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0章
地點:沾化縣人民法院俗話說
“生意場上無父子”,哪怕是至親,當遭遇錢貨交易的糾紛時,也要明算賬。
家住沾化縣的白力與其叔叔白增方(均為化名)合夥做生意,誰知因生意失敗,白增方沒有履行還款義務,兩人對簿公堂,昔日親情也在這場官司中蕩然無存。
近日,這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由沾化縣人民法院審結,依法判決白增方償還白力的貸款及相應利息。
原告白力與被告白增方是親叔侄關係,白力在沾化縣一間小學做老師,算是有個打不爛的鐵飯碗,平日生活條件也較為優渥。
手中有了一定積蓄之後,白力想湊湊錢做本金,做點小生意,他的親叔叔白增方得知侄子的意願之後十分支持,兩人一拍即合。
2011年,兩人決定合夥經營汽車運輸,在兩人現有資金的基礎上,白力以自己的名義借款60萬元,購買了油罐車一輛,餘款作為周轉金。
由於白力本職工作在身,無暇分心,漸漸地對生意失去了興趣,2011年8月份,叔侄倆經過協商,白力同意將油罐車及周轉金轉讓給叔叔白增方獨立經營,60萬元的借款相應轉讓,由白增方負責償還。
可是在借款到期后,白力得知叔叔並沒有償還款項,原來白增方經營不善,運輸生意沒打開,不僅沒賺到錢,反而把周轉金也賠了進去。
白力多次催叔叔償還欠款,白增方卻一拖再拖,無奈之下,白力將親叔叔告上了法庭。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簽訂的車輛轉讓協議實質為車輛買賣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合法有效,雙方均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據此依法判決白增方償還白力的貸款及利息。