,還有着一群可愛的小鹿任我食用,這不是自然的饋贈是什麼?
我決定了,在這裏過上一年半載再出去!好好練武,成就有用之身然後再去回報社會,方才不負小鹿們無畏的犧牲!
話說,這些傻狍子都能在這裏活得如此之好,應該就意味着這裏是絕對的安全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