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百事紛繁百事多(三)

第589章 百事紛繁百事多(三)

除了海瑞的書信,更加重要的是有關於戰馬的問題,去歲嘉靖向九邊補充戰馬,導致太僕寺已經無馬可發了,所以雖然朝廷給了李成梁軍額,但是沒有戰馬依舊制約着李成梁部的戰鬥力,所以李成梁給朱載坖寫信請求解決戰馬的問題。

朱載坖為此還向兵部和太僕寺過問了此事,但是得到的答覆是確實缺乏戰馬,朝廷的戰馬要優先供應宣大,尤其是馬芳部,現在自然是沒有多餘的戰馬給李成梁。

朱載坖感到極為吃驚,堂堂大明,連數千匹戰馬都拿不出來了嗎?大明還是極為重視馬政的,太祖就曾經說過:自古有天下國家者,莫不以馬政為重。故問國君之富者,必數馬以對。

戰馬對於朝廷來說是極為重要的資源,大明負責馬政諸多事物的機構有太僕寺、行太僕寺以及苑馬寺,皆總於兵部,而皇室所用之馬,則屬於御馬監,由內官主之,太僕寺及兵部俱不得過問。看似嚴格的制度下,大明的戰馬卻日漸減少,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官軍的需求。

由於太僕寺缺乏馬匹,朝廷無法大規模的為邊鎮提供馬匹,而邊鎮請發太僕寺馬價銀買馬漸成主流。每次所發馬價銀多在一萬至五萬之間,但是這些馬價銀有多少能夠變成戰馬呢?只有天知道了。

嘉靖初年的首輔楊一清,曾經久在邊鎮領兵,他就曾經說過:給銀十萬,作馬萬匹;價少馬多,似利於官。殊不知馬價銀兩一入軍中,既為有司克減,又為軍士花費,及至買馬所余幾何?價既不多,馬何從好?隨買隨死,終費官價;隨死隨討,終累朝廷。

為了貪墨朝廷的馬價銀,上至兵部、太僕寺的官員,下至邊鎮武官,要麼購買劣馬,濫竽充數,甚至虐待戰馬,導致戰馬死亡,大明軍中的戰馬就日漸稀少,騎兵就更是無從談起了。

大明原本實行俵馬制度,即購得種馬之後將其交予民戶牧養,並且劃定牧養草場,向種馬養戶征取馬匹,解往京師附近寄養備用。看起這種制度比較人性化,但是實際上根本不是如此。

朝廷之所以實行俵馬制度,是為了減輕朝廷的負擔,這樣朝廷不需要建立專門的飼養馬匹的機構,明初馬匹由官府飼養,但逐漸發現政府飼養馬匹所耗甚大,不僅要保證馬匹正常生長繁殖,而且要承擔相關機構的各項開支,對於朝廷來說十分的划不來,所以實行俵馬制度。

而到了現在,俵馬制度已經完全廢弛,九邊戰馬的主要來源已經是用馬價銀購得的戰馬,但是這些從少數民族手中購得的戰馬,質量並不好。

楊博之前就上疏說過:夷馬性耐寒勞,骨任馳聘,雖大小不齊,均非內地虛腰無力之種可同。惟其性騰躍,素不堪嚳勒之羈。慣食野草,不服料豆之溫,兼以內地炎熱而夷方寒冷,若非調習餵養,必致拖癬易生。

不少大臣們認為胡馬不可用,但是朱載坖很清楚,不是胡馬不可用,而是各級官吏玩忽懈怠,貪墨成風,買馬的銀兩都被他們貪墨了,哪裏還有什麼銀子買好馬呢?只能買些劣馬充數,朱載坖之前請李和從遼東購得的戰馬就沒有這個問題,說明只要肯花銀子這些事情都是好解決的。

而大明馬政最廢弛的地方,恰恰就是遼東,朝廷本來在遼東寄養了大量的戰馬,但是到現在百不存一,用之前楊博的話說就是:遼中事勢與各鎮迥別,隔遠關外、僻在海隅,武弁則如蝟如奴,文官則如參如辰。真有軍中但聞將軍令、不聞天子詔者。故雖以撫臣之重、按臣之權,而法不能盡行之於下、情不能盡達之於上也。即臣奉命視師半載,而法亦不能盡行之於下,情亦不能盡達之於上也。

連楊博這樣強勢的人,在遼東亦深感無力,遑論其他人了,遼東遍地衛所,而州縣甚少,衛所的軍頭們權力極大,根本不把朝廷的政令當回事,即便是總督大員,一樣也是陽奉陰違,敷衍塞責,他們才是遼東的土皇帝。他們為了貪墨錢財,大量剋扣朝廷的馬價銀。

同時虐待軍士的馬匹,因為按照大明規定,軍士的馬匹死亡,軍士是要賠償,而賠償的銀子,落到誰的荷包里了,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按照太僕寺所言,每年馬價銀收入當在30萬兩左右,既然現在太僕寺無法給李成梁部戰馬,那麼朱載坖就要求兵部和太僕寺給李成梁部馬價銀,令其赴遼東買馬。

在給多少馬價銀的問題上,朱載坖和江東等人分歧極大,朱載坖認為,現在李成梁部增編一千人,需要馬匹兩千匹,按每匹二十五兩算,給馬價銀五萬兩。

而太僕寺和兵部則認為,李成梁部只增加了一千騎兵,就應該給馬一千匹,每匹馬價銀十兩,給銀一萬兩。朱載坖當然不幹,堅決要求兵部和太僕寺增加馬價銀。為此朱載坖不惜上疏嘉靖,彈劾了兵部和太僕寺。

朱載坖認為,這種給各鎮馬價銀的做法是極不負責的,朝廷的馬價銀撥出去之後,到底買了多少戰馬,成色幾何?用於各鎮的有多少,兵部、太僕寺全然不知,就放任各鎮隨意而行。

朱載坖認為:自今以後,凡夷馬盡數官買之,將官、富商不得私買一馬,有私買者即以私出境外、走泄事情論。凡軍馬盡數官給之,將官、富商亦不得私賣一馬,有私賣者,即以私賣戰馬論。此法行,而後弊可革。

既然太僕寺是負責馬政的,就該負責買馬給各鎮使用,如果出現馬匹不堪用或者不足數,就應該問責太僕寺。

朱載坖認為,實行統一官買后,至少有七個好處:私買既禁,牧馬自良,利一。價無高抬,馬價自省,利二。馬少疲駑,操馬充實,利三。馬由官給,軍免稍銀,利四。倒死漸少,軍不賠償,利五。馬無私牧,軍不受累,利六。牧馬愈多,子銀愈積,利七。

朱載坖的奏疏上去之後,立即引起了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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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中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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